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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运行管理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变电运行专业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变电运行专业管理部门、单位和变电站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条文,DL488-91《供电安全工作规程》;水电部一85《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电力工业部81电生第113号《供电生产人员培训制度》;3管理职能
3.1车间办公室
3.
1.1车间办公室设变电专责工程师一名,负责变电运行;电力调度等专业技术的统一管理
3.
1.2负责专业技术标准、制度的编制、审核及上级有关专业标准、规程、文件指示、要求的下发,并对其贯彻落实情况负有检查、指导责任
3.
1.3负责电力调度;变电运行先进技术的鉴定和推广应用及技术交流工作
3.
1.4参与或组织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新建工程及较大型改、扩建工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3.
1.5参与审核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较大型检修新、改、扩建作业措施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参与组织实施
3.
1.6参与对变电设备事故,运行人员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整改措施制定工作
3.
1.7负责变电运行专业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贯彻、实施工作
3.
1.8负责电力调度.变电设备缺陷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并参与对重要变电设备缺陷的分析和消除措施方案制定工作,并负责检查、指导
3.
1.9负责电力调度.变电运行专业技术报表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3.
1.10负责主要电力调度.变电设备状态的统计、分析工作
3.
1.11对电力调度.变电运行专业技术及其管理工作负有检查、指导责任
3.
2.1从事变电运行及其专业管理工作的单位,其运行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专业技术主管部门归口,车间办公室变电专责工程师负责本公司变电运行专业技术的统一管理
3.
2.2负责本单位变电运行专业和相关专业上级颁发的各种专业技术标准、规程、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并对其落实情况负有检查、指导、汇报责任
3.
2.3负责本单位变电运行专业规程、制度和本单位统编35kv.10kv《现场运行规程》《电力调度规程》的编制,各单位站属35kv、10kv变电站统一编制的《现场运行规程》,需经技术主管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下发执行
3.
2.4参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审核、生产准备和竣工验收工作,并对其生产准备和竣工验收工人负责
3.
2.5负责编制或审核本单位所属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检修、改、扩建作业措施方案,并对其负有直接责任
3.
2.6参与本单位所辖变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工作
3.
2.7参与对运行人员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整改措施制定工作
3.
2.8负责本单位变电运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技术交流工作
3.
2.9负责本单位变电运行专业技术报表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3.
2.10负责本单位变电设备缺陷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并负责制定消除措施计划,督促缺陷及时消除
3.
2.11负责本单位变电运行专业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贯彻、实施工作
2.12负责本单位变电设备状态的统计、分析工作,并根据变电设备状态实际,根据状态检修规定,安排落实设备检修工作
2.13对本单位变电运行专业技术及其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4检查与考核1本标准由公司领导负责检查考核2奖惩按公司有关考核管理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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