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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子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设计简况企业于2019年8月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台州市巨子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15万套汽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20日获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的批复文件一一台环建(椒)
(2019)145号企业在项目设计过程中落实了环评中防治污染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的概算施工简况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验收过程简况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企业建设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采用注塑工艺生产汽车配件截至2022年11月,企业完成对应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调试工作,己具备年产115万套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浙江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浙江巨子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巨子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15万套汽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我公司技术人员于2022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查勘,并于2022年12月28日、12月2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雨水监测日期2023年1月2日、1月3日),并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在仔细分析大量有关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表2023年1月11日,浙江巨子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巨子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巨子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15万套汽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浙江巨子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巨子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15万套汽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手续完备,较好地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较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结果达标,总量符合环评要求,固废已进行妥善收集和处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公司建立了相关环保组织机构,明确相关环保负责人,建立了废气、废水运行及日常维护等相关制度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公司确立以公司法人为总指挥,统领应急总指挥部,下设消防抢险组、治安保障组、后勤综合组和环境指挥组,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浙江巨子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巨子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15万套汽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竣工后、验收监测期间、提出验收意见后等环节采取了以下整改工作表3・1项目整改工作情况一览表浙江巨子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整改环节整改内容建设过程中
1.对废气、废水配套了相关的处理设施
2.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并高空排放
3.建立较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竣工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气、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雨、污分流提出验收意见后
1、进一步加强厂区雨污分流工作,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加强环保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定期开展自行检测,完善台账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规范固废堆场建设,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台账记录,危废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杜绝二次污染;做好设备的维护和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完善长效的环保管理机制,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相关环保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上墙工作,完善相关标签、标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自查,按要求开展相关信息公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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