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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史学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清风史学社(以下简称“史学社”)是一个以促进史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为宗旨的非营利性学术组织第二条史学社的宗旨是推动史学研究的发展,促进史学学术交流,培养史学人才,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第三条史学社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讨会、学术论坛、学术讲座、学术考察、学术出版物等第四条史学社遵循科学、民主、开放、公正的原则,尊重学术自由,倡导学术独立,反对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史学社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史学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第六条史学社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具体的工作执行和组织协调第七条史学社设立学术委员会,由学术界知名专家组成,负责学术指导和评审工作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史学社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学生会员和名誉会员三类第九条会员的加入和退出均需经过理事会的审议和决策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史学社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2.参与史学社的学术研究和项目,享受相关资源支持;
3.参与史学社的管理和决策,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十一条会员有以下义务
1.遵守史学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史学社的声誉;
2.积极参与史学社的各项活动,并为史学社的发展做出贡献;
3.支持史学社的学术研究和项目,积极参与学术交流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史学社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第十三条史学社设立财务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财务管理和监督第十四条史学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及时、真实地向会员公开第十五条史学社的财务报告应当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法性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十六条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需经过史学社理事会的审议和决策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史学社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秘书长为史学社的主要负责人第十八条史学社的具体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第十九条史学社的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任何有关史学社组织的规定和文件以上为清风史学社的章程,旨在规范史学社的组织结构、会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运作史学社将秉持科学、民主、开放、公正的原则,致力于推动史学研究的发展,促进史学学术交流,培养史学人才,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史学社欢迎广大史学爱好者的加入,共同为史学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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