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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号:设备采购合同甲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乙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
1.1本合同所购买设备将用于项目
1.2设备采购名称、数量、价格
1.3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无任何权利负担的
1.4设备技术指标参数和性能、技术资料见技术规范书中要求
1.5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设备保证期结束并货款两清之日止
17.3如上述条件无法满足致使本合同失效,本合同作为保密文本双方应予以销毁第十八条其他条款
18.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8.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予“合同设备”和相互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8.7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通知对方
18.8本合同一式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第二条供货范围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且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定不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但属于满足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短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第三条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为一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期内为不变价第四条价款支付
4.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电汇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卖方收到买方《交货履行通知》后—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设备总价款%的预付款2卖方按照双方书面文件约定的交货计划,将合同设备运到交货地点,经双方现场开箱检验合格并签署《交货验收证书》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到货设备合同价款—%的到货款如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货物现场验收工作的,按照合同约定设备抵达买方指定地点后日内,买方应完成该次付款买方完成该次付款后货物所有权和风险都转移给买方如因买方未能及时付清该次付款的,货物所有权仍归卖方,卖方有权拒绝提供现场指导安装及设备调试工作3合同双方在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签署《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后,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货款
3.4卖方完成全部合同设备交付并通过设备调试验收合格,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交设备合同总价款%的增值税发票5剩余设备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在签署《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后的日内支付
3.6买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第4条第3款第2项货款支付义务的情况下,其产品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在未征得卖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卖出、出借、出租、转让、抵押等第五条交货和运输1交货和运输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并保证部件完整性交货时间及地点按照买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设备型号、数量及双方书面文件约定的设备交货计划完成合同项下设备的制造并运至交货地点本次货物的交货时间为o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o3在货物预计启动发货日前,卖方以传真将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及本合同第6条第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买方
1.4合同设备的交货日前将全部合同设备运到买方交货地点,双方在货物清单上签字为准5卖方负责合同设备从卖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5.
1.6在每批货物备货小时内卖方应以形式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1合同号;2货物名称及编号;3货物总毛重量;4总包装件数;5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需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办法
5.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满足工程设计、施工、调试、检验、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
5.3买方可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如果买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则卖方有权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4卖方必需负责货物的运输和现场验货路途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第六条包装与标记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及防磨损措施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设备装货和包装前卖方负责对其进行检查和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3.1合同号;
3.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2设备名称、编号;
3.2箱号/件号;
3.2数量;
6.
3.2毛重/净重(公斤);
6.
3.2体积(长X宽X高;以毫米表示)
6.4卖方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5包装内要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6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名称、数量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各一份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
6.7专用工具(如有)分别包装并按本合同第6条第3款要求注明相关内容
6.8各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良好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随整车发送
6.9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10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遇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质保期相关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在运输中发现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不负责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同时卖方应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向买方补供货物,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七条技术服务及联络
7.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检验、土建、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2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调试和并网,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3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与卖方的技术设计,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4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另一方应当同意参加5买方有权将卖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予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6对盖有“密件”印章卖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7.7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7.8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第八条质量保证与检验1卖方应按系列标准要求进行质量管理
1.1卖方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保证并负责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即要保证所有这些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货、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L2卖方应建立健全工厂的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并取得认证),认真进行产品的质量检查
8.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测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生产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提交给买方技术文件内产品技术参数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未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卖方有权要求采取处理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8.3现场开箱检验
8.
3.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应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的,由卖方处理解决,属买方原因造成的,由买方处理解决
3.2当货物抵达买方指定工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且应在开箱检查前日前书面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时,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现场日仍不开箱,则视为现场检验合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1)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缺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损坏或缺陷,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日内提供或更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承担
(2)卖方如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的日内提出,并书面通知买方,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3)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4合同双方如对到货设备检验合格并无异议,双方签署《交货验收证书》一式两份,交付卖方一份作为支付交货款的手续单据5上述第8条第3款12345项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第九条安装、调试、试运和设备最终验收
9.1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若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人员指导、未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买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买方按卖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则卖方承担责任2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试运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的问题3设备调试最终验收的时间为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连续稳定运行日
9.4设备调试最终验收结束后,合同内项下的设备达到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后,买方应在日内签署由卖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9.5买方出具的《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参数截至出具的设备最终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卖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卖方应进行修理第十条保证期1保证期是指签发《设备最终验收证书》之日起月2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卖方需保障达到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3设备在运行保证期间,如果发生设备故障,卖方应立即无偿维护、修理如需更换部件,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现场维护、修理、更换的一切费用
10.4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耍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5超出保证期限后卖方提供的服务为有偿,由买方承担零部件成本费及卖方服务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
10.6卖方专业人员应提供小时之内的电话、邮件、传真的服务响应卖方未能及时相应的,买方可以自行负责修理,支出的费用由买方承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货的,迟交—天的,每天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一%;迟交一天以上的额,买方有权解除同,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并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实际损失卖方交货的质量、数量等违反本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解除同,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并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实际损失第十二条税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卖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卖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包括运费)、进口设备或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卖方承担第十三条分包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或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2卖方对所有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后方能生效
14.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4.5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换(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情形下经营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叛乱、动乱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将此情况通知对方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运试行和验收等问题)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一)种方式解决(-)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2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一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合同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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