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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单位区分详解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实行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即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受业主托付,依据合同商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进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模式可依据过程内容与融资运营两种方式分
1、E+P+C模式(设计选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选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选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依据合同商定,担当工程项目的设计、选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平安、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们国家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选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长,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意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设计选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选购)、Construction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们国家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承包商是通过业主托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施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是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据合同的商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依据《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总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是用承发包方式施工时,向建设单位承包项目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任务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后,依据施工的需要,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将一部分工程转包给特地的施工单位负责完成总承包单位转包的特地施工单位称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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