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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二级学院学生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学号照片1寸民族入学时间专业班级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户籍地户籍性质农村口县镇口县城口城市口现居住地详细地址家庭成员信息姓名年龄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联系方式月收入政府认定的保障群体(如有以下情形请打“J”,填写此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持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家庭的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困境儿童,口孤儿口持有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的《烈士证明书》或《烈士遗属优待证》的军烈属或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学生口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口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口持有扶贫部门核发的、且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有电子信息档案《扶贫手册》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殊困难群体(如没有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且有以下情形请打“J”,需通过电访、信访、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情况)口遭受自然灾害口遭受突发意外事件□遭受重大疾病口其他情况访问教师签字年月日本人承诺.本人保证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本人及家庭成员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学生资助资格的,愿意接受管理审批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本人及家庭成员同意授权自愿接受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和财产信息的收集、查询、核对等并配合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以上是本人自愿作出的承诺,愿自觉信守、忠实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年月日认定评议小组经审查,本学年该同学□符合;口不符合家庭经济口困难;口特别困难学生认定条件,可•以申请学生资助组长签字年月日院(系)意见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口同意评议小组意见口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O工作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年月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口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口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加盖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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