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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四各项制度.安全生产逐级检查的目的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各生产环节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因素,以完全消除生产现场的不安全状态与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及生产的正常进行.安全生产逐级检查的内容
(1)查管理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查人员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坚决消除违章指挥查各岗位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坚决消除违章作业
(3)查隐患查动力设备、机械设备、生产工具、作业环境、厂房建筑的不安全隐患.检查程序
(1)班前检查各班组每天班前务必在班长代领下对班组的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排除隐患后方可生产
(2)日检安技员每天务必对本单位的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在没整改完前务必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安技员每天务必对各岗位员工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员工有违章行为,要进行教育,警告,情节严重的报单位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3)周检各班组务必每周末在班长带领下对本班组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月检每月25日前由厂领导代队,各车间或者班组负责人及安技员参加构成安全检查组,对所管辖范围进行月未(或者节假日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设备隐患与人员的违章现象要认真记录并限期整改检查结果同时做为对领导、安技员、班组长考核的根据
(5)不定期安全抽查厂安技部将随时对各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抽查检查结果现场向分公司领导通报,并形成材料向公司领导汇报期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复审内容
(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与实际操作
(2)检查违章作业记录与事故责任
(3)进行健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与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固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务必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类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十九)厂内交通管理制度.厂内与外单位来厂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厂区内一切车辆行驶速度不准超过十公里,在出入门与拐弯处行驶车速不准超过五公里.厂区内一切车辆不准反道行驶,反道停放,更不准超车行驶.各车间不准随意占用厂区通道,如确因工作需要务必事先经办公室批准,并按期腾出.厂内机动车(叉、铲车)装载货物务必安全,绝对禁止载人人货混装.厂区内禁止摩托车行驶,并不准乱停、乱放.厂内交通管理人员与安全监察员有权指挥厂区内一切车辆,并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十七)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一、临时电线的含义与范围.凡是未完全按照电气规程标准安装的一切电气线路,均视为临时电源.凡是电压在110伏以上,使用日期超过三日临时用电,均执行本制度
二、临时电线的申请与审批.各车间、班组因工作需要,须安装临时电源时,须向单位主管安技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经批准后指派有电工操作证的电工安装.临时用电一次批准的最多期限为15天确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拆除者,应办理延期手续,对违反规定的厂安技部门有权强行拆除
三、临时电源安装的技术要求.电工根据经批准的“临时用电申请单”,进行规范安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安装临时电源发现擅自安装的临时电源,按规定对使用单位与安装人进行处罚.架设临时电源使用就近架设原则,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压缩相对高压侧的供电线路长度.架设临时电源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导线,架空或者沿墙敷设.架高空度室内不低于
2.5米,室外不低于
3.5米.架设临时电源通过交通道路时高度不得低于6米.临时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务必可靠接地与接零.临时用电分支线路,应使用T形接法.临时用电线路距水管、热力管、门窗等距离应大于
0.3米.架设临时电源应牢靠,禁止在树叉、脚手架等处随意挂线.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务必使用独立开关操纵,不准一个开关操纵多个回路.临时用电线路务必放在地面上的部份,务必加以可靠保护应在过路处设硬质套管保护,管口要装有护圈,以防割坏线路
四、临时电源的管理.厂、车间主管安全部门有权指令电工拆除超期的临时电源.外单位来厂施工架设临时电源须正常办理审批手续.安装完毕的临时电源,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换.严禁在有易燃易爆与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六)生产场所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点)的确定与分级
1、危险源(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潜伏着较大危险性的岗位、场所,这些地方事故频率高,会导致人身伤亡、火灾爆炸或者设备机械损坏等事故,是安全生产重点操纵管理部位
2、对危险源(点)要根据全厂及各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程度对危险源(点)分等级实施重点操纵管理一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高,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2)二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较高或者容易导致重伤、残废、多人伤害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3)三级危险源(点)不可能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重大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事故较常发生或者有较大可能会发生事故的岗位、场所等4)四级危险源(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通常伤害事故的岗位、场所等对危险源(点),各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工艺流程、设备状况,分别进行定级、设标、建档、操纵,
二、危险源(点)的管理
1、危险源(点)的划定根据有爆炸、发生火灾危险场所,有灼烫危险场所,有坍塌、压埋、坠落危险场所,有触电伤害危险场所,有落物、崩溅伤人场所,有被机具绞、碾、害人压、舌I、挤、撞等危险场所,有被物体碰、夹场所有被绊倒危险场所,其它容易致人受到伤害场所
2、危险源(点)的操纵要求1)存在三级以上危险源(点)的单位应列出潜在危险因素与可能造成的事故,制定预防计策措施2)危险源(点)具体责任人,是该点作业的操作者及班组长、班组安全员3)各级危险源(点)所属班组与责任人,应按管理标准要求,进行日常检查,保障安全生产4)各车间对
一、二级危险源(点)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与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5)各级危险源(点),由规定的检查单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危险源(点)的管理危险源(点)由各有关单位确定分级、逐级落实管理危险源(点)潜在危险程度增加或者减轻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变更等级同时由单位改变该危险源(点)的管理措施由于工艺的改变,新增作业机械、设备、岗位,出现新的危险源(点),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按规定列入操纵
(三)危险源(点)检查与操纵一级危险源(点)由单位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定期检查与评价直属、基层单位、班组要逐级落实管理措施与责任人二级危险源(点)由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价基层单位、班组要逐级落实管理措施与责任人三级危险源(点)由危险源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组织经常性检查与评价单位上级安全员进行抽查,班组要落实管理措施与责任人四级危险源(点)以班组为核心,班组长负责操纵检查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应经常进行检查班组要针对岗位上所有的危险源(点)每天每班进行岗位检查
(四)危险源(点)整改与考核
1、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的危险源(点),可责令停产整改
2、对危险源(点)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与考核
3、危险源(点)的检查与操纵,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
4、严格检查与考核,对不认真开展检查与操纵的或者未落实管理造成后果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给予从严处罚
(十八)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目的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的安全要求.范围适用于本厂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职责安技部负责对本厂内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设备部负责对环保特性进行评审工作,对储存、使用及保管人员的培训;组织或者参与调查重大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与环境污染事故
3.2采购部负责督促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与“化学品安全标签”,负责联系或者督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3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采购部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与准购证,审查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监督剧毒化学品、废弃易燃品的处理与销毁;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理4技术部门负责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过程中选用危害影响小的危险化学品,并注明危险化学品的所含物质、危害、预防措施等内容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与废弃化学品处置的日常安全管理.程序危险品的定义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性质,会引起人身伤亡、财产缺失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转移1危险化学品运输务必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有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与押运人务必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与安全防护知识及特殊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运输单位与个人务必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旧,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化学物品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如氧气等钢瓶)不得装运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危险品,汽车与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危险品库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完全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
4.
2.5运输危险物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
4.
2.6叉车在装钢瓶时,须轻装、轻卸,防止碰撞,以防爆炸遇到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到仓库内时,叉车要熄火或者戴上阻火器进入仓库,以防排气管冒火花,引起意外事故
4.
2.7转移时务必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与倾倒装卸与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要有一定业务知识与固定的人员来担任
4.3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4.
3.1化学危险品务必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4.
3.2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者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适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与防潮、遮雨措施
4.
3.3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者产生有毒气体的原料,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务必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使用加盖车辆)
4.
3.4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4.
3.5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与带火、冒火与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4.
3.6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得通道及通风口
4.
3.7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及灭火方法不一致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4.
3.8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者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时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还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4.
3.9性质不稳固容易分解与变质与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4.
3.10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旧、渗漏,务必立即与安技部、设备部(环保)联系进行安全处理
4.
3.11不准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内或者露天堆垛邻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气割与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
3.12化学危险品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与避雷设施、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降温的安全设备与器具
4.
3.13危险物品库房设备与照明一律采取防爆装置
4.
3.14若有剧毒物品要单独储存,双人保管
4.
3.15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16根据不一致的化学危险物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与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与防护器具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
4.1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4.
4.2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桶内取样检测或者取样应在装卸完毕经静止以后进行
4.
4.3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桶内进行移液作业
4.
4.4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通常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晰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者灭火方法不一致的物质的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或者分开存放
4.
4.5使用危险物品岗位绝对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4.
4.6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4.
4.7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4.
4.8使用泵时应操纵流速,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4.
4.9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务必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4.
4.10残余物料不得用尼龙等高电阻率与合成纤维布等来擦抹
4.
4.11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务必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4.
4.12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
4.
4.13桶装或者罐装有毒或者挥发性毒害品时,务必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者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采购部、安技部、设备部(环保)联系协同解决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等务必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
4.
5.2包装器材销毁务必由设备部(环保)、消防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
5.3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危险性物质,务必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者出售
5.考核违反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的管理规定,按奖惩管理制度执行造成事故,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与保护他人的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明白,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要紧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与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与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有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二十一)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设备、设备中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装置在事故预防中的作用,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L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方面的方法与内容L3本制度适用于厂内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包含专用安全设备、与设备配套的安全装置、作用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等2总则安全防护装置是设备、设施的有效构成部分,务必保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使用、同时维修与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安全防护装置务必建立技术台帐,凡更换、报废均应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3职责设备部是安全防护装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防护装置的安装、维修、保养等工作工程、设备部负责技措项目的安全防护装置的配置,满足技措项目所选用设备的安全及职业卫生要求4前期管理要求工程、设备部在技措项目的设备、设施选型时,应会同安技部门、分公司共同选用与主体设备、设施相匹配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务必与主体设备或者工程同时安装、调试3主体设备、设施投稿使用之前,安全防护装置务必完好,并经安技环保处组织的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4需要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安全验收审批的,应由设备部会同有关单位在投入使用前输好审批手续5使用管理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在投稿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要紧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与保护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安全防护装置或者改变安全防护装置的用途
5.4操作人员发现安全装置损坏或者有其他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者影响人身安全的,应停止运转设备,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5安技部门及各车间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应将安全装置作为检查的要紧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6保护管理要求因维修设备需要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并在设备修复后,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当班作业不能完成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需要更换时,应选用同样的规格与型号;选用不一致型号或者规格的,其安全性能不得低于原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3安全防护装置改造或者更换为不一致型号的,性能经使用部门、设备部、安技部共同确认后进行,改造(更换)完成后,应由上述部门共同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4安全防护装置由设备部会同安技部门、使用单位共同确认,已经报废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挪作它用7性能检测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的,由设备部组织实施,安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2需要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法定检测的项目,由设备部组织实施8考核关于研制、开发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与奖励关于违反安全防护装置选型、使用、维修与保养管理规定的按奖惩制度执行造成事故,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十五)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公司员工的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度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气瓶的使用、储存、运输等方面的要求L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所有气瓶的使用、储存、运输单位2总则凡使用、贮运气瓶的单位与工人务必熟悉本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2对违反本制度而造成事故者务必查明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3职责气瓶由各单位自行采购统一管理,并登记建帐公司安技部监督检查、各单位安技员负责气瓶日常检查、考核等工作3生产单位负责气瓶在使用中的保护保养,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4各类气瓶应按下列规定说明气体名称及涂色:表15气瓶使用使用单位应按照气体性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对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操作在开闭气瓶与气阀,应站在气阀接管的侧面,并使用专用工具轻缓开阀气瓶减压器的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准确、灵敏可靠,每三个月检验一次,气阀及连接部分不准有气体泄漏气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至较暖的地方解冻,严禁用明火与热铁块烘烤
5.5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操作人员手上、衣服或者工具上如沾有油脂,禁止接触气瓶
5.6气瓶务必设有安全瓶帽与防震胶圈,使用后的气瓶应带上瓶帽
5.7气瓶在使用时的放置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5.
7.1不要放在目光暴晒与雨雪侵蚀的地方
7.2不要放在容易跌落或者容易受到外来摔击的地方.3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在确实难达到10米时务必保持不小于5米,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务必留有很多于
0.IMpa的余压单个氧气与乙烘气瓶应分别设专用推车移动或者使用时,二瓶之间距离应保持大于5米.10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停止使用,并根据情况通知或者送回充气单位处理发生损坏或者爆炸时,应保持现场,及时报办公室、安技部6气瓶存贮各使用单位应有合适的气瓶装卸平台,并有专人负责收发与保管乙焕与氧气瓶贮存平台应保持不小于5米的距离,且空瓶与饱瓶也务必分开存放.3气瓶存放应清洁、无油迹、无易燃物气瓶卧放时,瓶头应朝向一方7气瓶运输
7.1装气瓶时,应检查气瓶的防震胶圈是否齐全,安全瓶帽是否旋紧2在运输途中,务必保证不使气瓶跌落、撞击、沾油或者损坏装有气瓶的车辆务必符合同意的装载量3装载气瓶时,务必遵守下列事项1公司外运输气瓶,在车上作出“危险品”的标志,且备有消防器材.
3.2禁止押运与搬运人员在车上吸烟或者产生明火.
3.3气瓶卧放时,气阀应朝向一方并同向放置,车上气瓶堆放不得超过箱高,气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防止碰撞.
3.4公司外运输,夏天应对气瓶加以适当的遮盖
3.5气瓶应轻放、轻卸、防止震动,禁止使用抛、滚、滑的装卸方法
3.6乙焕气瓶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易燃物、油脂或者带有油污的物品也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3.7装有气瓶的车,应缓慢行驶,以免车身跳动或者急刹车赞成危险4生产、使用与运输单位应负责对从事气瓶运输、押运与搬运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教育8附则本管理制度有未尽事宜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安技员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为加强安技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安技人员素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单位2职责安技部是本厂专兼职安技员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安技人员的业务指导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安技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安技人员开展好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员职权
3.1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监督、检查、批判、教育、罚款权
3.2对重大隐患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行为与设备有权制止与查封,并立即上报领导
3.3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领取有权监督检查4负责本单位全员安全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负责复工、换岗员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卡5配合安技部、设备部对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考试与日常安全生产的管理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对安全技术资料要建档、归档4安技员应做到
4.1认真学习、贯彻党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熟悉本单位各工种的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及伤亡事故史2掌握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点的分布及治理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达标情况3掌握本单位危险源的颁布及操纵措施,掌握重要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方法,建立重要危险源登记台帐4坚持“三检制”务必用1/2工作时间进行日巡检查,检查中,务必心细眼明,做到勤检查、除死角、堵漏洞、除隐患5协助领导编制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安措计划、整改规划,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与保护;对重大隐患,及时填写隐患回执单并及时整改6认真填写各类安全报表及时上报开展现代化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讲评与评比工作7协助单位领导组织好周、月及节前安全大检查,制定各类检查方案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方案上报主管部门8主动同意安技部的业务指导,加强联系、互通信息9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各类事故要及时上报处理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5检查与考核安技部与各单位负责对安技员按照安技员工作标准进行日常考核2安技部与各单位根据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显著者进行表彰与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因失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十六)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与“管生产的同时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与预控能力,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与内容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单位2职责
2.1安技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有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2公司办公室负责在企业的年/月工作计划、总结、布置工作、工作检查、评比等工作中,严格贯彻“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3生产计划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4各单位负责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3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1企业长期计划中应有涉及安全健康的内容长期计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进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期计划中,应根据企业现状,由安技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计划中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论证分析的支撑材料2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与具体的管理措施与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
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安技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与计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应有阶段分析或者目标诊断3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安技部根据各职能部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4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与年度内轻伤事故超指标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任何先进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4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企业条件进行安全认定公司、各分公司的生产调度会,由主管安全的领导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与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部室、分公司在本单位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工作中安全管理
5.1各单位在组织停产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必要时报设备部备案
5.2停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任单位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5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
5.6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与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能够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
5.7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6考核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
6、培训的学时要求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职工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务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与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务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务必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务必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二十四)女工保护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加强对女工的保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与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女工(包含招用的临时工)等2总则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与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与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者限制女性参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厂招工对象的年龄为18-50周岁3职责办公室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的工种、工作2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3各部门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4女员工特殊保护各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者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务必坚持男女平等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IH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与有毒有害的作业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者不上夜班,不得安排经期及孕期禁忌的劳动对怀孕七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并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4女职工产假按下列规定执行
4.1按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女职工哺乳期为一年,哺乳时间每日两次,每次三十分钟能够合并使用.
4.3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各单位应采取缩短工作日、轮班制等改变劳动组织的措施.考核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十八)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目的与范围为了加强本厂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操纵工伤事故发生,保护企业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劳动法》与《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与终止时的安全管理规定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部各类劳动用工形式的员工,包含合同制员工、临时用工与聘用的退休人员等.总则本厂依法建立与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采取各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与履行劳动义务.2本厂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职业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同意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与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与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劳动者有权熟悉其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与故障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员工应当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不断提高职工技能,严格执行企业各类劳动、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与各项规章制度员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类形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或者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6特种作业人员与有毒有害岗位人员按国家与公司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同意必要的危险、危害因素教育.职责办公室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安技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同时负责宣传党与国家现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教育职工遵守有关制度与操作规程,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办公室、安技部、设备、员工接收部门负责对新入职的员工与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教育记录应予以储存,并具可追溯性工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1凡本厂劳动用工均按国家劳动法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一份2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其内容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要紧包含
2.1企业安全生产与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4.
2.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与义务
4.
2.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4.
2.4其它要求3劳动合同不得规定对劳动者不负安全管理责任与发生伤亡事故由劳动者自行负责的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应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劳动合同签订或者变更后,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条款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缺失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及鉴证后,即起法律效力受国家劳动法保护,当事人务必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5.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能够解除本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标准》执行本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假如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与帮助
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5.
3.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终止条件之一
5.
3.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5.
3.
3.劳动合同期满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判、检举、控告或者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者采取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
5.1患职业病或者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
5.2患病或者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的
5.
5.3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5.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十九)其他有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与范围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L2本制度规定了与企业有关承包方、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公司内外来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与要求本制度适用于与企业有关的外来施工方、维修方、劳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调试安装人员(独立作业);临时性外来、运输、搬运、装卸吊装人员(独立作业或者交叉作业);外来学习、参观、用户监制、实习人员;及合同工、临时工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货商也按本制度管理.职责安技部是有关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者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者合同,负责进行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与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有关方事故的调查或者备案等工作各发包方或者单位负责承包方或者承包单位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与资格、签订合同,负责安全教育,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与审核.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资质审查及安全合同的签订.
1.1外来施工、维修队伍进入公司,本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在签订工程项目商务合同时,务必对其安全生产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有a)审查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法人代表安全证、施工队长或者项目经理安全证、施工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务必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b)审查法人资格及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如无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则不得与其签订任何形式的工程、维修、服务合同c)施工、维修单位有相应的项目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并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管理制度d)审查施工、维修、服务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资质如在作业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否则不能从事相应作业.
1.2本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要将施工、维修服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安技部,并签订安全合同本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要将施工方案,施工、维修现场环境状况,施工部位的隐蔽工程情况向施工、维修单位交底,并记录存档安全合同文本使用承包(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合同有效期为一个施工周期
3.4外来施工承包方开工前,务必落实施工或者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安技部备案
3.5外来施工承包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务必做到
3.
5.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3.
5.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
5.3安技部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向乙方介绍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
5.4发包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与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3.
5.5外来施工承包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含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作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作业三级安全教育与考核情况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并报安技部审核存档备案
3.6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务必做到
3.
6.1现场作业中,务必严格执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用水、用火、用电等管理与审批制度,并取得发包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3.
6.2施工与检修机械、工具务必符合安全要求
3.
6.3现场施工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与佩带防护用品
3.
6.4现场工作人员应同意发包方与安技环保处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者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者停止作业
3.
6.5承包方发生的人生伤亡事故或者其它事故,应由承包方负责调查与处理涉及死亡工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企业发包放与安技部备案
3.
6.6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与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企业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障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安全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企业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障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障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企业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7售后服务人员、调试安装人员(独立作业)等有关方如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周的,也要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到安技部签订安全合同不足一周的按临时性外来人员进行管理.8长期在本公司从事零星项目服务、产品运输等有关方的资质审查同
3.1一致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到安技部签订安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通过中介机构招收的长期在本公司与本企业员工混岗作业、从事后勤服务的劳务人员由办公室负责对中介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其资质复印件报安技部审查签订安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对劳务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内容与有关要求同
3.1的有关规定劳务人员的招收及日常管理按本制度“临时工安全管理”执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5.1临时工的招收
5.
1.1年龄务必满18周岁以上
5.
1.2务必进行体检,证明本人没有妨碍从事该岗位作业的疾病与缺陷
5.
1.3签订的用工合同务必有安全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
5.
1.4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2临时工安全管理
5.
2.1签订用工合同的临时工,不得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
5.
2.2各所在分公司、要对临时工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
5.
2.3临时工从事生产、服务的所在单位要按规定标准发给临时工劳动保护用品,并教会使用方法与正确佩带
5.
2.4临时工从事生产、服务的所在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并对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5.
2.5临时工务必服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5.
2.6对违章临时工,企业与所在单位有权予以教育与处罚,对严重违章与教育仍不改正的,企业有权提早解除用工合同
6.临时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6.1学习、参观、检查、用户监制、咨询、评估、认证、实习人员进入公司的由接待部门到办公室办理进公司手续,并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6.2进入生产现场的外来人员由接待部门向其告知生产现场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并陪同引领指定路线行走,对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6.3对进厂实习的学生,由办公室组织安全教育,告知实习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工作,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6.4外来实习、学习人员在公司内超过一周的,由办公室或者接待部门组织其到安技部门同意教育,在事实上习、学习期间要加强安
十六、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危险作业的范围
(1)高空作业(离地面2米以上)
(2)带电作业
(3)禁火区内进行明火作业
(4)爆炸作业
(5)高大件起吊、运输.审批程序
(1)凡属危险作业,下达任务部门务必与执行任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会同设备、安技部或者公司办公室一起制定)
(2)由执行任务部门填报《危险作业审请单》,一式两份报安技部经安技部审查,防护措施与作业内容达到了匹配符合安全要求配备了现场指挥人员与安全监护人员后方可施工
(3)现场指挥人员、安全监护人员在指挥危险作业前,务必确保现场作业人员,无职业性禁忌疾病,方可令其上岗操作
(4)现场指挥人员、安全监护人员在指挥危险作业前,务必认真负责,严格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5)现场指挥人员、安全监护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出现高空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火灾等事故负责.发生下列情况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1)危险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发生事故,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追究指挥者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安全监护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监护不利发生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6.5外来人员在厂内、车间内未经许可不得拍照、录像,不得进入非指定区域参观与逗留.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货商的安全管理各单位采购部门要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应方安全资质档案,并按期审核其资质的有效性特种产品包含:钢丝绳、化纤吊绳、吊链、吊琐具、电焊钳、电焊帽、电焊手套、电源开关、电源插座、各类气瓶、绝缘鞋、防砸鞋、安全带、防尘口罩、安全帽、危险化学品、油漆等.附则.1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鸿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厂所有涉及职业卫生管理的单位第三条安技部/设备部/办公室及各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环部门报告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主管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与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及监督管理安全环保部代表公司安委会行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第六条安技部/设备部/办公室作为公司职业卫生检查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第七条安技部/设备部/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各生产单位负责申报职业健康体检
一、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者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要求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二、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第八条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务必配备或者指定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分厂在经理、厂长领导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储存第三章作业管理第九条务必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
二、职业卫生设施新的设计务必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工程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及物资供应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安环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四、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务必有项目主管部门、安环部门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五、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务必同时列入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第十条有接尘作业单位务必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加强接尘作业管理
一、接尘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务必建立、健全各项接尘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三、接尘作业场所操纵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接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四、从事接尘作业职工,要加强个体防护,务必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第十一条各单位务必加强高温、噪音、振动、危害作业管理涉及高温、噪音、振动、等有害作业的建设项目,务必有防暑降温、等有效设施,并实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达到验收认可等程序第四章作业环境管理
一、公司安委会对公司内各单位接尘、高温、等有害作业环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等将作为安全环保管理考核
二、对粉尘作业现场及其它作业场所,严禁用风管吹扫地面,以免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三、各生产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运行、保护与管理制度、管理档案
四、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随意拆卸使用的各类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务必拆卸、停用时须报经(设备部)部门批准,并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时及时恢复第五章健康管理第十二条市定点医院务必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尘、接触高温、等岗位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接尘人员每2年普查一次,接触噪音、振动人员每2年体检一次,各单位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接触接尘、高温、等作业岗位职工的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
三、各单位要定期对除尘设备进行清理,确保生产环境的良好、有效运行注本制度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二十七)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根据卫生部每23号令《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为预防、操纵职业病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保护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部门2总则职业健康监护,是预防、操纵职业病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是保护作业人员健康的重要措施职业健康监护内容包含1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的体检、定期体检、离岗前体检与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时的特殊体检及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人员的体检与治疗2对患有职业病禁忌人员的调离
2.3对体检中发现符合职业病诊断条件的作业人员给予诊断3职责1安技部是职业健康监护与主管部门,对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实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3.2办公室对员工进行上岗前与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并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员工办理调离手续3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务必把该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配合有关单位把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落到实处4职业健康监护各单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含转岗)准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务必及时上报,同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卫生有关知识培训,如发现职业禁忌症不得上岗2各单位每年要上报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名单,并设专人负责组织体检,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4.3各单位接到“职业禁忌症调离通知书”后,要立即通知本人按要求调离并给予妥善安排
4.4通过职业健康监护体检,如发现有阳性体征并符合职业病诊断条件时,安技部负责提供诊所材料(职工史、工龄、现场浓度等)由沈阳市职业病院进行最后诊断从收到职业病诊断书之日起,即享受职业病相应待遇5考核对由于管理不善,职业病危害严重,未及时治理或者防护措施不当而导致急性职业中毒、慢性中毒及职业病发病明显增高时,该单位领导要承担责任并同意相应的处罚;(参照公司“安全责任状”之规定)
(十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加强与规范安全防火管理,预防与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企业财产安全与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企业防火安全的职责、工作程序与工作要点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与员工2总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企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区与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分公司要紧领导、各部室要紧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要紧职责为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与消防安全标志的保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
2.
2.4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2.
2.5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灭火与应急预案的实施与演练3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安技部每年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要紧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重点消防部位的防火要点、消防器材的使用技术、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等内容各职能部门每年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要紧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本岗位防火安全知识与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常识从事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搬运与保管工作,与电工、焊工等用火用电工人,务必通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4防火巡查与检查
4.1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由安技部组织,办公室、设备部、计划部等部门参加,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重点内容为
4.
1.1建设项目是否严格贯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其他有关规定,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消防措施等方面,是否按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贯彻规定
4.
1.2重点消防部位是否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与操纵手段,消防设施与器材的管理与保护情况,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4.
1.3各单位、车间、班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L4各车间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者器材的保护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等内容
4.2各车间每周对本车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其要紧内容为: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者器材的保护管理情况,各类火灾隐患是否整改与消除,各类易燃易爆物品与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操作人员的作业方法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等
4.3各班组每天应对本班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要紧内容为各类火灾隐患是否消除,各类易燃易爆物品与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作业岗位应指定专人在每天下班时检查电源、火源与其他防火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发生
4.4关于巡查与检查出现的隐患与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整改实施完成后,应由下达整改通知单的单位进行验证5消防器材与设备配备、检查与使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与设备,重点防火单位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专职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按时对其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各类灭火器每月点检一次发现有泻压、外壳变形、刹把松动等及时更换,消防栓、消防增压水泵经常试压、启动,确保完好、有效3各类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禁止挪作它用4消火栓要不定期检查保养,不得圈占或者随意启用
5.5消防水池/桶要经常保持规定的蓄水量,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6作业现场消防管理
6.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运、用务必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使用各类加热炉与焊接、切割、烘烤与其它明火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保持防火间距,健全操作制度
6.2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
6.
2.1企业建立消防重点部位档案,实行两级管理,安技部对公司消防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各分公司(分厂)、职能部门对本单
(二十三)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9-1文件精神,确保员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车间务必严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监督员工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厂安技部是厂劳动保护用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厂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编制、修改与发放审批工作.厂安技部负责根据《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各车间《劳动保护用品领用限额台帐》,在确保安全生产需要的基础上限额发放.各车间应对每个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建帐管理.各车间每月28日前,根据个人台帐劳动保护用品到期情况,提出月劳动保护用品请购计划,报厂安技部审核经厂长审批.采购部按安技部经批准的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采购.采购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务必保证质量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绝缘鞋、翻毛鞋等)务必与供货单位建立安全质量合同,在使用期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负责换新.为严格操纵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车间人事变动要及时通知安技部,以调整《劳动保护用品领用限额台帐》.员工领用劳动保护用品三个月内被辞退或者本人提出辞职,在办理离厂结帐手续时,将按原价(工作服、防护鞋等)在工资中扣回工作服、防护鞋归个人所有.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福利用品,只能用在生产上,任何人不得转卖,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位的消防重点部位也要实行重点监控
6.
2.2消防重点部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习
6.
2.3凡在消防重点部位明火作业,务必事先经安技部批准,办理“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
6.3使用与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务必研究其火灾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6.4禁止乱搭乱建易燃建筑,不得侵占防火间距,务必随时保持各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与消防车通遒的畅通
6.5义务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与装备,明确分工,搞好消防知识的学习与操练,保证与提高其战斗力
6.6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物品与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7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对进入厂区的外来施工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与责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7仓库消防管理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公司领导同意.2应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将仓库储存物品按其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分别存放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与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3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务必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务必采取降温措施.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
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m要紧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o5甲、乙类物品与通常物品与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者灭火方法不一致的物品,务必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与灭火方法6如使用易自燃或者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务必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与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或者使用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操纵湿度与温度7物品入库前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务必安装防火罩进入甲、乙类物品仓库的电瓶车、铲车务必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房的电瓶车、铲车,务必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7.10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物内停放与修理
7.11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与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务必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7.12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与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与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7.13仓库火源管理的具体要求14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务必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14.1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明火作业时,务必办理动火手续,经安技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审批手续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与防火措施等内容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7.
14.2库区与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8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1操纵与消除火源.1加热易燃物质时,应尽量避免使用明火而使用蒸汽或者其它载热体假如务必使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者妥善隔离.2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尽量避免焊接作业,进行焊接作业的地点要与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需对生产、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与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隔绝、置换、清洗、动火分析等有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8.
1.3轴承要及时注油,保持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
8.
1.4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易产生撞击火花的部件,如鼓风机上的叶轮等,应使用铝铜合金、镀铜锡或者皱锲合金;撞击工具用镀铜或者镀铜的钢制成;不能使用特种金属制造的设备应使用惰性气体保护等
1.5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者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特别危险的场所内,地面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铺设6根据爆炸与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与爆炸物质的性质对易燃易爆场所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与配线等,分别使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等要遵照有关标准执行
8.2危险物品的处理1关于物质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与遇水能燃烧爆炸的物质,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者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自燃与爆炸2相互接触会引起爆炸的两类物质不能混合存放,遇酸、碱有可能发生分解爆炸的物质应防止与酸碱接触,对机械作用较为敏感的物质要轻拿轻放
2.3根据物质的沸点、饱与蒸汽压,确定适宜的容器耐压强度、贮存温度及保温降温措施
8.3系统密闭与惰化
3.1系统密闭
1.1为了防止易燃气体、液体与可燃粉尘自装置中外泄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应该使设备密闭
1.2在负压下操作的装置,为了避免空气吸入,应密装化作业
8.
3.
1.3为了保证良好的密闭性能,系统内应尽量减少法兰连接尽量缩短管道长度,危险物料的输送管道应使用无筵钢管
8.
3.
1.4在负压操作的系统中,当打开阀门或者进行其他操作时要防止外界空气进入系统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5在打开阀门之前,使用惰性气体保护的方法,能够避免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2惰化通入惰性气体时,务必注意要使装置里的气体充分混合均匀在生产过程中要对惰性气体的流量、压力或者氧浓度进行检测4通风1通风时,如空气中含易燃易爆气体,则不应循环使用
8.
4.2在有可燃气体的场所内,排风设备与送风设备应有独立分开的通风室3排放可燃气体与粉尘时,应避免排风系统与除尘系统产生火花
4.4通风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以免发生火灾时火势顺管道通过防火分隔物而蔓延9考核各单位因忽视消防安全,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与危害程度,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在责任区内发生火灾事故,追究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3违反防火管理规定,根据安全防火责任制奖罚规定执行
(九)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与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罚范围公司所有有关生产单位、均为公司考核奖罚单位
二、考核办法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全年度考核全年综合评定,95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900—949分为良好单位;850—900分为合格单位;849分下列为不合格单位全年根据四个季度目标考核的情况,集团公司本部评出2个先进单位,先进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情况,按在册人数的1一2%评选先进个人上报审定
三、奖罚标准
1、先进单位奖励标准
①先进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与主管领导奖励1000-2000元
2、不合格单位处罚标准不合格单位罚款季度评比低于850分一分扣100元
四、考核及奖金的来源
1、先进单位的考核由生产部根据目标考核细则,按季度考核,年未综合评定先进个人由各生产单位自行考核,单位要按条件严格把关
2、公司所属生产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的奖金由公司拨付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生产中使用与零星散存的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应根据性能设专点存放,并设专人负责,落实防火措施.各分厂、班组,要严格操纵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严禁超储与私人储存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盛装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用后要及时清理,交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地点,应配备消防器材,并严禁吸烟与使用明火.用过的油抹布等要妥善保管,每天班后清理到指定地点..使用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务必严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现场监护,严防火灾与爆炸事故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各单位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保护说明等文件与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与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保护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务必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5、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特种设备务必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6、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务必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7、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保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8、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务必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9、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务必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10、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者发生特殊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1、特种设备警示标记齐全准确
12、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14、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早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
15、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6、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与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报告
18、安全管理员或者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9、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0、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务必要负有相应的责任
(十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害,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特别对他人与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之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之特种作业人员
一、基本条件
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与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务必具备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二、培训考核与发证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务必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务必进行安全技术理论与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者《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与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三、复审
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气瓶名称外表面颜色字样字样颜色氧气天兰氧亚
八、、氧气灰氨绿乙焕气白乙焕红液化气银灰石油液化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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