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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为加强安全事故管理,严格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4、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应遵循参照的国家和部委规章,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2007年7月20日起实施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意外突发事件,包括分包及外部劳务协作队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按照国务院令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包括下列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下同)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5)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2、重大事故,包括下列情形之一: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5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7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3、较大事故,包括下列情形之一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6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7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1一般A类事故包括下列情形之一造成2人死亡;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一般B类事故包括下列情形之一造成1人死亡;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一般C类事故包括下列情形之一造成1人重伤;两起轻伤事故发生时间相距不足30天;造成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一般D类事故包括下列情形之一造成1人轻伤;造成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发生严重未遂事故5参与铁路施工作业的公司所属各单位,造成与铁路有关的事故的,按照铁道部令第30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划分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积极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或需要应急救援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拨打
110、
119、120等急救电话,争取地方相关部门的支援
3、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4、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之内报告公司总经理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7、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公司总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应当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8、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涉及本单位以外人员情况和外国人员情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9、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10、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或处理的,公司及公司有关单位,应指派专人协助工作,并及时掌握和向公司领导汇报有关进展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1、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时,公司及各有关单位应组织协作组,专人配合,联络及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由公司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时,伤亡人员(含重伤和死亡人数)2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由公司组织调查组;其他情况,公司可以委托所属各单位组织事故调查
3、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以及工会派员组成,并应当邀请纪检部门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包括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7、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8、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9、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1、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作出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决定的,按照其处理决定执行
2、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由安全监察部拟定,征求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部、办公室及有关人员的意见,形成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安全监察部根据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在10日内行文公布处理结果有保密要求的除外
5.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6、职工因工受伤的,基层单位必须在五日内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五张、医院出具的受伤最初诊断证明书、病历记录首页复印件、证人证言、工伤事故报告等材料一并报送到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将材料整理后,按规定将所有材料在三日内报送局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相对稳定,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由人力资源部或者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六、安全述职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含重伤和死亡人数)2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10天内,工程项目负责人、主管生产副职、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须向公司安委会进行安全述职
2、安全述职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安委会成员均应该参加
3、工程项目负责人、主管生产副职、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安全述职应准备书面述职材料,并分别向安委会述职
4、安全述职的内容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述职人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及管理思路
(3)述职人安全管理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4)述职人对安全管理工作不足的自我分析
(5)述职人安全管理工作今后改进思路及实施办法
(6)述职人认为应该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5、安全述职的程序
(1)公司安委会召开安全述职会议
(2)述职人安全述职
(3)安委会相关成员对述职人的述职进行讲评,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和要求
(4)主管领导进行讲评
(5)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总结讲评,对下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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