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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负责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配备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2.按规定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工作,根据“实名制”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的核算、管理,按要求将食品采购、资金运行、供餐食谱、就餐人数等定期进行公示和小结
3.科学、合理地做好供餐食谱的搭配,坚持零利润,确保供餐质量
4.负责聘用、培训、监督、管理、提高食堂工勤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5.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制度,确保责任落实,管理到位
6.坚持学校领导轮流自费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随时掌握食堂供餐情况,及时指导整改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善计划”补助标准,既不能大量结余,也不能超支使用,合理控制伙食价格,保证伙食质量
13.学生就餐每天必需进行实名制签名,学校财务人员实时汇总审核票据并附学生签字认可的实名制花名册,经校长签字后进行报账
14.食堂的支出实行经办人、保管或验收、会计、食堂主管、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报销制度
15.食堂物资采购实行双人采购且定期轮换,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招标采购、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并且索证索票;新鲜蔬菜等少量农副产品不便于索取的,需要供货人签字的收据、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采购凭证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学校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账
16.食堂所购物质由食堂保管员验收入库,入库单须由采购人员、证实(复核)人员、验收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认可后才能登记入账
17.规范各种支出票据,保证支出票据的实在性、合法性,严禁使用不合法票据
18.原始票据需要报账或用作其它用途的,要复印后加盖学校印章留存,能与账目一一对应学校要统一保存一套完整的、有效的票据依据,专人负责,与台账记录吻合
19.各种资金使用的票据凭证,要完善签字手续,按票据产生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装订,并做好台账记录,统一存放,规范票据管理
20.食堂每天采购的物品品种、数量、价格等,经证明(复核)人、保管人和审批人签字后在食堂门口予以公示同时公示配餐标准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1.严禁学校食堂以盈利为目的,刻意降低学生伙食质量,侵占、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
22.严禁弄虚作假、收入不入帐,虚列支出,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违规违纪行动
23.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八、学校食堂配餐间管理制度
1.必须配备“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2.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必需着工作装,戴一次性工作手套和一次性口罩方能上岗工作
3.工作人员分发饭菜时,必须先检查盛装饭菜的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
4.成品坂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必须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5.未经允许,食堂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6.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九、学校食堂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餐具及饮具、菜具、饭盘、熟食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餐具清洗消毒必须在专间或专门的区域内进行,用于餐具清洗消毒的水池等设施必须专用,每次操作完后应清洗干净
3.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当真负责,并熟练掌握消毒常识
4.餐具洗濯消毒必需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纵
5.采用物理方法消毒时,消毒时间为煮沸10分钟,蒸汽15分钟,消毒柜30分钟
6.采用化学方法消毒时,应将餐具在消毒液内浸泡10—15分钟,餐具不能露出消毒液的液面,餐具消毒后应使用流动清水清除餐具表面残留的消毒剂,去掉异味
7.消毒完毕的餐具、菜具、饭盘、熟食应立即放于清洁密闭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8.洗涤、消毒餐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卫生标准和要求,对人体安全、无害洗涤剂、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并有明显标记
9.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证
10.统一提供餐具的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带有传染性疾病,学生自带餐具的要加强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
1.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必须选择相对固定、有资质、重信用、负责任的供货商(中标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测标准
2.采购人员要了解市场行情,并掌握各种食物原料可能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对供货商配送来的食物原料由专人验收,同时索取当日原料价目表,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入库
3.凡进入“营养计划”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方必须审验供货方的有效证照并留存复印件(如生产许可证、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报告书、检验报告单、动植物检疫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4.猪肉类常用食物要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及供货合同,蔬菜等少量农副产品要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索取供货人签字的收据、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5.坚决杜绝采购过期、霉变、生虫、腐烂、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有毒有害以及标识不清、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6.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它食品(如肉类及其制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
7.采购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检验的食物及原料,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及格才能购买,并要求供货方法人签字
8.供货方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等相关票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供货方法人签字),要注意核对票证中所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是否与产品相符,内容不得涂改、伪造
9.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票证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保存期不少于2年)
10.建立双人采购验收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验收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11、学校食堂食物原料验收保管领用制度
1.验收员(保管员)验收食物及原料时,要当真核对相关票证中记载的内容是否与产品相符,是否短斤少两,保管员与采购员均需在入库单上签字
2.票证记载内容与实物不符或没有相关票证、原料价目表的验收员(保管员)要拒绝验收,并做好记录
3.保管员要了解各种库存物品、食用品的规格、性能、保管注意事项,保质保鲜期
4.库内各种物品的保管符合要求,生熟分离,种类分离,离墙离地离窗15厘米以上散装食物及原料储存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5.主食、副食断绝存放,食物与非食物不能混放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物应分别冷藏储存生食物、熟食物、半成品分柜存放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并要做好除霜记录
8.经常检查食物质量,实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物,并做好记录
9.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10.做好防鼠、防蝇、防嶂螂、防虫工作,食物仓库内制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11.库存物品坚持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
12.做到帐物相符(物品库存、入库、出库记录同实物相符)
13.食堂取货员领取食物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物的出库
14.保管员与取货人员均需在出库单上签字
十二、学校食堂烹调间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相互之间不能混用
2.食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和其它工具、必需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3.食堂必需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物,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臭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及其原料,洗濯、切配各种食物及原料,如发现有腐臭变质、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或可疑被污染时,应将其剔出另作处理
4.加工食物必需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物,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5.加工青菜时,必须先将青菜洗净,用盐水浸泡30分钟,后放入开水焯一下,再入锅热炒
6.加工后的熟食物应当与食物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物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
7.食堂食品在烹饪后存放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如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食堂不得向学生食用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或隔餐剩余食物
9.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品加工食品
10.不得制作供应冷荤凉菜,对简单引发食物中毒的土豆、四季豆、豆浆等食物在制作烹调时,必需高温煮熟、煮透严禁使用已经发芽的土豆、野生菌等菌类
十三、学校食堂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物加工人员必需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加工操纵间空中、操纵台清洁卫生
2.食物加工前,工作人员必需当真检查待加工食物,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性状异常的,严禁加工和使用不准屠宰、加工病死、毒死的家禽(畜)
3.各种食品原料在加工使用前必须洗净,肉食品、植食品、水产品分别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必须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食物加工时,蔬菜、肉类分刀、分墩加工,荤素食物盛装分开,并有明显标识且保持清洁
5.食物原料不直接着地存放冷冻食物解冻后,若有腐败变质的不得加工严禁重复冷冻
6.加工好的食品及时送烹调间,防止存放时间过长造成食品腐败变质;未加工完的食品堆放有序,上架、离地、离墙、离窗
7.严禁在食物洗涤池内洗涤餐饮具和其它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已盛装食物的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
9.食品加工处理后的废弃物和垃圾必须当日清除,放置于垃圾桶内并加盖
十四、学校食堂食物留样制度
1.食堂熟食品留样是检验食品中毒的重要依据,对鉴别毒源、抢救食物中毒者、明确责任有着重要意义
2.食堂餐饮每餐必须坚持食品留样,留样时间在48小时以上
3.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4.食物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洗濯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办法中
5.留样食品柜必须设置两把锁,学校食堂管理员控制一把,食堂做厨人员控制一把
6.每天食物留样时学校食堂管理员、食堂做厨人员必需到场才能留样
十五、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物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3.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当集中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等
1.选聘聘请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选择持有效身份证实、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的人员,签订聘请合同,并且保持食堂从业人员的相对固定
2.体检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县医院或县中医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以后每年按时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3.培训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食堂从业人员应加强业务研究,提高烹饪技术把好坂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4.晨检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举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烧、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物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督促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物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调岗及解聘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动、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依照合同约定予以解聘;
6.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日产日清食物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糊口垃圾入桶加盖,运往垃圾回收点处置;潜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废弃油脂等)按规定倒入专用存放,定点回收处置
7.沿水类垃圾应回收给获得合法资格的回收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实材料制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或流入其它非法渠道制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直接喂养禽畜
8.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六、学校食堂食物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与中毒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要立即启动学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在送中毒学生救治的同时,用电话向所在地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报告
2.镇教育组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向区教育体育局、镇政府进行电话报告,并且在2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XXX、镇政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地点、时间、危害程度、发病人数、采取的措施、控制情况、大致经过、教育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3.专人负责事故的信息报告工作,信息报告人的移动电话、办公室电话等必须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
4.教职员工有在第一时间发现、报告、防控突发性事件的责任和义务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漏报
6.发生事故的学校对防控情况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7.严格按事故程序报告,事故相关信息的对外发布由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物安全事故信息
十七、学校食堂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2.学校发生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对当事学生情况进行零丁了解,并疾速送医院进行救治
3.同时用电话向所在地卫生院、教育组、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报告
4.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共同进餐学生进行排查,并与中毒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5.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6.在未经相关部门公布调查结论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学生、家长、社会传播事故信息,以防别有用心的人以讹传讹,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7.迅速调动学校教师加强学校门卫力量,加大校园安保力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8.建立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监控,专人负责事故的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9.教育组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主要情况向区教育体育局、镇政府报告
十八、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发生食品不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节轻重给予检讨、批评、党政纪处分或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①未落实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
②未按规定投入经费维修或更新食堂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③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采购食品把关不严,进货台帐不健全的;
④未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未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的;
⑤未检查各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的;
⑥未对食堂进行常规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或进行常规检查但没有及时反馈整改要求的;
⑦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⑧未及时检查各部门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处理解决的;
⑨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施救致使事态扩大的;⑩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理过程中拖拉、逃避等导致事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
2.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食物不安全事故的,追查食堂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本领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①未严格执行《食物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各项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
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证实或存在影响食物卫生的疾病未调离食堂工作岗位的;
③操纵过程中流程不合理,不规范使用办法装备,导致事故发生的;
④因进货泉源或进货原料不及格导致事故发生的;
⑤在食物加工过程中不规范操纵使食物受污染引发事故的;
⑥未做好其它相关食物卫生工作导致食物受污染引发事故的;
⑦经学校管理人员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
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实时尽力配合进行查询拜访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①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和招待费等费用;
②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补助资金;
③克扣学生伙食、贪污受贿等
十九、学校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
[2011]54号)、《关于转发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转发《农村义务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宝市教发
[2012]342号)文件精神,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管理,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行动,确保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渭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渭滨区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等相关办法制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实名制,是指享用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经县级政府指定部门审核的有效证实,以便准确掌握学生信息的管理制度第四条建立和完善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体系该体系是指为有效实施实名制管理建立的信息管理体系体系扶植应利用现有的学籍管理体系,遵循“准确、完整、实用、够用”原则,能够接口开放、充分兼容、数据共享所有享用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必需进入体系管理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工作,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严防虚报、冒领、套取营养改善补助资金,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第六条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区、学校两级管理体制XXX负责全区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的组织实施,依托现有学籍管理系统,实现“一人一号,全区联网”,对享受营养补助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存储、统计、分析、上报、维护、监控等负第一监管责任学校负责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录入、统计、上报、保护等,对学生信息的实在性负第一责任第七条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和监管责任;学校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实施工作第三章基本信息第八条实名制学生信息包孕学生基本信息、学校基本信息、报表信息等第九条学生基本信息包孕学籍号、姓名、曾用名、性别、出华诞期、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民族、户籍所在地,学校名称、年级名称、班级名称、入学年月,健康状况、身高、体重,是否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用“一补”,现住址、监护人姓名、监护人电话,学生照片等信息第十条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举办者类型、学校驻地城乡类别、学校办学类型,补助标准、供餐模式,学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站主页地址,校长姓名、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第十一条区、校报表包含自定义统计报表和常规统计报表县、校自定义报表根据需要确定相关统计信息校级常规统计报表含在校学生总数、班级数、受益学生人数、寄宿生人数、享用“一补”人数、留守儿童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数、补助标准、补助总额、供餐模式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二条实名制学生信息实行分级录入、分级审核学校和学生基本信息由学校负责组织采集和录入,经系统查重和审核,报县教育体育局确认入库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学生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因学生学籍变更造成受益人数变化时,学校应及时上报第十四条学生因转学、休学、毕业等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离校的,从变更之日起不再在原学校享用营养补助从其他学校转入试点学校的学生,应享用营养补助第十五条学校于每年9月25日前打印受益学生花名册,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学校盖章,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享受补助第十六条学生营养办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并供有关部门共享数据分析参考统计、计生等部门的统计信息第五章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集中统
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第十八条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创设良好基础网络环境;优化系统功能、最大限度减少系统自身安全隐患;规范系统访问权限管理,各用户在业务授权范围内使用系统,严禁越权操作;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应急响应等制度办法,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消除隐患第十九条促进信息有效利用与安全管理协调统一严格制止学生信息用于商业用途,未经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不得公开、提供、泄露、扩散学生相关信息对擅自公开、提供、泄露、扩散学生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对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第二十一条县级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学校学生基本信息与学籍变更情况进行审核,认真核对电子与纸质档案材料,重点是营养改善补助资金、受益人数、各类供餐模式人数以及“一补”人数第二十二条县级教育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凡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的,将予以收回,并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作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渭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存在不稳定情绪且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要实时采取判断、稳妥措施,断绝其与食物接近的重要岗位,避免发生人为的安全事故
6.卫生惯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惯,要求必须做到
①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
②戴口罩、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③在加工操作间不得躺卧或住宿、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④取用直接入口食物时避免让手接触,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必须用手直接取用时应洗手消毒
⑤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⑥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首饰加工食品,不得浓妆艳抹
⑦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⑧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加强刀具管理
⑨随时消除油渍污物,易燃物品远离火源,下班前必须将火源、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关闭⑩每名食堂从业人员应配置两套以上白色或浅色工作服,并经常对工作服进行清洁消毒XXX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档案,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教育培训等进行监控,时时关注员工
二十、学校膳食委员会职责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纵,推动民主监督和管理,变更广大学生、家长、教师介入的主动性,学校应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通过民主推荐,学校膳食委员会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膳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是介入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二是参与供餐单位的确定与评议;三是介入学校食物的公开招标;四是介入学校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包孕监督营养餐食物的质量和食物安全,和送餐、发餐人员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营养餐的合理化建议;五是督促学校定期公开用于营养改善计划的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膳食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到期更换二H
一、学校校长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学校校委会成员和教师各一人,轮流进行
2.陪餐要求
①陪餐人员按陪餐表安排每天餐前提前20分钟到达食堂或就餐地点陪餐(餐费自理);
②陪餐人员要实时了解就餐学生情况,搜集对学校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实时反馈学校以便实时改良;
③陪餐人员要熟悉每餐菜谱,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糊口;
④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填写陪餐记录;
⑤陪餐人员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实时告知分管领导予以调整;
⑥陪餐人员要检查当天学校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制度,并做好记录;
⑦陪餐人员要在检查、食用10分钟无不良反应后,认真填写情况记录,并填写姓名和具体时间;
⑧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学校食堂或就餐地点陪餐
二十二、学校信息公开公示办法为贯彻落实《渭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的公开、公道、透明,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开公示内容
1.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各项配套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与职责;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
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受助学生人数、姓名、班级等情况;
3.营养改善补助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
4.学校膳食委员会名单及工作开展情况;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
5.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二、公开公示方式
1.学校网站(页)、校园广播、校园信息公告栏,微博、短信、微信等;
2.学校的公报(告)、年鉴、会议纪要、简报、致家长、专用手册等;
3.学校家长会、教代会、学代会等;
4.其他便于公众实时、准确获取信息的方式
二十三、学校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报告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
[2011]54号),科学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特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以下简称监测)
一、目标监测学校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改善的效果,为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范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所有学生,每年开展一次常规监测,在部分年级开展重点监测
三、监测方式
1.常规监测按照随机抽样原则,中小学校以教学班为单位,每个年级抽取1个班(约40人,男女生各半)参加常规监测每个年级学生人数不足40人时,该年级的所有学生纳入监测范围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2.重点监测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小学三年级、中学八年级以教学班为单位,抽取1个班(约40人,男女生各半)参加重点监测每个年级学生人数不足40人时,该年级的所有学生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学生确定后,在监测评估期间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
四、监测时间与内容
(一)监测时间每年3-4月开展监测数据收集工作
(二)监测指标
1.监测基本情况监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基本情况,包孕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总数;监测学校基本情况,包孕学校学生人数等
2.常规监测指标——学生的身高和体重——学生膳食摄入情况和就餐学生数——学生因病缺课情况
(三)重点监测指标学校在常规监测基础上,配合开展重点监测,主要指标包括——营养状况生化指标对抽中开展重点监测的学生进行血红蛋白检测——学生研究成绩学校监测学生的上学期期末考试主要科目成绩监测调查方法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实施
五、评估内容和方法按性别、年龄分组,对常规监测和重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评价和分组标准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实施通过当年监测指标与历年指标比较,综合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影响,提出工作建议
六、监测评估管理
(一)职责分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监测学校,具体实施本地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形成监测报告报县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重点监测,指导学校开展常规监测,负责数据收集、录入,综合分析后及时上报监测结果,规范管理监测资料学校由校长及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配合完成本校的监测任务
(二)数据上报与审核建立学生营养监测数据管理体系,常规监测数据实行统计报表(食堂供餐和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每月上报,别的指标每年4月上报)直接报告制常规监测学校将监测报表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资料管理农村学生营养改善监测资料属于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一部分,学校和个人未经主管行政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揭晓监测信息资料学校详尽记录项目内容和进度并建立档案,内容包孕经费下拨与使用、培训、监测进度及监测结果、组织管理和技术督导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技术资料
(四)工作队伍学校指定专人,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紧密结合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期考试等,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七、质量控制学校监测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检测方法,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抽检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资料抽查
八、督导和评估卫生部门会同XXX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学校监测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十四、学校食堂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结合实际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落实和日常性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相关人员责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渭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需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需持有《健康证》
1.校长是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校食堂食物安全负全面责任
2.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管理人员是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本校食堂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3.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各岗位操作人员是本岗位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因本岗位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4.食堂食品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食品的入库关,做到对每批收到的食品逐一进行检查(检查批号、生产日期、数量等),并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好台账,索证、索要销售清单等,管好票证
5.食堂食物管理人员前一天下战书要当真细致地盘点好第二天配发、加工的食物,并做好出库记录
6.食堂食品管理人员对食品加工的各环节要每天每餐进行“站立式”检查、监督,促使各岗位操作人员规范操作,精细加工,确保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
7.食堂食物管理人员必需保持学校食堂食物留样制度,同时每天必需实时清扫整理好储藏室的环境卫生,并做好防鼠、防蝇、防破坏、灭菌等工作
8.食堂食物管理人员必需每天检查校长陪餐制度等落实情况及班主任跟班督促学生食用情况,做好检查记录,便于管理、量化、通报
9.对实施“蛋奶工程”过渡的学校,学校管理人员每天配发的食品必须与加工点、与各班做好食品领取登记工作;每周周五放学前检查验收各班营养餐食用签字单,并存档以备检查,发放下周食用签字单
10.食堂食品管理人员必须把每周收到的食品,与前一周预存食品分开存放库存物品坚持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贝L防止因混放、积压,造成食品的过期
11.食堂食品管理人员认真仔细的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各项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使营养改善计划做到日清、周收集整理、月小结装订,确保不因个人的疏忽大意出现问题
12.食堂食品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协调管理能力,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职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定期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本单位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13.食堂食品管理人员与学校食堂各岗位操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1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责任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校长食堂食物管理人员心理和情绪状态,实时化解各类用工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的劳资干系
②食堂从业人员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物再有接触
③实时发放工资
三、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1.学校应制定每周带量食谱并提早公布
2.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装备办法,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装备办法应按期保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空中防滑
3.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4.就餐学生管理饭前上卫生间要洗手,自备的餐具保清洁、保卫生;讲节约,爱惜粮食不浪费;讲卫生,不乱吃零食和“三无”食品;讲文明,不乱倒、乱丢残留食品和废弃物;讲风格,守纪律,自觉排队,轻声细语
四、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
2.学校食堂必需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明确食堂卫生专职管理人员
3.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盥洗、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的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卫生防控工作
4.学校食堂必须具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仓储、原料处理、加工、供应及就餐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
5.建立食堂卫生清扫制度,每周大清扫一次,每日清扫数次,确保餐厅、厨房、保管室等无蚊蝇、无灰尘、无蛛网、无油渍、无垃圾保持玻璃光亮,环境整洁,地面洁净
6.食堂各种餐具和盛装食品的盆、碗要经常洗涮,摆放有序,符合卫生要求所有机械、电器及时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7.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监控,确保食堂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物加工操纵间及食物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9.加强食堂、餐厅文化扶植,营建饮食文化、卫生文化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并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节约、守规律的良好惯
10.主动配合食物药品羁系部门做好食物卫生监督工作,对食物药品羁系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学校食堂食物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
2.学校食堂必需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运行,严禁在校园内供应“三无”食物
3.食物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离窗存放,各类食物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物必需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物要实时冷藏、冷冻保存
4.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等可能对学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严格检查食品、半成品的质量,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
6.食物加工要保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纵程序,严禁加工未洗净的原料
7.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食物的刀、案、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保持清洁,定位存放冰柜、用具、应有生熟标记,熟食间内必须有紫外线灭菌灯
8.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不得供给凉菜、生拌菜、隔餐饭菜
9.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六、学校食堂消防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应依照《消防法》的规定,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发生火灾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防电安全教育,教育人人都能做到保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办法、预防火灾、报告火警,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食堂内各种灭火办法良好,做到按期检查、保护更新,保证装备完好使用率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爱护学校消防办法,严禁随意挪动和破坏
4.食堂内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进行装修
5.伙房、库房等重点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工作人员上班后关好门窗,切断不使用装备的电源
6.正确掌握和使用煤(燃)气的方法,做好防漏气、防爆、防火工作,使用完毕要关闭气阀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定期对各种线路、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维护,确保安全食堂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专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8.学校锅炉工人必须按照质监部门要求进行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9.保持食堂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畅通
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需保持为学生服务的原则,规范管理,实行零利润运作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必需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
2.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机制财务管理依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校长负总责,做至小见账不见钱”,安排专人负责资金的管理
3.依照财务管理要求,严格报账制度配置专职或兼职会计、出纳,按期组织业务培训建立收支总账、台账,零丁做账,独立核算、集中支付
4.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5.食堂的收支实施月度结算,余亏滚存,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和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6.学校必需确保营养改善专项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伙食,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7.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8.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获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9.食堂收入包孕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
10.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11.定期或不定期审核、监督食堂经费收支情况,抽查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核对账目及保管员保管的库存物资
12.时刻了解市场供求信息,核算、预测、确定每天供餐标准,定期检查当月资金使用平均数是否接近或等于“营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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