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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区议会制度香港区议会制度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各区议会的组织和运作体系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划分为18个区,每个区设立一个区议会,由选举产生代表居民的区议员区议会是一个地方性的代表机构,负责处理与本区有关的日常事务,并就发展问题向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建议它的主要职责包括处理与区内市政、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市容等有关的议题,以及就区内居民的福利、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提供意见和支持区议会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选举方式包括直接选举和功能界别选举直接选举是通过公民投票选举产生区议员,任何年满18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可参选功能界别选举则采用特定组织或团体代表选举方式,如商界、职业界、专业界和乡村代表等选举选举结果确定了各区议会的成员组成区议员在就职后,会参与区议会的会议和委员会工作,提出议案、发表意见,并积极参与区内社区工作他们也代表选民与政府部门沟通,反映居民的意见和需求区议会制度旨在促进民主参与、增加居民对地方事务的参与度,并提供一个平台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第PAGE页共NUMPAGES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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