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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我国军人社会保障政策与实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已被提到极为重要的位置上军人社会保障制度也随之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军人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在社会优抚和退役军人及退休、离休干部安置方面进行了适当调整从国家宪法、法律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优抚制度及规定都进行了不断的充实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就残疾军人的生活、烈士家属的优抚、军人家属的优待都做了规定此后,在20世纪80年代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等分别就优抚制度进行了规范完善了优抚工作的法规制度在离退休军队干部安置方面做了相应的规定一一逐步移交地方管理这一举措为军队安置离休、退休干部开辟了新的途径,减轻了军队非军队军事工作的压力此外,对义务兵、志愿兵、转业干部方面也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如198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条例》,1987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这一时期的军人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一方面适应了国家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另一方面也为军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做了一些理论上的探索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也清晰凸显出来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了有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趋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一军人社会保障制度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相比军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还处在起步阶段《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确立了与地方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军人抚恤优待政策相配套、与社会保障总水平相适应,基金来源稳定、可靠管理体制相对独立法规制度健全具有中国军人特色的军人保险制度中央军委分别就军人在遇到疾病、伤残、复转就业、年老、病故、牺牲等困难时,所给予的有效帮助和经济补偿方面做了具体规定1998年中央军委颁发了《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1998年8月1日开始实施2001年1月1日出台了军人退役医疗制度,主要解决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接轨问题是完善军人保险制度的又一重要步骤2002年9月23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和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问题有关处理问题的意见》,为建立军人保险退役养老制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一制度的实施解决了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政策的军地接轨问题,保证了这部分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2012年出台了《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老保险补助,军人服役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所需经费由军费预算安排2015年9月30日分别出台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与《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退役军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与职业年金补助2003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了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于2004年1月1日开始施行《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拓宽了军人保险对象的范围,解决了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及保险关系衔接问题2016年6月,分别出台了《关于调整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与《关于调整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未就业随军配偶保险制度此外,军人保险制度发展还充分利用社会商业保险资源,不断提高军人职业风险保障水平2009年11月30日,出台了《关于军队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军人伤亡保险的保障水平2014年8月22日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远离军队医疗机构部队商业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提供商业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扩展到3家,提高了投保选择空间2016年7月21日,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军队投保交通意外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军人交通意外保险的对象,提高了该保险的受益覆盖面军人保险事业的发展,不仅体现在险种增加的方面还体现在政策制度的完善方面2000年5月9日,总后勤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军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办法的通知》2002年10月29日,总参军务部、总政组织部、总后财务部、总后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伤亡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些政策对军人伤亡保险办理程序、资格认定、审批权限、管理要求以及特殊情况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军人保险险种的陆续出台,也推动了军人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建立2000年3月6日,总后勤部出台了《军人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11月10日,总后财务部出台了《军人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使军人保险基金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的轨道此外,根据《国防法》、《兵役法》、《现役军官法》等法律法规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尽早建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的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01年1月19日发出通知,决定颁布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共11章70条暂行办法指出今后,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额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了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配合从2016年开始的30万裁军任务,2018年7月27日,又出台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对于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两种养老基金投资监管规则养老金投资的监管规则,可以分为谨慎人规则和严格数量限制规则两种基本的监管模式.谨慎人规则1谨慎人规则的含义所谓谨慎人规则prudentpersonrules是指在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投资管理人应当达到必要的谨慎程度,这种必要的谨慎程度是指一个正常谨慎的人在与他人从事财产交易时所应具有的谨慎程度也就是说,谨慎人规则通常不对养老基金的资产配置如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作任何数量限制,但要求投资管理人的任何一个投资行为都必须像一个谨慎的商人对待自己的财产那样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为养老基金构造一个最有利于分散和规避风险的资产组合谨慎人规则包含以下两层含义:第一,投资管理人在从事养老基金投资时,必须遵守监管法规的规定,并以一个理性和谨慎的投资人在进行养老基金组合投资时应当具有的适当方式,做出审慎、专业化的投资决策第二,投资管理人在从事养老金计划或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必须应用必要的知识或技能水平这种必要的知识或技能水平是指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在事实上拥有或者从职业(行业)标准来说应当拥有的与养老金计划或养老基金管理有关的某种知识或技能水平谨慎人规则根植于盎格鲁-撒克逊国家的信托法,其特征是在以判例为基础的普通法中形成的1830年的哈维德诉亚莫瑞判例首开了采用谨慎人规则的先河,判决书中定义:受托人应当诚实和细心,应当审慎地、细心地和有所谋略地履行其自身的职责,关注他们基金的长期头寸以及投资资本的可追求投资收益和投资安全,而不是考虑如何进行投机美国1974年颁布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即ERTSA)规定了养老金计划受托人的法律义务具体来说规定如下(A)“……受托人根据参与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履行自身的职责……;(B)必须以必要的细心、技能、谨慎和勤勉,这种必要的细心、技能、谨慎、勤勉是指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以同样的能力和同样熟悉相关事物的谨慎的人,在经营一个同样性质和同样目的的事业时会使用的细心、技能、谨慎和勤勉(C)通过养老金计划的投资多样化(资产分散化),以实现主要损失的风险最小化,除非在其他情况下能够确信其他的行动方式是谨慎的……英国在《1995年养老金法案》(ThePensionAct1995)第三十三节至第三十六节规定”……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必须做到:根据养老金计划的具体情况实行投资的多样化……
(2)谨慎人规则的特点1)监管对象集中于投资管理人的行为谨慎人规则主要关注人的行为方面,其中投资决策的制定是测试谨慎与否的核心,具体来说,是对资产经理人、机构投资者和决策过程的测试2)强调投资管理人的诚信义务和投资管理的透明度所谓诚信义务,是要求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人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必须诚实善意,并且合理地相信其行为符合养老基金持有人(而非其个人)的最佳利益同时,谨慎人规则要求增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的透明度,防止和打击欺诈行为,以有效保护养老基金持有人的正当利益3要求投资组合管理采取多样化的方式采用谨慎人规则的目的是分散投资实现投资的多样化,尽量规避和控制投资风险,以保护受益人免受发起人偿付能力不足或投资风险带来的损失4允许投资管理人在坚持投资多样化的前提下,实行投资的自由选择这意味着谨慎人规则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投资管理人对养老基金享有充分的资产配置权此外,谨慎人规则鼓励投资管理人之间开展正常、有序的竞争,防止投资管理人操纵市场,避免投资组合趋同5监管机构更加关注信息披露在采用谨慎人规则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对养老基金投资的内部控制方面有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促使其信息披露更加充分,提高其运作的透明度,并且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人必须遵守监管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而在谨慎人规则的监管模式下,监管机构通常较少干预养老基金的日常运营活动,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要求或养老基金出现问题时才会介入在很大程度上,监管机构是依靠会计师事务所、精算师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养老基金的运营进行监督3典型国家的谨慎人监管方式采用谨慎人规则的国家主要是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以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最为典型这些国家对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没有做太多的限制,通常只规定发行人、各类投资品种、风险、所有权集中性,而不规定持有各个投资品种的上限比例但也有例外,加拿大、意大利等国在谨慎人规则的基础上融入了数量限制的因素,比如,加拿大规定养老基金投资不动产的比例不得高于25乐意大利规定养老基金投资封闭式基金的比例不得高于20机而且,在自我投资额、所有权集中性、国外资产等方面,采用谨慎人规则的国家大多数也会有数量限制,但是与采用严格数量限制规则的国家相比,其投资比例比较宽松.数量限制规则1数量限制规则的含义所谓严格数量限制规则quantitativeassetrestrictions是指对养老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别、投资比例等进行直接的数量限制这一规则通常对养老基金持有低流动性、高波动性、高风险性的资产*更多内容请关注芸窗平台httD//www.rdyc.cn/szic/AM/ggRl/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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