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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保证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高速公路服务保畅能力,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营运路段进行的大中修工程、专项工程、改扩建工程以及涉路工程均应遵守本规定小修养护、专项检测等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高速公路的养护施工现场管理,除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
2004、《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外,同时应满足本规定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第二节作业类型第一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按照地点变化及时间长短不同可划分为
(一)移动养护作业指连续移动或短暂停留(W30分钟)的动态养护作业,分为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和人工移动养护作业主要包括高速公路路面保洁、绿化管护等保养工程及路况调查、检测等养护作业
(二)临时养护作业指作业地点相对固定且作业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的作业主要包括高速公路部分养护小修工程
(三)短期养护作业指作业地点相对固定且作业时间介于4小时与24小时之间的各类养护作业主要包括高速公路部分养护小修工程
(四)长期养护作业指作业地点相对固定且作业时间超过24小时(含)的各类养护作业主要包括高速公路部分养护小修工程、大中修工程、应急专项、改扩建工程以及涉路工程作业第三节养护施工作业的信息预告和发布第一条临时养护作业、移动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在施工期间,公司可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情报板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养护作业信息,引导车辆有序通行第二条长期养护作业实行信息预告和发布制度
(一)高速公路信息预告和发布的方式和途径鄂尔多斯市交通广播电视台,市、区电视台,网络媒体,自治区级媒体、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路段可变信息情报板、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指示标志等(-)需要进行信息预告的养护施工作业包括半幅封闭施工的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应至少在施工作业前五天进行预告
(三)需要进行信息发布的养护施工作业包括占用小客车道、占用客货车道和半幅封闭施工的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
1、占用小客车道、占用客货车道养护施工的信息发布要求作业时间超过一天的,应在路段可变信息情报板发布施工信息,并在养护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指示标志;作业时间超过三天的,除通过情报板发布信息和设置现场指示标志外,还应通过公司和市交通广播发布施工信息
2、半幅封闭施工的信息发布要求除在可变情报板、自治区交通广播发布外,还应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发布第三条养护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一)养护工程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警示工作装(套装),衣着整洁,套装(上装)背面印有养护单位名称所有养护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标志帽,高空作业时应戴安全头盔路况调查及检测人员、监理人员、公司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警示背心
(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佩带标明其身份的工牌,明确岗位责任工牌上应标注姓名、单位、养护项目、岗位职务等信息
(三)养护现场专职安全员和交通疏导员应戴红袖章,手执红绿旗指挥现场安全施工和引导车辆通行第四条车辆及设备要求(-)公司巡查车辆应配置显示屏并喷涂专用标识,养护单位巡查车辆应喷涂专用标识,车辆驾驶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随车配备常用的警示标志并规范使用
(二)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要求装饰、喷涂明显的安全标志,在施工车辆尾部安装明显的施工车辆标志,并配置黄色示警灯,黄色示警灯置于施工车辆(机械设备)醒目位置,行进和施工时必须开启,并同步开启警报灯(双跳灯)
(三)上路作业的养护施工作业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年检合格、车况良好养护单位应定期对车辆及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确保各类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特殊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
(四)养护现场的安全警示设施必须尺寸、形状统
一、完好、整洁、醒目,并具有反光功能,符合规范规定,反光锥桶的布设间距不大于5米第五条长期养护作业及短期养护作业作业区管理规定(-)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除满足规范要求外,应根据作业需要和现场管理特点配备太阳能发光导向标、施工警告频闪灯、夜间照明灯等警示提醒设备
(二)在半幅封闭施工区域内一般应预留一条应急车道,以备在另半幅路面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开启使用(必须半幅全断面作业的养护工程除外)
(三)养护作业期间,如遇封闭段落大于2公里,应每隔500米设置一块封闭路段终点提示牌,同时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和特点设置温馨提示标志和限时作业标志
(四)养护作业期间,应有专人对设置的安全标志牌等做巡回检查,发现有倒伏、转向等现象的应及时扶正、还原对被损坏的标志或设施应及时更换
(五)养护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恢复正常交通第六条临时养护作业及移动养护作业作业区管理规定临时养护作业时交通标志种类不得缺少,但施工标志及锥形交通路标数量可适当减少,并应在上游过渡区内配备交通指挥人员移动养护作业可根据现场作业条件做适当简化,应设置移动式施工标志,并配备交通指挥人员第四节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条安全管理
(一)养护施工项目部在进行养护施工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和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其中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必须经公司、交警、路政联合审批
(二)各养护施工项目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并实施对全体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三)保洁人员上路作业时,应与交通流向逆向行进,并注意观察前方交通状况
(四)长期养护作业时养护施工段的作业现场须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检查应填写养护现场检查意见单
(五)在养护施工作业过程中,公司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的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回复
(六)养护作业人员必须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及人员跨越或超出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并不得随意在车辆通行的车道上停留
(七)养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雨天、雪天、雾天、夜间等能见度低、视线不良等不利于安全施工的环境条件下施工,特殊情况下的抢修要另行报批,并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第五节文明作业及其他规定第一条文明施工相关要求
(一)养护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文明作业守则,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开展文明作业
(二)养护施工作业人员应确保养护现场周围环境的整洁,严禁将垃圾清扫到路基边坡,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废弃材料等垃圾应及时清运至高速公路以外指定位置集中堆放施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将施工作业现场打扫干净,方可离开
(三)严禁养护施工车辆用敞篷后厢载人,运输材料应采取可靠的防抛撒措施,严禁在高速公路范围内有抛、撒、滴、漏等影响高速公路营运环境的现象第二条养护作业区管理资料收集与整理养护工程作业区管理必须注意收集现场管理资料,妥善保存每项养护工程必须包含一份单独的养护作业区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施工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必须包括施工作业区布设图和文字说明)及批复,施工前养护现场检查意见单施工作业现场日常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包括文字、影像、图片资料等)第六节检查与考评公司负责组织对小修养护、大中修工程和专项工程的养护施工现场检查考评对小修养护施工现场的检查考评,纳入月度综合考评体系大中修工程、专项工程由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不定期组织对养护施工现场的检查考评,同时公司监督养护工程项目的监理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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