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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学2023年职称评聘量化赋分标准项满序赋分办法赋分说明目分号教1每年1分龄初中每年
0.3分,高中每年
0.6分,中专每年
0.6分,专科每学分值乘以毕业年限并相加自参2历年
0.9分,本科每年加工作之日起
1.2分,研究生每年
1.5分
1、自聘任现职以来,以在近五年连续任职,每年
1.2一中任班主任为准分;近五年不连续任职,每
2、年级主任、级部主任等年1分;近五年之前至聘任同班主任任职班主现职以来任职的,每年
0.
53、根据省教育厅鲁青联37任分;近五年获得十佳班主任201315号文,团委书记任职的每年
1.5分,近五年之前等同班主任任职
4、任职超过一个学期不满至聘任现职以来获得十佳班主任的每年1分一年的,按一半计分,不满一个学期的不计分
1、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一聘任副高级满5年为5级教师的,在二级岗位上前四年分,每多一年加
0.5分;任每年1分,每多一年加
0.5分,聘任一级满5年为54申报高级教师的,自聘任一级满分,每多一年加
0.5分;限5年为5分,每多一年加
0.5分聘任二级满4年为4分,
2、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每多一年加
0.5分半计分,不满半年的不计分自聘任现职以来,合格每年1度5近五年分,优秀每年
1.5分核
1、自聘任现职以来算起国家级6分,省级
52、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誉表彰的或人社局和教体局联合分,市级4分,6表彰的荣誉,如劳动模范、优秀县级3分,校级(乡号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镇)2分(限5件)
3、根据中组发
(2016)17号文,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与同级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同等对待
4、根据省教育厅鲁青联201315号文,由各级团组织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与同级优秀教师同等对待
5、由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年级主任、优秀班主任、优秀备课组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相应级别减
0.5分计分
6、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红烛先锋,按相应级别减
0.5计分
7、由人社局、教体局、工会、团委等部门表彰的其它单项荣誉,如宣传先进个人、人事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监考员、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科普志愿者、创新工作先进个人等,降一个级别计分
8、同年度同类别获奖只按最高奖加分,不累加
1、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奖、教学成绩奖、突出贡献奖
2、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获奖自聘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业务
3、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务类奖励,国家级6分,省级5非现场评比的录像课、一师一优7分,市级4分,县级3分,课等,降一个级别计分绩校级2分(限5件)
4、微课、课程资源评奖类、辅导奖类不计分
5、由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教学名师等
6、有获奖等次的,每降一等减
0.5分,特等奖按一等奖待,教学成果奖名不分位次
7、同年度同类别的获奖只按最高奖加分,不累加分四个等级按百分制赋分,
8、王10转换为10分评说明:
1、受降级处分的,“自聘任现职以来“指首次聘任现职其中“聘任年限”“年度考核”项扣除聘任更高一级职称的时间
2、待聘的,每待聘一年加10分,其中受降级处分的,待聘年限为首次待聘年限加降级之后的待聘年限
3、特殊情况由职称评聘推荐委员会研究决定,本标准最终解释权归职称评聘推荐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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