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农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和推进县建设的通知》(苏农计号、苏财农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现2010就我县推广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2010〕31〔2010〕59
一、目标任务以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为目标,在农村全面推广以秸秆机械全量还田、覆盖还田为主,民间收集、加工利用为辅,逐步减少炊事直燃的秸秆综合处理办法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以上,其中机械还田率、多种形式利用率2010(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到年,初步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加快形成集85%32%还田、加工、气化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利用格局53%12012
二、实施途径坚持疏导为主、疏堵并举的工作方法,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秸秆生物腐熟还田、秸秆养畜过腹还田、秸秆青贮、秸秆畜禽养殖发酵、秸秆培育食用菌、新型耕作农艺、秸秆加工燃料和能源化利用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技术和措施
(一)秸秆机械全量还田各镇(区)按目标任务完成还田面积,并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本辖区收割机开启切草装置
1.组织本辖区大小拖拉机配备秸秆还田机械,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与机插秧技术集成
2.按以上操作完成基本任务的,享受政策补助
(二)秸秆加工扶持建设秸秆固体型材加工点每个加工点年消耗秸秆吨以上(以秸秆收购付款凭证为准),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主要用于机械添置等,实行财政报账制
1.3000逐步培育、扶持建设秸秆收集、储运、加工体系秸秆加工点负责收购、储运并加工销售,政府给于政策扶持
2.加强秸秆深化利用技术研发,鼓励秸秆加工工业化、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发展,扶持并带动秸秆气化、商品肥、饲料等规模化开发利用,以便在较大范围内消
3.化秸秆
(三)鼓励推广秸秆沼气和秸秆覆盖还田、过腹还田等多形式利用以镇(区)为单位申请户用沼气建设户以上,或以村为单位申请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站建设的,享受项目补助3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由县农业、水务、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有宣教组、技术指导组和督察后勤组,负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县农业部门重点负责秸秆固体型材加工项目建设和秸秆覆盖还田、过腹还田等多形式利用等工作;县水务部门重点负责秸秆机械还田等工作;县环保部门重点负责秸秆禁烧等工作;县文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做好典型引导;县发改、科技、公安、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各镇(区)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组织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可行方案,落实行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务员之家“”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加强秸秆禁烧规定、秸秆焚烧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农民增强秸秆综合利用自觉性
(三)加大考核力度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给予行政问责和经济处罚以镇(区)为单位,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任务综合考核(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按年度目标任务,分夏秋两季,以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台帐和检
1.查结果为依据,由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完成序时进度和2年度目标任务的,县政府以奖代补进行奖励;对未完成序时进度和年度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给予一定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行政村秸秆禁烧工作评比对禁烧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县镇分别给予适当奖励;对焚烧现象严重的村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取消环保工作评
2.先资格,其中,享受财政补贴的,追回补贴金额。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