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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院人才管理办法为深化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创造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交流的良好环境,提高医院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意见.人才引进引进原则分类定标,按需引进,竞争择优,提高层次,保证质量引进对象人才引进的主要对象是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执业资质和中级以上职称的成熟型人才,非临床医疗一线适量引进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专业对口,严格限制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实行从业资格准入制引进方式与县卫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编办联合,采取统一组织到全国各类高等院校洽谈、公开招考等方式引进人才人员待遇新引进人才系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就业的,需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按单位内相同类别职工对待新引进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人才培养严格落实医院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定本科室学习计划,严格考试、考核,努力提高医疗人员三基水平医技科室结合临床综合分析,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正确诊断符合率科主任要做好传、帮、带工作产格执行《关于新录入人员考取执业资格的规定》,新参加工作人员要尽快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努力提高自身诊断治疗水平,在1・3年内达到能够处理常规性医疗工作,3-5年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医院有针对性的请专家坐诊、讲座,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科室人员积极争取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扩大知识面,将学到的新知识,新技术及时推广临床应用科室内制定具体人才培养细则,并有落实的实绩和文字记录对不胜任工作的人员予以下岗或调整岗位采取激励政策,对考试考核成绩优秀、业务提高快,善钻研、肯学习的人员要重点培养,选派到上级医院进修,全面提高其技术水平并在晋升职称、评优树先、提拔重用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继续教育加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鼓励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参加学历教育,对取得医学类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文凭的,按照县人社局相关规定进行一定奖励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层次和取得继续教育学分不低于规定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培养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在职进修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安排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每年要选送3%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单位进修培训新入院的医疗专业大中专毕业生,要实施为期3年的规范化培训并明确专人负责带教.人才使用严格标准,确保人才的规范使用完善用人制度,严格人事管理,严格控制进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执业资格准入关,禁止使用无资质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对现有专业技术岗位上的非专业人员要及时分流合理分配,体现公平、效率原则推行全员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新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在执业范围内轮岗锻炼,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对不能胜任工作、业务水平较差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高职低聘,执行所聘职务层次待遇奖惩结合,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积极为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课题研究的,医院在课题立项和科研经费的争取上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两年之内未能考取者,自成绩公布后,不发放绩效工资,奖金执行科室平均奖的50%o加强行业作风教育,促进全体医务人员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者要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作出待岗、辞退、除名等处理.人才交流人才流动实行凡进必考高级职称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调离须经卫计局研究批准;外地或外系统人员调入按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办理.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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