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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推荐五篇第一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织金县城关镇七公里煤矿[]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目录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汇报制度36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810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请销假制度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11度七公里煤矿领带带班下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315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重大安全隐患报告、治理督办、销号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1719制度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2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号令)的规定精神,以上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2010}23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33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带班人员范围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带班次数矿长、总工程师不少于次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矿长不少1于次月;25/、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10/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3、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中班
47、夜半,分别在副立集中,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301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02330、每月日由调度室对每月矿级领导带班下井次数进行汇总公示5626
二、带班人员职责
3、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及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1责任、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既与工人同下同三不放过既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2“”“”;“”不放过、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3组织生产、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除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4、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过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5、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6、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7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
4、有矿安全科会同安全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批后执行、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元1次
210002000、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或叫人代签的罚款元次、本制度从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4200/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55为认真贯彻《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2010}23制度
33、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认真填写《七公里煤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
1、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2、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3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下班、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4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6特殊情况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5、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每月由安全指挥中心统一发放和管理、本制度从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6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7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7【】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2010局第号令)的文件精神,加强矿领导深入现场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为矿领导23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33
一、公示载体、在井口和办公楼前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栏必须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填写内容要字体端正,真实
1、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上级部门及时上报领导带班计划及完成情况
二、公示对象2矿长、主管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副工程师、安全指挥中心主任、通风助理等领导带班下井情况
三、公示范围上级主管部门、矿井全部干部职工
四、公示内容、矿井制订的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包括带班领导姓名、职务、下井班次和时间
1、每月对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及考核结果,以及与考核结果相关的奖罚情况2
五、公示要求
8、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必须符合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详细制定下井班次和下井时间
1、公示工作必须由矿安全科对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认真统计,与调度室下井带班交接记录核对,经本矿奖罚领导组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2、在矿领导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带班记录后,矿调度室负责及时对调度公示栏及井口公示栏进行填写
3、公示栏填写内容必须确保真实性,填写人员必须认真核实,严禁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
4、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群众及社会各界媒体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不实,可向奖罚领导组检举
5、奖罚领导组负责收集群众意见,进行调查落实,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内部考核与奖罚制度处理,在会议上通报
6、本制度从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汇报制度7为了促进我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下现场日报制度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9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带班领导在到达生产现场,对带班所经区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同时对所到区域队干跟班、职工出勤、特殊工种上岗等情况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1、在生产过程中,带班领导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所到区域的系统情况、安全设施情况、生产情况、出现问题和解决办法,并汇报动态检查结果
2、在交接班完成后,和接班人员一起向调度室汇报交接班情况,当班整体安全生产、区域员工按章作业等情况
3、调度室负责建立矿领导带班汇报台账,每班矿领导带班汇报内容由矿井调度室当班调度员负责认真记录,并如实记录好回报时间,
4、矿调度室要安排专人落实每班干部带班汇报记录情况,每月装订成册,存入当月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中,存档备查
5、本制度从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6未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0第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33、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2、每天由安全科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汇总,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五定表》,按规定进行整改、销号
3、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每月月底由安全指挥中心收集后,进行存档、矿监控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运转,系统主机4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5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负责给予处罚元、安全指挥中心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1006、历年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11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7、本制度从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8为全面落实矿领导带班制度,鼓励全矿员工监督、举报各级管理干部下井带班的违12规行为,达到及时制止和惩处违规行为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矿长、安全科举报
1、举报人可采区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网络等方式举报,举报箱设置在矿入井检身站入井口2举报传真电话(内部电话)、举报内容7810478818)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未严格执行或有弄虚作假、未进3行公示等行为1)现场带班干部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行为)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问题
23、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矿调度室未发现或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
4、实行举报有奖制度所有举报问题一经查实,给举报人给予元奖励,并对举报人实行保密、保护制度5100—
500、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6、本制度从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13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请销假制度7为了加强对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力度,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14开展,按照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请销假是指因公或因私离岗外出,或因公或因私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1、审批程序下井带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下井,必须提前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履行请假换班委托手续
2、请假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由本人自行落实同级其他人员代替带班,报矿长、矿值班领导,不得出现空班现象
3、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请假手续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请假人本人亲自办理,因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家人4或同事办理、对不假外出,逾期不归,未说明原因而不知去向,以及先斩后秦的违规人员,视情况轻重给予严肃批评、通报、经济处罚,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5“”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处、对不按请假程序外出,不按规定销假,除按本制度处理本人外,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连带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扣除安全绩效工资、带班津补贴6等处理、本制度从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15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7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16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由矿长对带班领导及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安排进行考核,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1、带班领导考核范围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带班次数考核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次,其余副矿级领导(班子成2员)每月轮流带班下井,按安全科制定的计划去执行,必须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35导带班、带班领导必须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并写有委托书,经煤矿矿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不4得非领导人员顶替带班,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出、入井时间,应在当班员工一同入井,一同出井、带班领导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带班领导下井时,其姓名和工作计划必须在井口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6如有违规现象,第一次处罚元,第二7次处罚元,每次累加处罚元
200、责任人擅离职守的,对责任人处罚元次,当月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17400200处罚元次8500/、当月累计下井带班次数少于规定次数次(含次)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500/元次,年度累计下井带班次数少于次(含次)者,扣除年终奖金9221000/
88、带班领导与当班员工未同进同出的,按违章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当班带班领导承担相应的10法律责任、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以未按规定带班下井处罚、对带班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当班安全任务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奖11励
12、把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作为评优、晋级、提拔的依据之一
13、本制度从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七公里煤矿领带带班下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18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
[2010]23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33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带班领导下井前必须掌握、了解本班重点工程,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与当班带班队长协调安排好当班工作任务
1、带班领导下井首先落实上一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与采掘队长、瓦斯员对采掘工作面安全状况予以评估,确保无任何隐患,方可组织生产
2、带班领导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3责任、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上同下;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4“”“”“处理不放过”、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5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程、关键环节及安19全生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6、认真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班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7、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8、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9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本制度从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七公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重大安全隐患报告、治理督办、销号和隐患整改效果10评价制度20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10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23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33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带班领导发现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督办和销号制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在小时内在井口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牌版上填写内容
124、矿长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负责定出整改人员、整改资金、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2时限、整改作业范围及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等
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矿长、主管领导和分管科室进行检查验收
4、验收合格后通知安全指挥中心在公告、公示牌上将该条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销21号5
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整改班队的主要责任人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人狠抓落实整改,安全科负责组织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整改班队要按照制度的整改方案要求,对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向煤矿早调会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保障措2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整改工作结束后,要在早调会上通报整改情况,由矿长组织、主管领导和分管科室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煤矿安全指挥中心进行销号工作
3、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班队给予严重处罚、本制度从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45第二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汇编关于下发宜兴煤业公司22领导带班下井有关制度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国务院国发号、国家安监总局第号令以及国家安监总、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监号及汾煤安发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2010]2333附件
[2010]152
[2011]
99、《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井下交接班制度》
1、《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2、《宜兴煤业领导干部带班一班三汇报制度》
3、《宜兴煤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4、《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5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6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国务院国发号、国家安监总局第号令以及国家安监总、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监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2010]2333
一、公司成立领导带班下井监督考核领导组组长郝先勇李春生常务副组长侯俊
[2010]152山成员姜显瑞王德海刘树强石全吕建路孟宪友付晋泰王邦星昝世杰焦德礼赵国宇领导组下设监督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纪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葛文俊岳春明韩宝明办公室成员安监部、纪委、组织部、调度室、监测监控、档案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组工作职责、矿井是领导带班下井工作的责任主体,公司主要负责人对领导带班下井的落实全面负责
1、安监部对本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建档、考核;调度室将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日报集团公司调度信息中心,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日汇报信息由调度信息中心存档备2案,档案室负责存档备班下井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按审批流程,经总经理批准,并将调整情况上报集团公司调度信息中心备案存查,不得出现空班漏岗情况次月日前将上月领导带班下井实际情况汇总统计,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十)公司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由纪委负责此项工作,并纳入公司领导2带班下井考核公司每月带班下井排序计划要在调度室显要位置和井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姓名要在井口醒目位置和井下交接班室公示,公司调度显示屏要有带班下井显示井口醒目位置公示内容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姓名、职务,陪同下井人姓名、职务;上月每位领导实际带班次数和考核情况媒体公示、每月电视公示内容同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一)公司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公司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领导带班下井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十二)当班下井公司领导如遇值班时,要妥善处理好带班下井与值班的关系,不得因带班下井影响值班
(十三)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必须坚持一班三汇报制度,三汇报时间为交接班和班中三汇报,汇报要清楚明了、具体、实际,公司调度室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汇报登记簿,准确记录汇报人、汇报时间和地点以及汇报内容等
(十四)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必须做到五个三,即三在(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岗);三必清(当班任务清楚、入井人数清楚、任务执行情况清楚);“”“”三走到(新工作面要走到、掘进工作面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三掌握“”(瓦斯情况要掌握、探放水情况要掌握、顶板压力情况要掌握);三指导(出现“”“”紧急情况要指导、出现疑难问题要指导、发现较大安全隐患要指导)“”
四、考核办法
(一)、能够按规定入井带班者(包括陪同非生产口领导的科级),给予元班的补助600/
(二)、对不按规定入井带班者(包括陪同非生产口领导的科级),除取消补助外,还对等处罚元班
(三)、公司领导下井带班要认真履行职责,凡井下任一工作面发生生产责任事故600/或未遂事故的,在追究区队长、有关公司领导责任的同时,追究当班带班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考核,把下井带班情况与安全绩效紧密挂钩,由安监部严格考核同时,领导带班下井也将作为干部考核和干部选拔的一项重要内容,由组干、纪委、安监等部门严格考核
(五)、未按规定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相关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处罚安监部负责人元
(六)、公司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未按规定公示,处罚纪委、组织部负责人各200元
(七)、未按规定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处罚档案室负责人元200
(八)、监督考核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处罚安监部、纪委、组织部负责人200元200
(九)、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领导带班下井排序计划的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元;200
(十)、交接班记录簿非本人填写、代填写签字或补签字的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元并严格执行汾煤安发号文件精神200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2011]99同时废止宜煤办发号文件201371领导带班下井井下交接班制度
[2011]22为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第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监号文件精神,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33作,经研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010]152
一、领导带班下井必须统一执行三八作业制和井下交接班,不得晚下井、早升井交接班时间为零点班接班、交班;八点班接班、接班;四点班接班、2355-0005755-805755-交班交接班时间(包括带班时间)以井下交接班室实际交接时间为准8051555-16051555-16052355-0005
二、交接班地点设置在井下交接班硐室内交接班室要悬挂相关制度牌板和标志牌,安设两部电话(其中一部要直通公司调度室),保证通讯畅通,并配备井下应急指挥必需的图纸资料(采掘平面图、避灾路线图、通风和供电系统图等)
三、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四、规范建立井下交接班记录簿,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按要求内容填报《井下交接班任务书》,详细说明下井日期、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井下当班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和解决意见,以及特殊岗位履职情况等,并签名
五、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必须坚持井下现场向调度室接班、班中、交班时的一班三汇报汇报制度公司调度室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汇报台账,准确记录汇报“人、汇报时间和地点以及汇报内容等汇报要清楚明了、具体、实际,记录人要及”时签名
六、领导带班下井必须坚持班交班、手接手,下一班领导不来、上一班领导不走的原则,确保井下小时班班有领导,不得缺勤或擅自调整替班,未履行交接手“”续之前,交接班领导不准离开现场或交接升井24
七、交接班必须由本人亲自交接,非生产口领导配备备案的科级干部要同时参与交接班,并同时签字
八、任务书(除重点工作外)、交接班记录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补签
九、交接班内容()矿井各大系统运行情况;()事故处理、重大隐患排查等情况;()现场生产设备运行情况;1()各工作面、巷道顶板管理情况;()领导指示、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23()交接班时井下职工人数及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特殊工种履职情况45()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事项67
十、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8
一、总则201311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监号文件要求,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有效33
[2010]152实施对领导带班下井的监督考核,确保领导带班下井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保证各级领导带班下井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1、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由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安监部负责按月整理、移送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2、安监部负责本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的整理、文书立卷等工作,档案部门负责对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统一管理
3、公司安监部和档案室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公司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4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填表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5第三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10〕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23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33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带班人员范围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矿长助理等、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次,其余副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1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次
25、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15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3、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中班、夜班,分别在井口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480016000000、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月日前由矿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5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630
二、带班人员职责、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1责任、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2处理不放过、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3组织生产、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4、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5、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6、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7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由矿调度室、办公室会同安监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元1次2100200/、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3理、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元次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450/为认真贯彻《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号令)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2010〕23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违章违33纪现象,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乌金煤业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这齐全,不得漏项,严禁乱写乱1画,随意涂改、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短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2、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3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4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早退处理,接班人员必须在下班半小时之内到达,否则按迟到处理如确定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5室汇报,并坚守岗位退到、早退罚款元次、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驻矿安监人员负责发放和管理100/、煤矿领导交接班必须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领导必须向接班领导详6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写交接班记7录本违反规定,罚款元次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100/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号令)的文件精神,结合《乌金煤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
[2010]23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3、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亲自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2、每天由驻矿安监人员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并注明整改负责人,以及3复查人员到期未按规定整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每天由驻矿安监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筛选,并按隐患三级管理原则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版《乌金煤业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4应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罚款元
5、驻矿安监员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与煤矿1006安监科核对,最后要由安监站长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驻矿安监人员录入电脑,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驻矿安监人员负责收集、保存
7、矿安监科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违反规定处罚负责人元/次
8、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1000一年违反规定处罚系统维护单位元/次
9、历年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1000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行进,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违反10规定处罚负责人元/次、下井带班形成的电子文档及下井人员定位系统中存储信息,其数据要及时备2000份并保存一年,防止系统故障造成数据丢失,未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禁私自删11除违反规定处罚负责人元/次第四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500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10〕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3
一、一般规定
33、带班人员范围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安全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1师、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次,其余副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次,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次
25、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610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3、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月日前由矿安监部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4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530
二、带班人员职责、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1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2“”“”“处理不放过”、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3组织生产、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4、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5、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6、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7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第五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弥勒脚落沼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2010〕23定本制度
33、领导带班下井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及班前危险预知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井下等待接班1人接班,交待好各工作面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隐患情况以及整改意见后方准离开、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弥勒脚落沼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这齐全,不得漏项
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在地面或用电话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井下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4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5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6、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面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7、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煤矿安全科负责发放和管理、本制度从二一年十一月十日起执行89○○年月日**************************20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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