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中学生常规考勤管理制度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或参加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
二、迟到、早退、旷课、缺课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集合铃响后还未到指定场所,集体活动、劳动、开会等,迟于规定时间到场者均视为迟到早退上课或自习课未到下课时间走出教室,集体活动尚未结束,未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而擅自离开者均视为早退旷课无故不上课,不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或虽有事、有病,但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又未出示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上课、实验、实习、实训I、劳动、军训、集会、两操、自习等,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作旷课论处,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并按次节计入学生个人档案学生因病因急事请假、办理程序
②由学生本人按请假格式,工整书写假条
③班主任老师与家长沟通,经家长同意后批准签字
④门房登记盖章放行请假两天以内者,有班主任老师批准签字,请假三天以上者,由主管校长批准签字,请假一周者,需校长批准签字
三、续假需续假者,应由家K主动联系班主任老师并如实将情况告知,征得班主任老师同意续假超过三天以上者,由班主任老师上向年级组上报续假原因及请假起止时间
四、销假请假学生应按时返校并到班主任老师处报道销假未按时返校者,按旷课处理
五、其他情况学生因病缺课三个月以内继续跟班学习,因病治疗需半年以上,可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六、考勤记载管理各班应加强考勤记载管理,每周五统计一次并进行公布,每个月底集中进行违纪学生培训学习校规校纪,每学期结束将学生考勤填入个人档案和成绩汇报单
七、纪律处分累计达20节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10节者令其公开检讨累计达40节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达3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80节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达50节给予记大过处分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校、夜不归宿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90节,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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