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即
①优良一一圆满完成各项指标和任务;
②合格一一基本上能完成各项指标和任务;
③不合格一一各项指标和任务完成的太差考核结果达优秀的部门,公司给予奖励500元;考核结果达合格的部门,公司不奖也不罚;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部门,公司给予罚款500元项目部各工种班组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即
①优良一一圆满完成各项指标和任务;
②合格一一基本上能完成各项指标和任务;
③不合格一一各项指标和任务完成的太差考核结果达优秀的班组或个人,公司给予奖励500元;考核结果达合格的班组或个人,公司不奖也不罚;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班组或个人,公司给予罚款500元
2.公司生产安全部组织各项目部每月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备案;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者评为优胜项目部流动红旗,并奖励2000元以示鼓励,得分最低处以1000元罚款季度综合评定连续二次被评为落后项目部,将处以3000元罚金以示警告,并限期整改
3.在市级安全检查通报中,受到奖励表彰的项目部,奖励1000元;在本市受到通报批评的项目部,处罚2000元
4.荣获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杯的项目部,每次奖励项目部3000元奖金;荣获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杯的项目部,每次奖励项目部10000元奖金;荣获国家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杯的项目部,每次奖励项目部60000元奖金;对获奖项目部,在选聘项目经理及评选先进时优先考虑
5.各项目部(单位)在施工生产中要严格执行公司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管理制度的奖罚细则如下
5.1施工项目开工后两周内,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逾期不能完成的,将对其项目负责人给予500元的罚款
5.2项目部未认真执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每次处罚400元
5.3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200元
5.4项目部无目标管理,处罚200元
5.5项目部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500元
5.6新入厂或变换工种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人次处罚100元
5.7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处罚50元
5.8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专业性较强的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每次处罚200元
5.9《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或专项安全方案未经审批的,每次处罚200元
5.10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处罚400元
5.11施工现场未进行封闭管理的,处罚200元
5.12无门卫和门卫制度的,处罚200元
5.13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的,处罚500元
5.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500元
5.15无安全标语、机械操作规程的,处罚200元
5.16施工现场未正确使用“三宝”的,每处处罚50元
5.17施工现场未公示重大危险源标牌的,处罚400元
5.18高空作业未系或未正确系好安全带的,当事人每人次处罚50元,经劝教不改者,处罚100元
5.19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未做安全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的,每处处罚100元
5.20施工现场施工用电未采用TN—S系统的,处罚200元
5.21施工用电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每处处罚50元
5.22工程开工前,对现场的临时用电,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及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在搭设后,都必须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每违反一项,处罚100元
5.23施工现场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未持证上岗,每人次处罚100元
5.2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的,经指出不改的,处罚200〜500元;由此影响公司形象和信誉的,处罚10005000元〜
5.25对违章指挥者,每次处罚500元,违章作业者,每次处罚100元;经劝教不改者,处罚200500元;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按事〜故情节分担责任和接受处分外,处罚100010000元〜
5.26机械设备不按时进行维护保养的,每次处罚100元
5.27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每次给予项目部(单位)或个人处罚500元
6.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如下
6.1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对项目部(单位)处罚10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对项目部(单位)处罚5000元;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的,对项目部(单位)处罚10000元,三年内项目经理不得承揽公司工程任务,其中发生一起特大安全事故的,取消项目经理资格,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2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事故或在事故抢救过程中有功者,给予奖励200500元〜
6.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迟报或嫁祸他人者,给予项目部(单位)从重处罚(轻伤事故5001000元;重伤〜5000-10000元;给公司声誉造成极大影响的,处罚20000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4发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但对公司声誉造成极大影响的,根据影响程度,处罚200020000元〜
6.5项目经理承担因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年终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良奖励10000元,不合格罚款20000元
8.对不经公司批准,擅自承揽工程任务(不管任务大小)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个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三年内不得承揽工程任务,取消项目经理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