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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书
1.目的强化鉴定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促进耿业技能鉴定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2.适用范围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
3、职责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鉴定试题,组织实施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4.工作程序
4.1发布鉴定公告
4.
1.1在每期鉴定前15-20个工作日发布《鉴定公告》鉴定公告内容包括鉴定工种名称、类别等级;报名条件和期限;鉴定时间和地点;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4.2组织报名鉴定站根据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条件受理鉴定申报人员的鉴定申请要求鉴定对象出具鉴定所必须的有效证件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4.
2.2鉴定站根据有关政策对申报人员进行资历审查,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相关工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身份证等
4.
2.3本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根据《鉴定公告》要求组织集体报名,鉴定站负责审查鉴定人员鉴定资格
4.
2.4将《职业技能鉴定开考批准书》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
4.
2.5鉴定站财务人员按各鉴定工种的收费标准收取鉴定费,并开具正式发票
4.3考前准备
4.
3.1考场准备
(1)根据鉴定人数准备理论考试的教室
(2)根据鉴定人数准备技能考核工位
(3)在考场张贴《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场规则》考前人员安排
(1)确定考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名单
(2)本校参加鉴定班级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参加鉴定考试
4.
3.3考试物资准备根据市鉴定指导中心提供的鉴定备料单,准备鉴定所需的设备器材和材料
4.
4.4制作和发放准考证,本校学生由班主任负责发放准考证
4.
4.5向市鉴定指导中心领取鉴定考核的试卷,做好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
4.4实施鉴定考试
4.
4.1考评(监考)人员考前检查鉴定人员到场人数,核对鉴定人员准考证,检查鉴定人员所携带的物品
4.
4.2考评(监考)人员应严肃、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考务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场规则》,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登记表》(理论、技能)
4.
4.3考试结束后,考评(监考)人员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试卷及工件,及时上交市鉴定指导中心
4.
4.4某些工种如需要现场评分,应组织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认真进行测评考评员负责统计分数,并做好成绩登记工作鉴定站负责通过网络考务平台录入相关成绩并上报市鉴定指导中心
4.5办证和发证
4.
5.1将《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上报市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发证
4.
5.2鉴定站干事应认真、细致做好办证和发证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4.6鉴定记录管理鉴定站干事负责鉴定过程质量记录的收集和保存,具体执行《技能鉴定过程控制程序》
4.7鉴定站工作人员纪律
4.
7.1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纪律,廉洁奉公
4.
7.2凡在技能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纪律处分
5.
7.3考评(监考)人员如有违纪行为,鉴定站应如实记录并上报市鉴定指导中心
5.相关文件
5.1《鉴定站工作职责》
5.2《鉴定站站长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5.3《鉴定站副站长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5.4《鉴定站干事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6.5《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书》
5.6《考务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5.7《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场规则》
5.8《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规定》
5.9《鉴定站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6.10《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制度》
7.质量记录
7.1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7.2鉴定公告
7.3资格鉴定申报表
7.4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
6.5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表(理论)
6.6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表(技能)
6.7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
6.8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统计表
6.9职业技能鉴定开考批准书
6.10毕业生中级技能合格率统计表
6.11技能鉴定合格率统计表
6.12学生技能两证率统计表
6.13鉴定站质量目标考核报告
6.14毕业生高级技能合格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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