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国土资源动态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为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实施,全面落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原**则,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和《市201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细则》,结合今年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巡查职责监察大队行使下列工作职责
(一)组织、指导辖区内土地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作实施细则考核办法及每季度巡查工作计划,报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季度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各片区巡查区域、巡查实施具体单位、巡查次数等
(二)全市划分三个片区,实行片区巡查责任包干制片区巡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两月实施一次全覆盖巡查
(三)对辖区内国土资源所(分局)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辖区内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五)每周向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矿产资源办公室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负责全市矿产勘查、开采和窑厂用地、取土行为的巡查工作,制定巡查方案、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组织指导、督促各国土资源所(分局)矿产勘查、开采和窑厂用地、取土行为的巡查工作
(二)每周向监察大队通报一次巡查工作情况,以便于监察大队向上级报告国土资源巡查工作情况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实施辖区内巡查工作,制定月工作计划,报局监察大队和矿产办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次数等
(二)开展辖区内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辖区内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遏止在萌芽状态
(三)对巡查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周分别向局监察大队和矿产办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全市土地市场秩序和依法管理土地及矿产资源
1.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全市无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重大信访事件发生
2.
三、工作要求
3.各所(分局)每周巡查不少于两次;每月实施辖区巡查全覆盖,所长(分局长)为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周周四下午四点前将本周巡查情况报局法规监察科,遇
1.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巡查工作的重点放在早发现和力制止上,发现问题,巡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应采取多种办法进行制止,并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讲清违法后
2.“”果及法律责任,同时做好现场勘察笔录,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违法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若制止不住,及时向所长(分局长)报告,所长(分局长)接报告后应立刻与当地人民政府进行报告,并及时赶赴现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所长(分局长)要切实担负起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上动脑筋、想办法,力求工作效果,真正做到尽能尽责,凸现前沿哨所的作用各所长(分局长)对已强力制止,仍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即刻向局执“”法大队进行现场报告,报告后按执法大队指令执行
3.对已形成的违法行为,经局领导批准后立案严办,局将按相关规定指定案件承办人,原则上案发镇(区)的所长(分局长)为案件第一承办人,执法大队也将指办
4.案组协助所长(分局长)查办案件接群众举报,各所(分局)应在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确需执法大队直接介入的,执法大队按指令在两小时内到达现场,各所(分局)派人员协助调查
5.1以上的报告尽可能以书面形式,若条件不成熟可先电话口头报告后再补充书面报告
6.巡查工作应当及时发现并制止以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1()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23()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的;4()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其他占用或者毁坏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附件5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施细则;6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考核细则
1.**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2.。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