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畜禽养殖污染管治实施办法为增强我县畜禽养殖污染管理,改善环境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康,制订本施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委发号)精神,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通过整治,解决我县当前畜禽养殖存在的〔〕53污染问题和环境隐患,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东北明珠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整治范围”全县各类畜禽养殖场(户)
三、职责分工
(一)县目督办负责将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会同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开展督查督办工作,适时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
(二)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整治推动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整治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并造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三)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农发局、县环保局、县畜牧食品推进办根据职责职能,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存栏牛头以上,猪头以上,鸡只以上,鸭只以上)和新建规模畜禽养殖项目严格执行县政府办《关于转发201001000县农发局〈规范部分种养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金堂府办发1000号)要求,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管理
(四)县畜牧食品推进办加强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年月日〔2008〕69前,完善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月日前,督促已建规模畜禽养殖场2012420(户)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认真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730设,扎实开展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工作,采取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对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五)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环境监管,严格环保审批制度,监督检查规模养殖场(户)执行三同时情况,查处畜禽养殖违法行为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于年月日前“”完辖区内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整治工作2012730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将整治工作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并将完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综合目标考核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同时,督促检查各项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建立联合督查督办制度县目督办、县监察局和县环保局组联合督查组,定期督查督办整治工作情况,督促全面完整治任务
(四)建立公众舆论监督制度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跟踪报道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各员单位于每月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报整治工作情况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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