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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组长培训材料中心根据CNAS-CC01:201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及有关认可准则应用指南结合日常认证审核发现的问题,编制了这份培训材料,供广大审核组长学习、参考由于时间仓促,本材料可能存在用词不够准确,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请各审核组长随时反馈你们的意见,以便补充、完善并通过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审核组长的专业水平与专业能力,建设一支高标准、严要求的审核队伍确保审核的有效性.审核组长的职责与权限审核组长是由中心委派,有能力领导审核组,并代表中心对受审组织进行认证审核的审核员中心对认证项目实行审核组长负责制,要求审核组长履行中心规定的权力与义务,并对分管的审核项目负责审核组长的职责同意中心下达的审核任务,按审核委托书构成专业能力配套,能够独立开展认证审核活动的审核组,并按中心策划的审核方案实施现场审核
1.
1.2审查受审方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管理体系文件评审报告》,提交受审核方,并请受审方整改文审发现的问题
1.3编制审核计划,并通过与受审方沟通,确定审核时间安排,协商审核组进驻有关事宜
1.
1.4做好现场审核前的准备工作,召开审核预备会议,组织审前专业培训活动,要求审核组员执行中心“关于使用电子版记录的有关规定”
4.
4.2二阶段审核计划的编制1)中心规定,一阶段审核与二阶段审核至少间隔半天时间,通常情况下,影响进入第二阶段审核的问题均已得到整改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审核;2)进入审核现场前,审核组长应根据中心策划的二阶段审核方案,编制第二阶段的审核计划3)编制第二阶段的审核计划时,如发现审核人日不足、认证专业不对、体系覆盖范围失真等影响审核有效性的问题应与中心审核方案管理人员沟通,并实施必要的调整4)所编制的审核计划应涵盖认证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含管理层)、所有过程与所有场所,并按适用的标准要求对所有条款、分条款进行逐项审核5)通常情况下,应从受审核部门在管理体系承担的职能入手,以受审核组织的职能分配表为准(职能分配表如不合理应予以修改、调整),审核与该部门所有的有关条款
2.
4.5监督审核计划1)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2)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采取的措施;3)投诉的处理;4)管理体系在实现获证客户目标方面的有效性;5)为持续改继而策划的活动的进展;6)持续运作的操纵;7)任何变更;8)标志的使用(或者)任何其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
2.
4.
5.2审核组长应根据中心策划的监督审核方案编制审核计划,并在现场审核前提早告知受审组织
2.
4.
5.3每次监督审核计划务必包含a)管理体系的归口管理部门与含有重要因素或者要紧作业活动的区域(场所),审核相应的标准条款c)跟踪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d)主管部门检查情况与投诉情况e)任何变更f)标志的使用与(或者)任何其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g)中心在审核方案中规定的应审条款
2.
4.
5.4需要时,审核组长可根据审核方案要求与实际需要.审核组长增加的其他条款
2.
4.6再认证审核计划
2.
4.
6.1再认证审核目的是确认管理体系整体的持续符合性与有效性,与管理体系相关于认证范围的适宜性
2.
4.
6.2再认证审核计划应参照中心策划的再认证审核方案,在对受审核方管理体系运行三年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编制
4.
6.3再认证审核计划应覆盖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所有部门与条款,具体编制可按管理体系二阶段审核计划的要求进行5做好现场审核准备收到审核委托书后,到达认证组织前,审核组长应根据认证范围,再次向认证组织确认是否具备相应的审核现场,如发现受审方确无审核现场,应向中心如实反馈,以便采取相应的计策进入现场审核前,审核组长应组织召开预备会议,通常情况下,审核预备会议包含下列内容:1)宣读审核委托书;2)介绍受审核组织的基本情况;3)宣布审核日程安排及审核中的注意事项;4)传达中心对审核记录的要求(包含中心电子版记录的使用要求与规定);5)由技术专家或者专业审核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
5.3要求审核构成员按审核计划分工,编制各自的《现场审核检查表》;审核检查表应覆盖规定的审核范围、部门及涉及的体系要素/过程等;
3.现场审核的实施对现场审核的基本要求
1.1完整的现场审核应包含首次会议、现场审核取证、审核组内部交流与受审核方沟通、末次会议等内容,由审核组长负责组织,审核组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现场审核的全部工作.
1.2现场审核时,每天实际工作时间不能少于8小时,每半天实际工作时间不能少于4小时,并确保80%时间用于收集客观证据(收集客观证据的时间不包含准备会、内部评定会、整理评审材料、编辑审核报告的时间).
1.3审核组全体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中心的保密规定、认证管理制度,根据审核计划安排,按照事先编制的检查表进行审核,并记录审核情况.
1.4检查表中记录的内容应清晰、不用涂改液涂改,对有可追溯性问题应在审核记录中陈述充分,并收集客观证据,每个部门的检查表首页应有审核人员的签字.
1.5确保抽样的随机性、合理性,与适当的样本数量(中心要求
8.
2.4条款应对采购产品、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分别抽样3个,
7.6条款至少对计量器具的周检情况抽样3个,
6.3条款应验证全部特种设备检定情况,
6.2条款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抽样,至少每类3个);2现场审核的实施
2.1一阶段审核
2.
1.1按照CNAS-CC01:2011标准规定一阶段审核应审核客户的管理体系文件;评价客户的运作场所与现场的具体情况,并与客户的人员进行讨论,以确定第二阶段的准备情况;审查客户懂得与实施标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对管理体系的关键绩效或者重要的因素、过程、目标与运作的识别情况;收集关于客户的管理体系范围、过程与场所的必要信息,与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与遵守情况(如客户运作中的质量、环境、法规因素、有关风险等);5)审查第二阶段审核所需要资源的配置情况,并与客户商定第二阶段审核的细节,6)结合可能的重要因素充分熟悉客户的管理体系与现场运作,以便为第二阶段审核提供关注点;7)评价客户是否策划与实施了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与管理体系的实施程度能否证明客户已为第二阶段审核做好准备
2.
1.2按照中心规定,一阶段审核的关注点至少包含下列五个方面1)甄别有效的法律性证据,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许可资质证书(需要时)、3c认证证书(需要时)、批准正式生产的三同时验收证据(E)、安评报告(S)(需要时)、守法证明(E、S)等等;2)初步确定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关注认证范围内是否包含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是否与管理体系实际运行相一致3)评价管理体系的策划过程,确认管理体系的策划结果与方针目标的可行性,关注内审与管理评审的可信度4)综合评价受审方对管理体系标准的懂得程度,确认是否具备进行第二阶段审核的条件5)审查第二阶段审核所需资源的配置情况,确定第二阶段关注的重点
3.
2.
1.3一阶段审核正式实施前,审核组长应向受审核方提供“文审报告”并在“文审报告”中提出认证组织管理体系文件中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者不够完善的问题
3.
2.
1.4一阶段审核结束后应形成两个文件1)“一阶段审核报告”综述一阶段审核情况与审核发现,明示二阶段审核重点关注问题及有关二阶段审核安排的建议“一阶段审核问题清单”一指一阶段审核中的发现可能影响二阶段审核能否进行的问题,或者可能构成二阶段不符合的问题
2.
1.5一阶段审核结束后,审核组长应填写审核方案中的“一阶段审核信息”,做为二阶段审核方案的策划的信息输入
3.
2.
1.6对一阶段非现场审核可不填“一阶段审核问题清单”,只需按规定填写《一阶段非现场审核报告》即可
3.
2.2二阶段审核
3.
2.
2.1按照CNAS-CCO1:2011标准规定,二阶段审核的目的是评价客户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并至少覆盖下列方面1)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符合情况及证据;2)根据关键绩效目标与指标(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期望一致),对绩效进行监视、测量、报告与评审;3)客户的管理体系与绩效中与遵守法律有关的方面;4)客户过程的运行操纵5)内部评审与管理们评审;6)针对客户方针的管理职能;7)规范性要求、方针、绩效目标与指标(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期望一致)、适用的法律要求、职责、人员能力、运作、程序、绩效数据与内部审核发现及结论之间的联系
3.
2.
2.2组织现场巡视EMS与OHSMS认证审核,应先进行必要的现场巡视审核组长应根据文审情况与审核方案要求,确定现场巡视中应关注的关键场所与重点内容,寻找问题点,以作为正式审核的切人点如EMS应观察水、气、声、渣等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包含(但不限于)烟筒有多高、噪音有多大、放空管与残液管在哪里,污水排管如何与市政管网接口等等OHSMS应观察危险源分布情况与员工安全守法情况,推断那里可能存在不可容许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审核组长应记录现场巡视情况,并要求审核组员在正式审核时,追溯现场巡视发现的问题
3.
2.
2.3二阶段审核不仅检查“做了没有”,而且要通过抽样的证据评价“做的如何”,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审核证据应全面、有效;
3.
2.
2.4二阶段审核应记录、评审与适用管理体系标准期望的那些关键绩效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获取相应的审核证据
3.
2.
2.5二阶段审核的具体操作详见本培训材料
3.3《现场审核的操纵要点》
3.3现场审核的操纵要点审核组长应对审核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操纵,并在全程操纵中把握下列关键点
3.
3.1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承上启下,能在保护认证的严肃性,增强认证客户贯标意识,理顺认证工作脉络上发挥一定积极作用
3.
1.1按照CNAS-CC01规定,首次会议的目的是简要解释将如何进行审核活动,详略程度可与客户对审核过程的熟悉程度相一致
3.
1.2首次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审核组长、组员及受审核方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中层管理人员
3.
1.3参加首次会议的受审核方人员应在《现场审核首次会议签到表》上签到,并做好《首次会议记录》;
3.
1.3首次会议的内容应包含1)审核组长在首次会议上介绍审核构成员,受审方介绍参会人员(需要时);2)宣读公正性与保密声明;3)宣布审核安排,介绍审核方法,确认审核范围;4)确认审核计划(包含审核类型、范围、目的与准则),与与受审方有关的其他安排
3.
3.2抓好关键过程、高风险区域的审核在实施审核计划中,审核组长可根据审核进展情况调整所分配的审核任务确保对关键过程与高风险区域的审核到位.1)通常情况下,对领导层的审核任务应由审核组长承担2)QMS
7.1/
7.3/
7.
5.1/
7.
5.2/
8.
2.4条款务必由专业审核员(或者在技术专家的参与下)审核,同时要收集计量器具(设备)周检、特种设备检定、特殊作业人员资格、产品型式试验(需要时)的审核证据;3)EMS/OHSMS归口管理部门
4.
3.1/
4.
3.2/
4.
3.3/
4.
3.4(S)条款,包含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部门或者区域的
4.
4.6/
4.
4.7/
4.
5.1条款,务必由专业审核审核,或者在技术专家支持下进行审核
3.
3.3加强现场审核中的沟通交流
3.
3.
3.1审核组长应掌握审核活动的进展情况,随时与审核组员进行沟通交流,可行时应随时向受审方通报审核情况
3.
3.
3.2当审核活动中出现某种特殊情况,预警可能出现重大认证风险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受审核方
3.
3.
3.3审核组员关于超出审核范围之外出现引起关注的问题,应当向审核组长报告,必要时可向审核委托方与受审核方通报;
3.
3.
3.4当获得的审核证据说明不能达到审核目的时,审核组长应当告知受审核方与审核委托方,确定适当应对方案,包含重新修改并确认审核计划、改变审核目的、调整审核范围,乃至终止审核、撤离现场
3.
3.
3.5审核中如发生任何调整,应及时向中心审核部报告,并同意受审核方的评审与批准
3.
3.
3.6召开审核组内部沟通会议审核组长组织全组组员综合分析受审方管理体系策划的充分性、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管理绩效的监视测量结果与持续改进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致的审核结论
3.
3.
3.7与受审方领导层沟通内部会议后、末次会议前,审核组长应就审核发现与受审方的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进行充分的沟通,通过沟通交流客观地评价受审方的管理体系,并对审核结论与所开具的不符合项达成一致意见
3.
3.4确保审核结论与审核发现的一致性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组长应当汇总审核记录,验证审核记录与审核准则的符合情况
3.
3.
4.1确认不符合项核准支持不符合项的审核证据与不符合的严重程度,并在不符合报告上签字确认需要时,可与受审核方一起评审,以便使受审核方认可不符合事实,正确分析导致不符合的原因,促进整改工作
3.
3.
4.2确认认证范围根据现场审核中收集的审核证据,确定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并与受审核方取得一致的认可
3.
3.5召开末次会议
3.
3.
5.1上述工作完成后,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参加人员同首次会议,与会人员应在《现场审核末次会议签到表》上签到,做好《末次会议记录》
3.
3.
5.2由审核组长在末次会议上做审核综述,宣读并确认《不符合报告》与纠正措施要求(应全面说明),对受审核方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宣布现场审核结论
3.
2.
5.3管理体系审核结论可分为下列三种情况1)组织的管理体系符合性、运行的有效性良好,在现场审核中没有发现不符合项,同意推荐认证注册或者继续保持认证注册资格;或者组织的管理体系基本符合标准,运行有效性较好,在审核中发现有通常不符合项或者一项严重不符合项(不影响体系的整体运行效果),要求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纠正措施并经审核组验证合格后,推荐认证注册或者继续保持认证注册资格;2)组织的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但运行的有效性较差,在审核中发现两项严重不符合,可暂不推荐认证注册或者继续保持认证注册资格,待组织整改后通知审核部,由原审核组针对严重不符合及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证后再决定是否推荐或者继续保持认证注册;3)对管理体系的建立存在严重缺陷,或者严重不符合达3项以上(含3项)、体系不能正常运行的,不推荐认证注册或者不推荐继续保持认证注册资格
3.
5.4末次会议上,审核组长需要强调获证组织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包含“中心关于监督审核的要求”、“认证证书与标志的使用注意事项”、“配合两局专项审核与CNAS的确认审核”“加强受审核方与认证机构的沟通”等事宜,特别是“当获证组织结构体系变化或者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向中心报告”
3.6向受审方提交审核报告中心设计了适用于不一致审核领域与类型的审核报告表格,审核组长从审核记录中归纳、提炼相应的内容填写适用时,可在审核结论中明示受审方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与纠正措施,以关闭审核组开具的不符合项审核组长在审核报告签字确认后,连同所开具的不符合报告,一并交给受审方领导或者管代审核的后续活动关闭不符合项按照CC01标准规定,对不符合项纠正与纠正措施的验证是审核组长组织现场审核活动,包含召开首末次会议,协调审核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持审核中组员之间的沟通,组织末次会议前与受审方领导层的沟通等事宜监督审核构成员执行认证准则,讲究认证工作的职业道德,遵守受审方的规章制度,对实习审核员、审核员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审核结论与审核发现的一致性,检查并修改审核组员审核记录(需要时),汇总与审核准则的符合情况,编制审核报告并请企业确认
1.8根据审核发现的问题,确认审核组员开具的不符合报告,并对不符合纠正与措施进行及时、有效的验证核查、整理审核材料,收集打包文件,核准产品有关标准清单,并在现场审核结束后两天内一并寄达中心
1.
1.10同意并确认中心认证评定部传递的整改信息,及时整改审核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排除认证风险2审核组长的权限有权领导审核组员,部署审核组的工作,并根据现场审核需要,在审核进程中调整与改变工作分配有权监督、指导审核构成员认真执行中心的各项规定,有权制止违背公正性的关联交易,及时向中心反馈审核组员的工作业绩与不良倾向有权向中心反映审核方案存在的问题,并在中心审核方案管理人员指导下调整审核方案,排除因审核方案不当导致的认证风险有权将审核进程中关注的任何问题告知受审方,并在末次会议前组织与受审方的领导进行必要的沟通活动当审核获得的审核证据显示无法实现审核目的,或者显示受审方存的责任为缩短出证标时间,我中心同意将未关闭不符合的审核案卷寄回中心,但关闭不符合项证据的收集与验证,仍由审核组长负责
1.2验证有书面验证与现场验证有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需要对纠正措施进行书面确认的,由审核组长根据不符合项整改的难易程度规定时限要求,请受审核方制定纠正措施计划,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自我验证后,将纠正或者纠正措施实施的证据送交审核组长,由审核组长验证并确认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后,及时交回认证评定部3假如受审核方关闭不合格的时间超过90天且没有超过180天时,经企业同意,由审核部下达任务书,对其进行现场补充审核,人日数为初审时的1/3O当超过180天时,由审核部组织对其按再认证的人日数重新进行现场审核,只有当补充审核/现场审核证实了其体系持续有效时,方可批准其认证注册或者保持注册如受审方不一致意按此办法处置,则不予批准认证注册或者注销/撤销其认证资格超过180天,不符合报告未关闭,则本次审核无效
4.2审核资料及时寄达中心认证评定部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组长应将现场审核形成的所有记录按《审核组自查材料表》的顺序整理好后,连同打包文件一并在审核结束2天之内寄达中心认证评定部
4.3审核组长负责对审核案卷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接到认证评定部有关案卷整改要求通知后,负责针对所提出问题进行核实、传递、整改、催办等工作,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传递给中心附件一有关多场所抽样的规定附件二结合审核与特殊审核附件三审核案卷评审经常遇到的问题附件一有关多场所的抽样规定
一、根据CNAS-CCll:2010规定,实施多场所抽样至少要满足三个条件.全部场所应与总部(中心职能机构)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联系,并在总部策划、建立及持续监督的同一管理体系下运作;.由总部(中心职能机构)实施统一的内审与管理评审,并要求各场所执行总部(中心职能机构)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各场所具有相同的产品、相似的生产(作业)过程
二、抽取的样本数(当认证风险适中,每个场所员工人数少于50人时).初审抽样上入成整数(y-样本数,x-场所总数).监审抽样y
20.6G上入成整数(y-样本数,x-场所总数).再认证抽样y》
0.86上入成整数(y-样本数,x-场所总数)
三、当出现下列情况,应通过认证风险分析,适当增加所抽取的样本数量:.分场所的员工人数大于50人;.认证客户属于高认证风险的企业;.所从事活动与工作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属于一类风险的环境管理体系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四、现场审核中,审核组长应参照中心下达的审核方案中“多场所、临时场所抽样计划”编制审核计划,并在审核计划中明确具体抽样场所并执行附件二结合审核与特殊审核
一、结合审核.结合审核的定义根据CNAS-GC02《管理体系结合审核应用指南》规定,结合审核是依照两个或者多个审核准则,对组织所建立的管理体系同时实施是审核关于组织建立的管理体系而言,它能够是按照两个或者多个管理体系标准建立的两个或者多个独立的管理体系,也能够是同一的管理体系.结合审核的分类我中心遇到结合审核属于QMS、EMS、OHSMS三个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按照管理体系的类型分,包含QMS、EMS的结合审核,QMS、OHSMS的结合审核,EMS、OHSMS的结合审核,与QMS、EMS、OHSMS三个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按照管理体系认证的不一致阶段分,能够分成同步结合审核与非同部结合审核两种情况.结合审核计划的编制⑴同步结合审核计划的编制1)计划应清晰说明是哪几种管理体系结合;2)分别写出不一致管理体系审核的目的,审核根据与审核范围;3)审核范围涵盖产品/服务的所有活动与过程、涉及的部门及管理职能、审核现场的实际位置与审核应覆盖的区域;4)明确审核每个部门预期的时间与时间段;5)明确每个审核员在审核每个部门时负责审核的过程与条款.⑵非同步结合审核计划的编制关于非同步结合审核(如Q初审、E一监、S二监)在满足以上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还要注意1)审核计划不仅说明是哪几种管理体系结合,还要说明是哪几种审核类型(初审、一监、二监、再认证)的结合;2)在描述审核目的时,应表达不一致审核类型(阶段)审核目的的差异性;3)处于初审或者再认证阶段的管理体系应覆盖所有部门与活动,审核全条款;处于监督审核的管理体系至少应覆盖归口管理部门与要紧作业场所,审核《审核方案》中规定的条款;并在此基础上兼顾审核条款的兼容性,编制结合审核计划
4.结合审核的实施结合审核首先要遵守本审核组长培训材料第2条“现场审核的准备”、第3条“现场审核的实施”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应注意⑴不一致管理体系标准关注点不尽相同,即使完全兼容的条款在审核内容上也存在差异,而每个审核组员又不可能调查、掌握所有部门与区域的情况,因此结合审核时的内部沟通比单管理体系审核时更为重要首先,现场审核前审核组预备会上,组长(参与文审的人员)应将企业情况交代清晰,进行有的放矢的专业培训其次,现场审核中应随时沟通交流,定期组织讨论、评定审核进展情况需要时,可调整或者重新分派审核构成员的工作⑵关于非同步结合审核(如Q初审、E一监、S二监),每个管理体系所处的运行阶段不一致,在审核目的、关注重点、记录详尽程度上存在一定差异,审核组长应指导审核组员把握分寸,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繁简适度的原则做好审核记录;遇到“吃不准”的情况宜按“宁多勿少”的原则进行处理;需要时,可随时与中心认证评定部联系
二、特殊审核按照CNAS-CC01:2011规定,包含“扩大认证范围的审核”与“提早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两种情况,结合中心具体情况,下列两个问题提请审核组长注意.与扩大认证范围有关的审核⑴通常情况下,扩大审核范围的专项审核,应参照中心策划的审核方案与审核委托书的要求编制审核计划,审核计划应涵盖与扩大范围有关的职能、部门、过程、活动所涉及的条款,审核记录应能够支持能否推荐扩大范围的审核结论⑵对初审、再认证与监审项目,应严格按照应参照中心策划的审核方案与审核委托书的要求编制审核计划,实施现场审核,不宜扩大原定的认证范围(能够缩小认证范围)遇到特殊情况,能够向中心反映,并执行中心决定.提早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⑴按照CNAS-CC01:2011规定,此类审核包含为调查投诉的审核,客户要求的变更审核与暂停企业恢复认证资格的审核对本中心而言,经常发生的是暂停企业结合监督审核恢复认证资格的审核⑵关于暂停认证资格的企业,中心在下达监督审核委托书时,在审核类型栏标明“特殊审核”字样(选项),在审核目的栏表达“恢复认证资格”的要求与有关内容审核组在实施监督审核时,应先进行“恢复认证资格的审核”,再实施监督审核监督审核通过后,应将同意恢复认证资格的内容表达在审核报告中附件二审核案卷评审经常遇到的问题我们将审核案卷评审出的问题分为四大类
①法律性证据(含法规与其他要求)不足的问题;
②涉及审核有效性的问题;
③涉及有关标准符合性的问题;
④涉及审核充分性的问题现分述如下
一、法律性证据(含法规与其他要求)不足的问题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是申请认证的前提条件,凡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内容,就是不搞管理体系认证也务必遵守认证机构为违法企业颁发认证证书,违反认证认可条例第62条(涉嫌虚假认证),审核组对此务必严格把关经常发生的问题包含.认证范围超过
①营业执照批准的经营范围;
②许可资质批准的范围;
③3c认证范围.计量器具未周检(违反计量法),特种设备未检定(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无资质证书(违反安全生产法);无标生产或者企业标准未备案(违反标准法).未按产品标准(国标、行标、地标、企标)规定的项目做出厂检验、型式试验,或者不能提供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检验证据(如GB18401D的检验报告).EMS认证没有通过“三同时”验收、批准正式生产的证据(违反环境保护法),生产、贮存危险品的企业认证OHSMS没有安评报告(违反安全生产法).没有甄别出认证企业虚假的法律证据(假证照、假报告、假现场),做出推荐认证注册的审核结论(违反认证认可条例)
二、涉及审核有效性的问题审核组长务必排除审核无效的认证风险,把握住认证的法律底线根据日常案卷的评审发现,影响审核有效性的问题包含:.认证企业的实际人数超过中心的R值,未及时向中心反馈,导致审核时间严重不足.发现认证项目的专业类别评错(审核委托书规定的专业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对中心确定的专业类别产生质疑,不及时与中心联系,协商补救措施.审核计划安排不当,导致非专业审核员审核专业条款、关键过程、重要因素或者要紧作业活动.两个审核员审核同一部门,审核计划没有说明各自审核的条款,也没有分开记录;或者实习审核员或者技术专家独立审核.遗漏专业条款、关键过程、重要因素、要紧活动(区域)或者归口管理部门的审核
三、涉及有关标准符合性的问题审核务必满足适用的标准与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否则将潜伏认证风险,审核组应预防下列情况的发生QMS的问题包含
①
7.
5.1条款没有现场作业活动情况的描述,或者没有针对a)-f)分条款的要求的审核记录;
②没有对生产(作业)全过程(
7.1-
7.5)进行运行操纵的审核证据;
③
8.
2.4条款抽样不足(少于3个),出厂检验项目与产品标准要求不符;
④删减条款不合理,或者非专业审核员审核删减条款的合理性;
⑤未识别外包过程,或者没有对外包过程实施操纵的审核证据;
⑥漏审分场所,或者对多场所抽样数量不足等EMS/OHSMS的问题包含
①正式审核前没有安排现场巡视,缺少对受审方环境(活动)的初始评审记录;
②安排非专业审核员审核管理体系归口管理部门,或者审核含有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风险的辅助部门;
③不识别产品/服务过程的环境因素与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E;不识别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操纵下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与在工作场所邻近,由组织操纵下的工作有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S;
④不对外包方、有关方采取操纵措施E;没有对采购货物、设备与服务,与进入工作场所的承包方与访问者的操纵措施;
⑤
4.
5.1条款没有按照管理手册规定的频次与内容进行监视与测量
四、涉及审核充分性的问题现场审核应力求做到审核内容全面,审核记录准确,审核证据充足,能为推荐认证注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发生下列情况,务必按认评部的要求纠正不足,补充审核记录.未验证上次不符合关闭情况;未过问企业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投诉事件与上级抽检不合格等情况.证书确认件与审核报告或者记录内容上的信息如认证企业名称、认证范围描述、生产经营地址不一致,但没有说明理由.审核记录自相发生矛盾包含
①审核记录与审核结论矛盾;
②审核记录与产品标准规定矛盾;
③
6.
3、
7.
1、
7.
5.
1、
8.
2.
4、
7.6记录内容矛盾等等.审核陈述不到位,审核证据不充分,或者全部审核记录空洞无味,不能支持所给定的认证范围在紧急与重大风险时,审核组长有权向中心报告,并在中心同意的情况下,修改审核计划、改变审核目的、改变审核范围,直至终止审核活动
1.
2.6当认证项目存在“审核人日严重不足”、“审核专业评错”、“认证范围超过营业执照或者许可资质核准的经营范围”等影响审核有效性的问题,审核组长有权要求中心合同评审人员在审核活动实施前进行纠正
2.6根据我中心认证客户结构的特点,审核组长有权抵制虚假认证活动:1)同意审核时没有受审方人员参加,由咨询机构全程包揽,并用现凑记录的方法应对审核,审核组长应向中心报告,并在索取有关证据后,撤离审核现场2)认证企业在法律性证据上弄虚作假(包含提供假营业执照、假许可资质、假3c认证证书、假现场等),同时证据确凿,审核组长在调研取证的情况下,有权做不予推荐认证资格的审核结论3)经查证、核实,认证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三同时验收不达标擅自生产、没有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有许可资质要求的产品等),或者存在隐瞒重大违法事故、重大投诉事件与上级抽检不合格等事实,审核组有权开具严重不符合项,请受审方签字后,做不予推荐认证资格的审核结论
2.现场审核的准备1阅读中心策划的审核方案现场审核前,审核组长应认真阅读中心策划的审核方案(含合同评审情况与方案策划情况)并确认1)企业是否存在与办公地点不在同一处的场所,如仓库、车间、销售部门等;2)企业为完成特定工作是否存在临时性场所;3)企业在认证范围内是否存在子公司;4)企业是否有分布在其他地区的现场;5)企业是否有外包过程;6)企业申请的认证项目与中心的业务范围是否一致;7)中心界定的专业类别是否准确,人日数是否充分
2.2确认企业的基本信息检查认证企业是否制定了管理手册与程序文件(目录),手册的公布日期距审核日期是否已经超过三个月,并确认1)企业提供了证明自己合法地位的证据(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许可资质、3C认证证书等,所提供的证据应应与法规飞归要求相一致,同时在有效期内;2)EMS、OHSMS(需要时)认证的企业还应提供与立项审批、竣工(试生产)审批、正式生产审批等与认证风险相一致法律证据,包含(但不限于)环评报告、环境影响报告(或者登记)及批准意见、安评报告及主管部门批准文件(S需要时)、“三同时”验收报告及主管部门批准文件(E、S需要时),排污许可证、近一年内环境监测报告(E)近一年内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检查及验收(S)环境/安全守法证明(E、S)等;3)大型或者工艺复杂的生产企业应提供厂区平面图、生产流程图,EMS、OHSMS应提供重要环境因素清单(E)、重大危险源(风险)清单(S)、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2.3进行文件评审GB/T19011-2003标准规定,在现场审核前应当评审受审方的文件,以确定文件所述的体系与审核准则的符合性文件审核可包含有关管理体系文件与记录及往常的审核报告评审应考虑组织的规模、性质与复杂程度与审核的目的与范围
2.
3.1根据以上规定,中心要求初审一阶段(含非现场一阶段)前、再认证前,与变更认证范围的监督审核前务必进行文件审核文审应由审核组长进行,假如审核组长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可由审核组中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成员一同评审并签字确认
2.
3.2文件审核的目的是评审受审方的管理体系文件,确认文件所述的管理体系与审核准则的符合性,与管理体系文件的系统性与协调性文件审核的内容应包含1)管理方针是否由组织最高管理者批准,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是否表达了组织的性质、产品、场所、管理特征;2)管理体系的实施范围,是否涵盖了应有的产品、场所、过程与(仅限QMS)条款删减及其合理性3)目标指标是否在方针的基础上展开,是否考虑了自身的产品特性、(EMS)环境因素、(OHMS)危险源,与风险与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在有关的层次与职能上展开4)(QMS)操纵措施、(EMS、OHMS)方案是否在目标指标的基础上展开,是否规定了职责、方法、时间表,是否与组织的(QMS)关键过程、(EMS)重要环境因素、(OHMS)重大危险源相一致5)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并满足要求6)是否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并保持必备的文件化程序,程序是否阐明了目的、范围、职责、方法(方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及引用的其他文件与记录表格;7)管理体系文件结构、层次及相互关系是否清晰,是否给出查询有关文件的途径
3.4文审发现企业管理体系实施时间不足三个月,或者存在与标准要求不符的情况,审核组长应当向中心报告,提出审核是否继续进行或者暂停审核的意见,同时通知受审核方,直至有关文件的问题得到解决为止通常情况下,初次认证的文审应在第一阶段审核期前完成,由审核组长编制《文审报告》,说明文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在一阶段审核前(时)提交受审核方受审方应第一阶段审核结束前完成文件修改,经一阶段审核组长确认生效后,进入二阶段审核审核组在二阶段现场审核中,应继续关注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的适宜性、可操作性、与有效性,并对发现的不符合以《不符合报告》的方式提出再认证审核与管理体系文件发生较大变化的监督审核,也要按上述要求进行文审,填写文审报告,并在现场审核结束前完成文件修改与确认工作4编制审核计划
4.1CNAS-CC01标准规定,审核计划应与审核目的与范围相习惯,至少包含或者引用1)审核目的;2)审核准则;3)审核范围,包含确定拟审核的组织与职能单元或者过程;4)拟实施现场审核活动(适用时,包含对临时场所的访问)的日期与场所;5)现场审核活动预期的时间与持续时间6)审核构成员与审核组同行人员的分工与职能
2.
4.2中心对编制审核计划的基本要求1)审核组长在编制审核计划前,应认真熟悉中心针对本次现场审核策划的审核方案,并根据审核方案的要求编制审核计划2)所编制的审核计划应内容完整、准确,一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半天工作时间为4小时;3)QMS应安排专业审核员审核专业条款,EMS、OHSMS应安排专业审核员审核体系归口管理部门,与与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风险)有关的部门、活动与过程4)生产部门有若干生产车间时,审核计划应明确到具体的车间,而不是笼统的生产部/生产车间,关键操纵岗位(如污水处理站、危险品仓库、供热锅炉房)等应在审核计划中单独列出或者明示5)通常情况下,不要安排两个正式审核员同时审核一个部门,遇到特殊情况,务必安排两个正式审核员审核同一个部门时,审核任务应分解到人(即在审核计划中说明每个人审核什么条款)6)技术专家、实习审核员不能单独审核;需要时,技术专家可不与审核员固定成组,仅在审核应分管的专业条款时出现即可7)关于多场所认证企业,应参照审核方案对抽样的要求,在审核计划里对抽样做出具体安排
2.
4.3一阶段审核计划
2.
4.
3.1根据CNAS-CC01标准要求,一阶段审核目的是:1)审核客户的管理体系文件;2)评价客户的运作场所与现场的具体情况,并与客户的人员进行讨论,以确定第二阶段的准备情况;3)审查客户懂得与实施标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对管理体系的关键绩效或者重要因素、过程、目标与运作的识别情况;4)收集关于客户管理体系范围、过程与场所的必要信息,与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与遵守情况(如客户运作的质量、环境、法律因素,有关的风险等);5)审查第二阶段审核所需资源的配置情况,并与客户商定第二阶段审核的细节;6)结合可能的重要因素充分熟悉客户的管理体系与现场运作,以便为策划第二阶段审核提供关注点;7)评价客户是否策划与实施了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与管理体系实施程度能否证明客户已为第二阶段审核做好准备(CNAS-CC01标准规定,关于大多数管理体系而言,建议至少部分第一阶段审核活动在客户的场所进行)
4.
3.2一阶段现场审核计划的编制1)审核部门至少应包含管理层(含最高管理者与管代)、体系归口管理部门与要紧作业现场;2)通常情况下,应包含下列条款所规定的内容Q:
4.1/
4.2/
5.3/
5.4/
5.6/
6.1/
7.1/
7.2/
8.1/
8.
2.2/
8.
5.1E:
4.1/
4.2/
4.3/
4.
4.1/
4.
4.4/
4.
4.6/
4.
4.7/
4.
5.4/
4.
5.5/
4.6S:
4.1/
4.2/
4.3/
4.
4.1/
4.
4.4/
4.
4.6/
4.
4.7/
4.
5.3/
4.
5.4/
4.63)EMS、OHMS应安排现场巡视,通过现场初始评审,观察环境污染预防与职业健康风险防范的情况
2.
4.
3.3一阶段非现场审核计划的编制一阶段非现场审核计划能够不涉及具体条款,应通过电话与领导层(管代)与体系的归口管理部门沟通,并至少包含下列内容1)熟悉受审核方组织机构、职能、产品/服务;2)熟悉活动与过程的地域、场所(含周边情况)分布、距离,特别是与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有关的风险情况;3)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情况;包含a)不在同一地址的部门(车间、仓库、销售部)有几个;或者b)不在同一地址的分场所(分厂、子公司、分公司)有几个;或者c)临时/流淌场所有几个;d)活动与过程所在地理位置对环境/安全的特殊要求
2.
4.4二阶段审核计划
2.
4.
4.1根据CNAS-CC01标准要求,第二阶段的审核目的是评价客户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包含整个现场、全条款审核(除删减条款外),并至少覆盖下列方面1)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2)根据关键绩效目标与指标(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期望一致),对绩效进行的监视、测量、报告与评审;3)客户管理体系与绩效中与遵守法律有关的方面;4)客户过程的运作操纵;5)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6)针对客户方针的管理职责;7)规范性要求、方针、绩效目标与指标(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期望一致)、适用的法律要求、职责、人员能力、运作、程序、绩效数据与内部审核发现及结论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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