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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家具制造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家具制造企业(包括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编写更为详细的安全隐患查报标准,并依照此通用标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归类上报当标准中引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发布新的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版)时,均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基础管理类隐患
二、现场管理类隐患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1.1资质证照
1.
1.1缺少资质证照
1.
1.
1.1未取得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第七条应取得营业执照
1.
1.
1.2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二十四条
1.
1.13未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文件《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七条应通过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
1.
1.4新、改、扩项目未取得“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殴管总局令第36号”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所规定的企业新、改、扩项目应取得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备案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备案意见书等“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1.8个体防护装备
1.
8.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不足
1.
8.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场所中,未佩戴或佩戴不正确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笫9号、《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II651-
2008、《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
20134.1:作业过程中存在职业性危害因素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个体防护装备
1.
8.
1.2个体防护装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295IO-2O
134.2生产经营单位购置、配备、发放和使用个体防护装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不得随意降低个体防护装备的发放范围和标准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取得市场准入资质
1.
8.
1.3降低防护装备的发放范围和标准
1.
8.
1.4个体防护装备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I.
8.
1.5未按个体防护装备的分类、分级进行装配《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7L
8.I.6未按个体防护装备使用范围进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
201371.
8.2个体防护装备管理缺陷i.
8.
2.1未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1.
8.
2.2未建立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1.
8.
2.3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保养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I0-2013)
9.8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维护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专业知识的培训i.
8.
2.4未对职业病防护设备进行定期检、维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年第52号)第二十六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i.
8.
2.5未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维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第二十六条对职业病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杰
1.
8.
2.6未对相关应急救援设施进行定期检、维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第二十六条对职业病应急救援设施,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搜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
8.3其他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1.9职业健康
1.
9.1职业痛危害项目申报缺陷
1.
9.
1.1未按规定申报危害因素岗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八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二条、第八条《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2013)
5.
10.
3.1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企业,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依法接受监督L
9.
1.2申报内容不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八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L
9.
1.3未申请变更《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2013)
5.
10.
3.2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应向原申报受理的部门申请变更a)新、改、扩建项目b)因技术、工艺或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C)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
1.
9.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缺陷
1.
9.
2.1未按规定对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i.
9.
2.2未按规定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1.
9.
2.3职业病检测评价因素不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1.
9.3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缺陷
1.
9.
3.1未按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检测结果未公示等《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2013)
5.
10.
2.1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企业,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
10.
2.2企业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和后果,以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1023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及相关方,应进行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防护、预防和应急外理措施的宣传和培训
5.
10.
2.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
9.4职业健康检查缺陷
1.
9.
4.1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三十六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三十条具体要求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更、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i.
9.
4.2未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三十六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三十条
1.
9.43体检结果未通知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三十条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
9.5其他
1.
9.
5.1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笫51号令)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座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i.
9.
5.2未按规定将职业病患者调离原岗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年第52号)第57条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10应急管理
1.
10.1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缺陷i.
10.
1.1未按规定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2013)
5.1LI.2应按照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或指定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1.
10.
1.2未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13)
5.
11.
1.3应建立与本单位生产安全特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或配备具有专业技能的安全生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产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1.
10.2应急:丁案制用及管理缺陷i.
10.
2.1未按规定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IO-2OI3)
5.
11.
2.1企业应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OO2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10.
2.2未对预案进行有效管理(论证、评审、修订、备案和持续改进等)《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2013)
5.
11.
2.3应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救援的协作单位
5.
11.
2.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保持记录
1.103应急演练实施及评估总结缺陷
1.
10.
3.1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1.
10.
3.2未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六条、第
二十七、《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颈案管理办法》(试行)(川安盟
(2011)368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条,具体要求如下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炼应急预案演炼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于页案提出修订意见
1.
10.4应急设施、装备、物资设置配备、维修保
1.
10.
4.1未建立应急设施,未配备应急装备、物资L
10.
4.2未按规定进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4.
4.4〜
4.
4.
8、《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川安监
(2011)368号)第二十八条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养和管理缺陷经粘性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等
1.
10.5其他
1.11隐患排查治理
1.
11.1事故隐患排查不足
1.
11.
1.1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010-20】
35.
8.L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明确浇任部门、排查方案制定与实施、隐患治理及聆收核查、效果评估的管理要求
5.
8.
1.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企业生产过程、设备设施、作业行为及环境企业应结合产品的生产工艺、设备及装置的自动化程度、安全监测技术及安全装置的配置及可靠性、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技能,依据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对事故、事件认识或信息,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方案等相关要求
1.
11.2事故隐患治理不足L
11.
2.1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L
11.
2.2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不符合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8.
2.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针对事故隐患的类型明确应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负责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并应提供相应的资源
5.822应对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的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
5.
8.23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1.
11.3事故隐患上报不足
1.
11.
3.1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上报《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
135.
8.
2.4应对事故隐患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相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书面报告
1.
11.4其他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1.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
12.1事故报告缺陷
1.
12.
1.1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12.
1.1企业应是立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应明确事故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的管理要求
5.
12.
1.2发生事故时,企业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果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危害,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5.
12.
1.3应按规定的报告时限、报告程序和报告内容,及时、准确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
5.
12.
1.4对发生的事故应进行登记建档管理
1.
12.
1.1未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1.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缺陷L
12.
2.1未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I
35.122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组织事故调查组或按规定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5.
12.
2.2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5.
12.
2.3应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
1.
12.3其他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2.1作业场所
2.
1.1选址缺陷
2.
1.
1.1作业场所未按规定选择在常年主导风上风或侧风风向《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I87-20I
23.
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
5.2条生产区直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恻;产生并散发化学和生物等有害物质的车间,宜位于相邻车间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
2.
1.
1.2地质条件不良《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20123.0厂址不应选在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以及采矿陷落错动区等地质条件不良地段;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或内涝威胁地带,或防洪标准应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
2.
1.
1.3企业内新建构筑物、装置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20124.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章、第4章、笫5章、《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I
05.
1.
4、
6.4企业与民住区之间及企业内新建构筑物、装置防护距离应满足要求
2.
1.2设计、施工缺陷
2.
1.
2.1建构筑物的防火等级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20063.
2、
3.
3、
5.
1、
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19953、
42.
1.
2.2建构筑物的安全距高不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063.
4、
35、
4.
5.
22.
1.
2.3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的设《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OO17-2O1O
4.
11.
4.
12、
4.
2.
314.
2.
48、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置和施工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4.
3.
3、
4.
5.
8、
6.
1.3;《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20103.
2.
3、
5.
1.
136、
6.
1.
112.
1.
2.4建构筑物抗震等级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20083.
0.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103.
3.
1、
3.
4.
1、
3.
7.
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I91-20I
23.
2.
2、
3.
3.
2、
4.
1.
7、
4.
1.
9、
19.
1.
2、
21.
12、
21.
1.
32.
1.
2.5工业企业工作场所、辅助用室的卫生学要求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OIO
6、
72.
1.
2.6防洪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洪标准》GB5020I-
944.
0.
12.
1.3平面布局缺陷
2.
1.
3.1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迎合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
20074.1合用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a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b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c厂房和仓库;d建筑面积大于2500n12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e地下建筑
2.
1.
3.2建筑物内的功能分区、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063.
3、
3.
4、
3.
5、
5.
1.
5.2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1.
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
1.
1.
2.1营业执照内容与实际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1.13其他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1.
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缺陷
1.
2.
1.1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二十条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
2.
1.2未按规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二十一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八条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1.
2.2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缺陷
1.
2.
2.1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二十条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按照3%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职业安全经理人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i.
2.
2.2未按规定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二十一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八条劳动者超过HX)人的,未设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求
2.
1.
3.3建筑物内防振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防振间距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I87-
20125.
2.4建筑物内的,产生强烈振动的生产设施应避开防振要求较高的建筑物、构筑物布置,保证与防振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有足够防振间距
2.
1.
3.4人体触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
23821.
200942.I.
3.5建筑物内的,当应采用置于伸臂范围之外的电击防护安全措施时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GB
16895.21-
2004411、
412、
4132.
1.
3.6建筑物内的防爆措施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速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063.
62.
1.
3.7速筑物内的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的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I-
20106.
26.
3、
6.
4、
6.
5、
6.
62.
1.4场地狭窄杂乱
2.
1.
4.1作业场所狭窄难以操作《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19995.7生产设备上供人员作业的工作位置应安全可靠其工作空何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头、臂、手、腿、足在正常作业中有充分的活动余地危险作业点应留有足够的退避空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问
2.L
4.2工具、材料放置混乱《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三十条原材料、成品、器材、设备、废料应当合理堆放,不得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2.
1.43作业环境不整洁《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第三十条企业生产废料应当及时清除
2.
1.5地面开口缺陷
2.I.
5.I坑、沟、池、井等开口有不安全状况《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第三十条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能引起人身伤害的坑、洞、井、沟、池应当设置盖板或者围栏;对可能导致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特殊设施损害的生产施工作业,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2.
1.6安全逃生缺陷
2.
1.
6.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第二十八条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
1.
6.2厂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走道、门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7疏散搂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1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4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n
2.
1.
6.3不满足家具企业仓库安全通道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13)
5.
6.
3.
1.12甲、乙、丙类厂房和车间(包括设在工业楼层内的生产车问〉,应设2处以上的逃生安全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出口和安全通道,在厂房和车间内任意一点至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X16的规定
5.
6.
3.
1.14涂漆车间、琼漆和涂漆滞留区、涂漆烘干车间的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
1.2m
2.
1.
6.4仓库的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
3.8条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Xn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lOOnf时,可设置1个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
1.
6.5不满足家具企业车间环境车行道、安全通道等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3.
1.13木材包括竹材、藤材和代木材料加工车间内应设有贯穿车间纵横的通道主通道的宽度应根据运行车辆的种类而定,最窄处不得小于2m;单独用作安全疏散用的通道,其最小宽度不得小于
1.4m
2.
1.7交通线路的配置缺陷
2.
1.
7.1道路含消防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201264.
16.
4.5;《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第
2.
1.5条、第
3.
5.8条人行道、车行道应合理布局,畅通无阻,应与竖向设计相协调,应有利于场地及道路的雨水排除,应使厂内物流、人流、车流顺畅
2.
1.
7.2不满足家具企业的厂区环境、工业建筑物、车间环境、《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63.36厂区、车间及仓库的地面应无积水、污垢、油污,且应有防滑措施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仓库等处的要求
2.
1.8安全标志缺陷
2.
1.
8.1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X9中对应的相关图标
2.
1.
8.2变电站、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使用场所的安全标志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安全标志》GB/T29481-20I
35、
62.
1.
8.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消防安全标志》GB3495-
92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
19955、
6.7:火灾报警和手动控制装置的标志、火灾时疏散途径的标志、灭火设备的标志、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地方或物质的标志、方向辅助标志、文字辅助标志、消防安全标志杆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2.
1.
8.4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OO33-
122.
1.
8.5各类管道的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OO
34、
562.
1.
8.6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二十八条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2.L
8.7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未设置围栏和警示灯《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笫三十条
2.
1.
8.8在危险作业地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GB2893-2008附录A、《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20084、
5、
6、
78、9有毒、缺氧、窒息、存在高空坠落等危险作业地点应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
2.
1.其他
2.
1.
9.1钢直梯的设置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
4053.1-
20094、
52.
1.
9.2钢斜梯的设置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
4053220094、
52.
1.
9.3平台或通道的防护栏杆或设置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
200945、6距下方相邻底板或地面
1.2m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或设置等相关要求
2.
1.
9.4建筑照明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20043、
4、
5.
782.
1.
9.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I
03.
1、
3.
2、
6、
782.
1.
9.6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不符合相关《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OO42OO
84、
5.6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规范的要求
2.
1.
9.7工业建筑应进行可靠性鉴定的而相关规范的要求《工业建筑可喜性鉴定标准》GB50144-
20083.
1.1工业庭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造成灾害或事故时;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性、损伤、变形时
2.2设备设施
2.
2.1工艺流程缺陷
2.
2.
1.1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
20085.
32.
2.2通用设备设施缺陷
2.
2.
2.1通用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性能不满足相关规范等的要求《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关于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密封性、耐腐性和可靠性相关规定章节
2.
2.
2.2揄送机和输送线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I
35.
6.
10.2:应符合a输送控制系统应设有限速控制装置b输送线的提升和牵引鞋条、钢丝绳、减速装置、驱动自锁装置,制动器、紧急制动装置、上下坡捕捉器、张紧装置、回转装置、导向装置、停止夹紧器、止退器、小车升降爪、物件吊勾、载物车、载物传送带、导轨、导向装置、转轮等安全装置和部件工作正常,无损伤、磨损、裂纹、锈蚀等要求
2.
2.23空压机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10.4应符合a压力表有定期检定合格标志,铅封完整,工作状态指示正常,表盘上应有最高工作压力的标识红线b温度计刻度清晰,工作状态指示正常等相关要求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2.
2.
2.4手持电动工具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
135.
6.
10.7应符合a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插头应为不可重接的保护插头,电源线必须用橡套软线,无接头、绝缘层无破损bI类手持电动工具与供电电源连接的开关线路应按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的规定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电源插座的接地保护导线应与接地系统连接等相关要求
2.
2.
2.5气动工具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10.8应符合a进气软管的耐压值应大于供气系统中最高气压的150%并具有耐油、耐磨性和柔软性,无破损、老化等现象b进气软管与连接的管接头的规格尺寸一致,并使用管夹固紧,管夹应有良好的强度等相关要求
2.
2.
2.6砂轮机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10.9应符合a砂轮机防护罩的强度、开口角度及与砂轮之间的间隙应符合《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的规定b挡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谓等相关要求
2.
2.3专用设备设施钛陷
2.
2.
3.1焊炬及割炬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53.2应符合a焊炬、割炬气路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正常b焊炬、割炬点火时应使用摩擦打火机、或固定的点火器或其他适宜的火种C焊炬、割炬点火时不得指向人员或可燃物
2.
2.
3.2电动剪裁机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6.1应符合a应设置防止操作者与剪裁刀具接触的防护装置b电源插头应为不可重接的保护插头,电源线必须用橡套软线,无接头、绝缘层无破损等相关要求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2.
2.33工业缝纫机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6.2应符合a旋转机构、传动机构应设有防护罩b电源插头应为不可垂接的保护插头,电源线必须用橡套软线,无接头、绝缘层无破损等相关要求
2.
23.4石材及玻璃家具制品加工设备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7应符合a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装置b机器运转或移动危险区,以及机器加工存在抛射风险的危险区应设置防护装置等相关要求
2.
2.
3.5塑胶家具制品加工设备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8应符合a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装置b机器的高温区、高压溅射区,以及机器运转或移动的危险区应设置防护装置等相关要求
2.
2.4特种设备缺陷
2.
2.
4.1锅炉存在缺陷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提污阀、炉水冷却器、保护装置、水处理应符合《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P2O
13569.2的要求
2.
2.
4.2压力容器含气瓶存在缺陷《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I
35.
6.
10.5应符合a使用中的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期满或送检未合格的线瓶禁止继续使用b使用中的气瓶必须有其所充装的气体的识别标志,应按照《气瓶颜色标志》GB7I44的规定在气瓶外表面涂色和或标注字样等相关要求
224.3压力管道存在缺陷《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I
35.
6.
10.6应符合a工业管道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GB7231的规定涂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b压力管、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和安全阀应有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要求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2.244电梯等存在的缺陷《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9.4应符合a轿厢结构牢固可靠、运行平稳,轿门关闭时无撞击,轿厢内应有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轿厢门开启灵敏,防夹人的安全装置完好有效,间隙符合要求b曳引机工作正常,曳引绳与补偿绳无断丝、无明显磨损和变形等相关要求
2.
2.
4.5起重机械存在缺陷《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
135.
6.93应符合a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主支冰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锈蚀b滑轮应转动灵活,防护罩应完好等相关要求
2.
2.
4.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柄存在缺馅《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
135.
6.
10.3应符合a车身整洁,所有部件及防护装置齐全、完整b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异常声音,燃油及连接管道无渗漏等相关要求
2.
2.5消防设备设施缺陷
2.
2.
5.1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范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6-
20068.】〜
8.
4、
8.
62.
2.
5.2自动灭火系统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068.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
8、
9、《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O37O-2OO
532.
2.53细水雾灭火系统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细水水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3-
20136.
5、
72.
2.
5.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不符合《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20103、4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标准规范的要求
2.
2.
5.5灭火器的配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200545、
62.
2.
5.6建筑的防烟与排烟设施不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X
69.1-
9.
42.
2.
5.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06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20134、
5、
6、
8、
9、
10、
11122.
2.
5.8消防车道不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6-
20066.
0.1〜
6.
0.
112.
2.6电气设备缺陷
2.
2.
6.1支配电系统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
135.
6.
11.1应符合a变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相邻配电室的门应双向开,高压配电间的窗门应装防护网,防护网的网孔尺寸应小于lOmmxIOmniob高、低压配电柜的母线相序应标志正确,应设有接地母排和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志,接地导线应连接接地母排和接地端子,且与电网接地系统连接等相关要求
2.
2.
6.2固定电气线路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I
620135611.
2.1应符合a固定用电线路架设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b线槽或桥架在电气不连贯处应设置电气胯接线,线槽或桥架应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设有接地端子,并有接地标志,接地端子的连接导线应与电网接地系统连接等相关规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者在1(X)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1.
2.3其他
1.3安全规章制度
1.
3.1安全生产责任制缺陷i.
3.
1.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管理(科室、车问、分公司)等部门及其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等内容
1.
3.
1.2未明确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笫9()号)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八项职责
1.
3.2安全管理制度缺陷
1.
3.
2.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七条、《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I0-20I3)
5.
4.2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等十六项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十三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3.3安全操作规程缺陷
1.
3.
3.1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第128号)
4.3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I0-20I3)
5.
4.
3.1:企业应识别生产羟营活动所涉及的危险作业,应根据生产作业的安全要求,建立安全操作规程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范
2.
2.63临时低压电气线路不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mO10-2013)
5.
6.
11.
2.2应符合a)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前应履行审批手续,架设临时线路应设置标识牌b)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不得设置临时用电线路等相关要求
2.264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不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2013)
5.
6.
11.3应符合a)应设置接地母排和/或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志,接地导线应连接接地母排和/或接地端子,且与电网接地系毓连接b)应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的规定,在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箱)的用电保护控制线路中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等相关要求
2.
2.
6.5电网接地系统不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H7010-2013)
5.
6.
11.
4.1电网接地系统的整体结构、系统工作接地、主干保护导体(PE或PEN线)、电气设备(配电箱、柜或用电设备)与接地系统连接、接地故障速断保护装置、系统保护性接地网配置与等电位,应符合《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规定
5.
6.
11.
4.2接地网及接地装置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a)接地电阻检测每年应不少于一次,且在干燥气候条件下测量低压电力网中电源系统中性点工作接地电阻、当采用共用接地网时语种接地系统中要求的接地电阻最小值、电气设备接地电阻、电子设备接地电阻,以及当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网时的接地电阻,应符合《接她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规定b)应保存接地网及接地装置定期检测记录
5.
6.
11.
4.3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接地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a接地网和接地装置应有编号和接地标识b明敷的接地导体PE干线表面应涂15mm-100mm宽度相等的绿、黄相间的标识条纹,当使用胶布时,应采用绿黄双色胶带
2.
2.
6.6雷电防护系统不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11.5应符合a防雷装置完好,接闪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接地电阻值小于IOCb防雷引下线的设置经过建筑物出入口,在建筑物出入口应设有防止跨步电压触电的措施等相关要求
2.
2.
6.7电气线路、设备、照明等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2010中关于电器设备布线、照明、设备绝缘等相关要求
2.
2.
6.8电气保护装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
20054.
1、
4.
24.
3、
4.
4、
4.5a、b.c、d、
4.6c、
5.
15.
2、
5.
356、
5.
72.
2.
6.9移动式设备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可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安全》GB13960-
1997782.
2.
6.10防爆电气装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
20075、
6、
72.
2.
6.11电气设备防雷装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电子设备防雷技术导则》DL/T381-
20105.
16.
1、
6.
26.
3、
6.
48.
3、
8.
4、
8.
5、
9.
19.
29.
3.
9.
4、
10.
72.
2.
6.12电气设备防价电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I58-
20066.
1.3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2.
2.
6.13电气设备电磁防护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
9883.
4、
42.
2.
6.14电气设备的检测检验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
20093.
1、
3.
2、
3.322有较大危险因素设备设施缺陷未按规定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防护未按规定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笫216号第二十二条包括存在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22安全监控设备缺陷
2.
2.
8.1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不符合要求《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
20092.
2.
8.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控制不符要求《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2.
2.
8.3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重点监控工艺参数、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采用的控制方式不符合其要求《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2.
2.
8.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控制措施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O35-2OIO
2.
2.
8.5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未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未作好记录,未由有关人员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席令第70号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
2.其他
2.3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装备
2.
3.1无防护
23.
1.1对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未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19996.
1.2对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2.
3.
1.2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9996.1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23.
1.3生产设备未按规定配置防护草或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19996.
2.2指运行过程中或突然中断动力源时,运动部位的紧固联接件或被加工物料等有松脱或飞甩的可能性的生产设备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2.
3.
1.4布置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时,未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措施《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X
85.
7.2布置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散和隔离,并设置必要的提示、标志和警告信号对振动、爆炸敏感的设备,未进行隔离或设置屏蔽、防护培、减振设施等设备的噪声超过有关标准规定时,未予以隔离加热设备及反应釜等的作业孔、操纵器、观察孔等未设置防护设施等
23.
1.5有发生坠落危险的操作岗位时未按规定设置便于操作、巡检和维修作业的扶梯、平台、围栏等附属设施《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
4053.1-
20094.
5、《固定式锅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
4053.2-
20094.
5、《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
20094.
5、
623.
1.6对振动、爆炸钺感的设备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
20085.
7.2对振动、爆炸敏感的设备,进行隔离或设置屏蔽、防护培、减振设施等
23.
1.7设备的噪声超过有关标准规定时,未予以隔离《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X
85.
7.2设备的噪声超过有关标准规定时,应予以隔离
231.8加热设备及反应釜等的作业孔、操纵器、观察孔等未设置防护设施《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
20085.
7.2加热设备及反应釜等的作业孔、操纵器、观察孔等应设置防护设施等
2.
3.2防护装宣设施缺
2.
3.
2.1设备的防护、净化、减振、消音、保险、联锁、信号、监测等可靠的安全、卫生.装置《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I-2008相关章节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陷不可靠
23.
2.2对有突然超压或瞬间爆炸危险的设备,不设置泄压、防爆等安全装置
23.
2.3防护屏.防护罩、各类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AT8196-
20033、
5、
6、《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GBAT18831-
21023.
2.4平台和栏杆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
4053.1-
20094、
5、《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
4053.2-
20094.
5、《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
20094.
5.
62.
3.3防护不当
2.
3.
3.1未按规定配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装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I
9994.
1.
4.
2、
4.
3、
4.
4、
4.
52.
3.其他
2.4原辅物料、产品
2.
4.1—般物品处置不
2.
4.
1.1仓储设施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20125.
6、
2.
4.
1.2物品储存仓库不符合标《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当准规范要求
2.
4.2危险化学品处置不当
2.
4.
2.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不符合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四条、《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3.
2.1应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贮存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库房与明火间距应大于30m
563.
2.2危险化学品及有毒物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场所、库房中,其贮存条件、贮方式、贮存限量应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的规定
5.
6.
3.23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独立设置,甲、乙类仓库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甲、乙类仓库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5.
63.
2.6妇存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库房应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划分爆炸性危险区,爆炸危险区的I区和11区应监测可燃气体浓度,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和强制排风装置,并与自动灭火装置连锁56327库房内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的规定56328库房内的设备、金属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5.
63.
2.9禁止将爆炸性物质与其它任何物质同库存放
5.
6.
3.
2.10禁止符相互接触或混合后能引起爆炸的物质与受到氧化发生自燃的物质同库存放《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1995.£毒害性商品储菽养护技术条件》GBI79I6-I
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I79I4-
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件》GB17915-
19992.
4.
2.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3.
2.4库房门窗应向外开启,玻璃门窗应有防止阳光直射的安全措施
5.
63.
2.5库房应采取高低窗的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规定风量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排风装置
5.
6.
3.
2.11禁止将压缩气体、液化气体与易爆品、易燃品、自燃品、氧化剂、腐蚀品同库存放
5.
6.
3.
2.12禁止将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同库存放
5.
6.
3.
2.13遇热、遇火、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潮湿、有枳水的建筑物中
2.
4.23安全设施、设备未进行维护、保养,不能保证其正常使用
2.
4.
2.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和管理不符合法规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I0-20I
35.
6.
327、
5.
63.
2.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笫591号第二十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没有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2.
4.
2.5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五条、《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6.
3.
2.17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脸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版本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2.
4.
2.6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
953.5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输、包装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2.
4.
2.7气瓶运输、储存、使用等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骏检疫总局令第46号第六章
2.
4.其他
2.5职业病危害
2.
5.1职业病危害超标
2.
5.
1.1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年第52号第二十七条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2.
5.
1.2工作场所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浓度不符合要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
20073、
4、
52.
5.I.3工作场所粉尘容许浓度不符合要求《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5817-
20093、45;《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第2部分工作场所粉尘职业接触限值》GBZ/T
210.2-
20082.
5.
1.4其它职业痛危害因素不满足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7T7010-
20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22200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2004.《电碳辐射防护规定》GB8702-I988工作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手传振动职业接触限值、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体力工作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应满足要求
2.
5.2职业病危害因素标识不清
2.
5.
2.1作业场所缺少防护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第二十六条、《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1999252.2作业场所缺少公告栏《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第二十五条
2.
5.
2.3作业场所缺少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等警示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第二十五条、笫二十九条、第七十三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I58-2OO
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2008、《安全色》GB2893-200825其他
2.
5.
3.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X73-
201342.6相关方作业
2.
6.1相关方作业缺陷相关方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动土、用电等手续相关方进入不应进入场所等涉及相关方现场管理方面的缺陷《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承包、租赁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出租单位与承包、承租单位应当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20105.
5.
4、
5.
7.
42.7安全技能
2.
7.1违章指挥
2.
7.
1.1安排或指挥职工违反规定进行作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3条如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等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1.
3.
3.2未发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缺少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第128号)
4.3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1.
3.4制度(文件)管理缺陷
1.
3.
4.1未建立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缺少环节内容《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第128号)
4.2建立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i.
3.
4.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检查、评估存在缺陷《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第128号)
4.4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要求有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齐全,评估结果与实际相符,评估周期不超过每年一次
1.
3.43未及时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无修订的计划和记录资料《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第128号)
4.5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
3.
4.4未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修订等存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第128号)
4.6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以文件形式发布,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
2.
7.2操作错误
2.
7.
2.1操作方式、流程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以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
72.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272.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忘记关闭设备
2.
7.
2.4拆除安全装置,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第3条
2.73便用不安全设备、工具
2.
7.
3.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使用巳停用或报废的设备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第3条
2.
7.4X具使用错误
2.
7.
4.1使用不合适的工具,或没有按要求进行使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21条职工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正确使用工具
2.
7.5冒
2.
7.
5.1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第3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险作业在危险场所冒险停留、冒险作业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冒险作业指未经允许进入涵洞、油曜、井等有限空间或高压电设备等其它危险区;.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在起吊物下停留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远离危险区;机器运转附加油、维修、焊接、清扫等情况27其他
2.
7.
6.1包括脱岗、超负荷作业等其他操作错误、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第3条
2.8个体防护
2.
8.1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缺陷
2.
8.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三十七条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生产防护规定
1.入生产经营现场按规定正确佩戴防护帽,穿防护服装;
2.从事有可能被转动机械较辗伤害的作业,不得穿褶装、戴手套、戴围巾、留长发,假饰物不得悬露
3.从事时眼睛有伤害的作业应当戴护目镜或者防护面罩;
4.进入施工现场或者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应当佩戴安全帽,从事高空作业应当系安全带和保险绳;5从事电气作业应当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从事高压带电作业应当穿戴屏蔽服;
6.进入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装,严禁使用任何火源
2.
8.2不安全装
2.
8.
2.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若肥大服装、操纵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束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等服从管理,正确但、或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8.其他
2.9作业许可
2.
9.1作业前未办理许可手续
2.
9.
1.1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等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7.
1.1企业应建立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作业现场标准化、操作过程标准化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的管理要求危险作业应经许可批准,应明确作业安全要求,实施规定的安全措施
5.
7.I.2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实际情况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作业安全要求,建立作业安全检查表作业安全检查表应规定作业安全现场检查的责任人、检查内容、检查频次、检查方式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父置措施
2.
9.2安全措施落实缺陷未落实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落实不足作业完毕未确认安全状态等《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IO-2OI
35.
7.
2.
1.1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
7.
2.
1.2作业人员作业行为应符合与其岗位作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5.
7.
2.
1.3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I95规定的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5.
7.
22.1企业指定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员或责任人,按照建立的安全检查表实施生产现场作业安全检查
5.
7.
2.
2.2检查中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安全检查员或责任人应立即纠正57223企业应按照要求开展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29其他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缺陷
1.
3.
4.5未实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不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第128号)
4.6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费料进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135其他
1.4安全培训教育
1.
4.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不足L
4.
1.1未按规定取证《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二十一条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依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统一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L
4.L2未按规定复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63号令)第六条、第九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1.
4.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
1.
4.
2.1未按规定取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二十条、《关于公布特种作业类别及准操项目名称的通知》(川安监
(2011)149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95号)
1.
4.
2.2未按规定复训和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复审《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
135.
53.5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
4.3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1.
4.
3.1新进员工的“三级”教育缺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
135.
5.
3.2新入厂人员在上悌前,应参加由厂级、车间、班组安排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
4.
3.2“四新”教育缺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63号令第十七条实旅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5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1.
4.33转岗、重新上岗等安全培训教育缺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眩总局63号令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53.4作业人员转岗、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参加由车间、班组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i.
4.
3.4相关方等其他人员培训告知缺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20105.
5.
45.
5.
4.1相关方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5.
5.43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1.
4.
3.5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培训缺陷《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IO-2OI3)
5.536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企业应对其进行安全作业专业技能和事故应急避险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
4.4其他
1.5安全投入
1.
5.1安全投入不足
1.
5.
1.1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IO-2OI3)
5.
3.
1.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明确资金提取的标准、年度费用计划和使用状况审查的管理要求
5.
3.
1.2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企业年度资金决算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
1.
5.2安全投入使用缺陷
1.
5.
2.1安全投入使用范围不符合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I0-2013)
5.
3.I.3a)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尘、防噪声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防爆、防毒、防静电、防尘的安全监测管理系统支出;b)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支出,以及应急演练支出;C)危险源和事故除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d)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疼、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支出;e)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f)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g)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h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骏支出;i用于设置安全标志和标识支出;j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
5.3其他
1.
5.
3.1未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3.
2.1应建立企业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明确缴纳项目、缴纳标准及伤亡赔付的管理要求
53.
2.2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足额缴纳员工工伤保险费
532.3: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工饬及工伤死亡的员工获得赔偿
1.6相关方管理
1.
6.1相关方资质缺陷
1.
6.
1.1相关方不具备合格资质《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
135.
7.
4.2企业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和安全条件的相关方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企业与相关方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1.
6.
1.2未对相关方有关安全资质和能力确认《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O1O-2O
135.
7.
4.1企业应建立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对相关方安全管理的要求财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应包括工程项目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和安全条件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
1.
6.2安全职责约定缺陷
1.
6.
2.1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坏议,或未在劳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贲等《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I0-20I
35.
6.4企业应对承包商的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安全、作业过程监督、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疼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1.
6.3安全
1.
6.
3.1未按规定对相关《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10-
20135.
7.43企业应指定责任隐患类别隐患内容依据说明教育、监督管理缺陷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人负责对相关方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管,相关方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的安全培训
1.
6.
3.2未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1.
6.4其他
1.7重大危险源管理
1.
7.1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缺陷
1.
7.
1.1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时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1.
7.
1.2辨识评估不正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
41.
7.2登记建档备案缺陷i.
7.
2.1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备案等《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疼档,进行定期检查、检测,严格记录
1.
7.3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缺陷
1.
7.
3.1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用现场动态控制、远程数据和影像监控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确保预警控制灵敏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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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监控预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用现场动态控制、远程数据和影像监控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确保预警控制灵敏高效17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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