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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的社会风尚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积极开展2023年全镇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全镇镇村居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性的认识和执行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坚持镇党委、政府主导,各单位、村居委会、村小组三级联动,社会参与,切实加大禁燃禁放监管工作力度坚持宣传与打击相结合,源头治理与执法相结合,确保上级督导组下沉督查不出问题、不被通报,确保禁燃工作取得实效,创建文明、和谐、生态、环保美丽城镇
二、组织领导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禁放工作综合协调、信息报送等日常事务具体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禁燃时间和范围2023年1月1日起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面实行三级网格化管理辖区内实行主要领导包片,班子成员包村,驻村干部包组3级网格化管理,切实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作为2023年(特别是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压实、严格履职
(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各村(社区)张贴《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二是在交通要道进出路口,张贴悬挂宣传标语三是通过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滚动广播宣传四是通过微信群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五是在小年、除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重要燃放时间,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持续开展宣传提醒,把禁燃法规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切实加强销售管控镇应急办牵头,开展全面停止烟花爆竹售卖的规划布点工作,严禁新增批发企业、零售店(点)依法推动已核发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证全部注销,从2023年1月1日起对辖区内所有批发企业、零售店(点)烟花爆竹库存情况进行清理登记,确保所有库存“只出不进”完善库存“清零”工作方案,稳步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库存“清零”工作
(五)开展全面性排查整治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应急办、派出所定期对1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烟花爆竹禁燃区(麓棠场全域)进行拉网式、无死角排查,每月开展一次烟花爆竹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逐一梳理隐患严格监督零售店“三严禁”落实情况,建立台账并落实整改成立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派出所、应急办、综治办、各村(社)劝导员等多部门联合作战的执法巡查队伍,部门联动加强巡查,狠抓执法,加大人员巡查和值守力度,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除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时段进行蹲点值守,进街、进巷、进村、进户,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禁燃工作落到实处
(六)严格责任追究镇党委、政府将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督导,对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举报频繁、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批评的单位,由该单位负责人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两次通报批评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主职进行约谈;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由镇纪委予以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全镇机关干部职工以及村组干部、共产党员严格遵守执行《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各项规定,带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引导和劝阻亲属及身边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的及时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者进行举报
(二)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开展日常宣传、巡查工作,每个村(社区)综治干部负责日常巡查工作,确保禁燃工作落到实处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及时认真总结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禁放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建立完善禁放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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