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项目负责人危大工程管理职责、组织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监测、公司、1分公司、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和项目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参加超危工程的专家论证会,并亲自参会与监理单位一起组织各相关单位(勘察、设计、监测单位和公司、分公司、分包、)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技术、安全相关人员对危大工程进行验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组织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2相关人员检查施工条件准备情况,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方可组织实施、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带班生产时,应在带班生产记录中记录危大工程实施情3况、组织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时,对在施危大工程进行逐一检查,检4查内容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验收程序合规性,施工组织协调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等情况、对各级危大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五定”原则(定责任人、定5时限、定资金、定措施、定预案)组织落实整改在各级检查中被勒令停工的工程,组织整改完毕后,报停工指令签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复工、确保项目危大工程安全措施费足额投入使用
6、在接到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关于危大工程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7的报告时,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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