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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重大事项班子集体决策制度
一、集体研究决策事项的范围、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等方面的实施意见;
1、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
2、制定重大工作布署、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落实方案;、研究本级职权范围内的人事变动、干部任免、机构设置、组织发展工作及对违3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意见;
4、党代会、人代会的工作报告;、对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年度考核及奖惩意见;
5、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方案;
6、上级规定应由集体研究的其他事项7
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的形式及范围
8、书记办公会酝酿讨论需要提交党委会或书记办公会研究的问题或临时解决本单位急需解决的较大问题,
1、党委会讨论决定本单位政治、经济、新农村建设重大问题和党的建设、人事变动、组织发展、干部任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查处等问题
2、党政班子会研究制定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大额资金使用安排;制定或者调整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3护等专业规划;制定或者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区域布局规划;决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涉及民生和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凡投资超过万元的建设项目,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必须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其他需要由党政联席会决策的重10大事项
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及要求、确定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的议题由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或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经书记同意,会议议题确定后提前半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无特殊1惜况不得临时增加议题、准备材料会议所需研究事项,由分管领导准备;重大或复杂问题需要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的,包括决策的书面文本、起草说明或调研论证报告、相关法律依据等2由分管负责人提前准备好发到参会人员手中;组织发展、党员转正名单应提前打印好书面材料,发到参会人员手中、充分讨论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由书记主持,特殊情况由书记指定镇长或副书记主持,议题由分管领导或有关单位负责人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应3就议题充分讨论并发表明确的意见讨论时,会议主持人应在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不先对问题定调子、逐项表决会议研究事项较多时,实行逐项表决根据需要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会议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表决4结果,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讨论意见分歧较大时,一般不进行表决,待进一步弄清问题后再提交讨论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表决的,要把提出异议人的意见记录在案
四、决策的执行与监督、凡经过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再召开同样级别的会议集体研究作出
1、镇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后,负责执行的责任单位(含主办和协办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确保镇重大决策落实的质量和进度,任何人不得推诿扯皮2因不可抗力或者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决策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当及时向镇主要领导请示,但在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中止决策的执行、决策在执行过程中,责任领导应及时将工作进度和问题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党政办要根据工作进程及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3第二篇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卫生院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xxxx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医院集体决策行为,提高医院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医院决定重大事项,实行院长负责制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成院长意志,不得以传阅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第二章议题范围第三条医院重大事项是指
(一)涉及全院经济和医院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
(二)全院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三)全院改革开放政策措施;
(四)职工培养、培训的重要措施;
(五)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财务、部门预算及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
(六)医院规章制度的制发;
(七)其他重大事项第三章程序及要求第四条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第五条医院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程序严格执行医院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一)咨询论证医院主管部门对重大事项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并报医院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提请上会
(二)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院长或院长决定是否上会
(三)准备材料按规定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准备规范化的会议材料
(四)提前通知会议通知须至少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2
(五)充分讨论会议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中班子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意见
(六)做出决定院长或常务副院长在听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照有关规定,重大事项决定报请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或报告院职工代表大会
(八)重大事项决定后实行院务公开第四章议事记录规范第六条重大事项议事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第七条重大事项议事记录须具体列出由会议研究决定所有重大事项第八条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在重大事项议事记录补充规则栏中列出第五章附则第九条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决定的,领导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及院长报告第三篇重大问题、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托里县第一小学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第三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第四条校长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第五条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二)全局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四)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
(五)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六)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设备采购;
(七)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八)涉及到办学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
(九)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十)其它对学校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第六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取总支委员会或者班子成员办公会形式研究决定第七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咨询论证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请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会前通报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上会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通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三)提前通知学校办公室应当提前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书面送达领导班子成员;2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能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
(六)作出决策对由总支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由班子成员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做出决定;
(七)形成纪要学校办公室负责形成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并独立编号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应当在会议纪要中单独列明“”第八条学校总支委员会议和班子成员办公会议记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整理,需要印发的,报党总支书记或者校长审定签发第九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出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决策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果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整理后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四篇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第三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本单位各部室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第二章议事范围及程序第五条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葛新局公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本单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四)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
(五)大额资金使用,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设备采购;
(六)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七)涉及到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
(八)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九)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等重大问题第六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取厂党支部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形式研究决定第七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咨询论证有关部室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请主要领导决定是否上会;
(二)会前通知厂主要领导决定上会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三)充分讨论会议由厂主要领导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能到会的厂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四)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
(五)作出决策对由厂党支部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做出决定;
(六)记录存查综合办公室负责记录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内容以备存查“”第八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出后,有关部室应当按照决策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果等信息及时反馈给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后报厂领导班子成员第三章责任和监督第九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扬民主,科学议事决策,带头执行本规则,并对本规则执行情况负总责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的必述内容,自觉接受监督第十条对领导班子集体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要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班子成员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第十条除特殊事项外,经过集体议事决策的重大事项结果,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度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决策重大事项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议事,班子成员擅自决定的,或因决策失误、未按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自觉主动承担相应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则所涉及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制度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通报第十四条本规则自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起施行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编写人审批人审核人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预制厂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第五篇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尽量减少决策的失误,应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实现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上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公司决定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订制度如下
一、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通过高层的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才能最终确定公司最高层办公会议成员的组成,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成员和公司总经理以及三个中心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组成若是个别专题讨论还可邀请个别专业人员参与;参加人员名单最终由董事长确定
二、公司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和各中心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各部门的经理各岗位的责权划分,各单位的责权划分,由集团总经理主持的高层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各单位完成目标的制定,由高层办公会议研究,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并报董事长签署后执行
四、凡公司较大项目的投资(万元以上)或商贸活动,必须经高层办公会议研究分析后确定;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执行10
五、公司各中心及部门的机构设置的改变,人员编制和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人员的调整,必须经高层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总经理签署后执行下属公司的增设或撤销也必须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六、公司部门副经理级(含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晋升或开除、辞退,必须经由用人单位拟定书面申请报告,报高层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办公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执行如是各中心总经理级以上人员还需报董事长签字后执行
七、年度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或激励方案的兑现等都要经高层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操作程序是年度员工的工资调整先由行政中心人事部做好初步方案,交高层会议讨论研究,年终奖金分配和激励措施的兑现,总经理根据考核评比结果作出初步方案交高层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和董事签署意见后执行;激励措施的兑现,具体奖励方案必须事前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后天之内由行政中心搜集各种意见;由行政中心经理汇总整理好各种意见,交高层会议集体讨3论确定;若意见分歧较大时交董事长最终裁决,裁决后执行
八、各中心、各部门或下属各单位对外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各单位经营责任目标和经济指标的确定,必须经高层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九、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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