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小汽车管理制度学校领导因公用车,应事先通知校长办公室,由办公室开出“派车单”,司机凭“派车
1.单”开车学校教工因公用车,由所在科室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主管校长批准,办公室办理“派车
2.单”手续后,凭“派车单”用车危重病号、工伤人员需立即赴医院就诊的,校医有权请司机出车、后补办用车手
3.续学校教工或直系亲属,因病或急事需用车者,由本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凭“派车
4.单”乘车.上级机关或兄弟单位借用车辆,需经校长批准
5.离退休干部私人用车,按上级领导规定执行;其他同志私人用车一律不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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