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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身宿舍的管理,做好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科工委机关所有单身宿舍的管理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申请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XX科工委机关正式职工;
(二)父母家在外地;
(三)在京确无住房第三章入住程序第四条凡具备申请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对和入住手续
(一)本人填写《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1),经本部门核对后由人事教育司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住条件进行核对
(二)人事教育司核对后,职工本人将《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交行政处
(三)行政处负责统一安排宿舍职工本人与行政处签订《单身宿舍租赁协议书》(附件1)
2、教师需认真实施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每月最后一天必须将备课笔记交给园长
5、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和来宾要微笑服务、友好相处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学生、组织指导幼儿活动,切不可体罚幼儿(如拗耳朵、打头、打脸等)
8、在工作时间里,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幼儿,发现或听到幼儿的行为、声音有可能导致受伤害时,要立即制止安全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幼儿都在自己的视线里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时提醒幼儿不推人、踢人、咬人、抓人、乱跑、上桌椅等)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看护,禁止幼儿玩耍
3、幼儿离园时要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未成年人一律不得接幼儿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5、幼儿入园时,教师要进行晨检工作,防止幼儿带危险品入园发现幼儿精神状态差,要坚持让家长领孩子就医
6、教育幼儿不能把纸、扣子、小橡皮等塞到鼻、耳、口中,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7、幼儿上下楼梯,教师要负责安排幼儿排队靠右、手扶栏杆或墙跟着老师慢走,教师要在楼梯口停下,迎接完所有幼儿方可领幼儿去院中
8、下雨天,幼儿教师要注意地板滑,地上要铺上地毯,防止幼儿跌倒
9、教师每次离开教室都要和幼儿说明,告诉他们不能下位,对特别好动的要带在身边(幼儿写字时或手中有危险品时教师不得离开)
10、跟车教师要负责车上幼儿的安全,提醒他们坐好,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驶员负责开好车子常规、卫生
1、教师早晨来园要用抹布把桌、椅、窗等地方擦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周一和节假日要提前来园打扫卫生同时要对门前、院内、楼梯和厕所的卫生分包负责打扫
2、注意幼儿的精神状态,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3、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教师应按时给幼儿服药
4、要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习
6、组织幼儿午餐时,教室要保持安静,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
7、幼儿午睡时教师不得卧床午休,注意幼儿的午睡姿势,口中、手中不得有物品,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8、注意保护幼儿视力,调换座位,正常教学时间不能看电视
9、被褥要经常摊开晾晒,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更换定时清洗玩具,打扫屋顶和墙角的蜘蛛网
10、室内要经常通风换气,每天定时用消毒水消毒,毛巾和杯子每天清洗
11、夏季注意灭蚊蝇,扫把、拖把、抹布、簸箕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不乱放
12、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五」
1、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准时上课,准时参加教研活动,准时参加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及其他通知规定应该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切实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班主任必须坚持全方位管理,全面处理班级事务;职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2、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先按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课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说明情况,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如无正当理由或无书面假条的,仍按旷工旷课处理
3、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如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要调课的,须经教导处同意,否则私调双方均以事假缺课处理
4、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好教案(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按《教学工作常规》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布置作业,要注意教态、仪容、仪表,一般不坐着讲课,上课不会客、不接听手机、不吸烟、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师必须按规定上好辅导课,按时上交教学计划、成绩统计、工作总结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认真制卷、监考、阅卷、统计、分析学期结束接受学生测评及学校考评
6、因公需外出,须提前1天报告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职工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因拖拉积压的工作任务,在工作时间外突击者一律不作加班处理,不发加班费,贻误工作视为失职或教学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职工凡因病、事、丧、产等原因,确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教职工请假一天以上,请假条经各处室主任和领导审批同意后需交办公室备案,返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一天之内的请假可先由各处室登记备案,月底交办公室
3、教导处坚持逐节进课堂考勤凡通知临时代课或调课的教师,未经准假登记且不能及时到岗者,一律按正课的迟到或误课论处
4、大病恢复、带病工作等特殊情况,学校在其做好常规、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顾
(三)请假制度
1、凡请病、事假(特殊情况除外)均要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在各处室主任处(行管人员在办公室,后勤人员在总务处,教师在教务处)领取请假申请单,逐级报各处室主任一一分管校长一一校长一一假条(2份),一份交校长室、一份交相关处室主任保存1天内由各处室主任批准,1-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4-15天由校长批准,15天以上由学校支委会集体讨论报市教育局批准情况紧急,可先向分管校长请假,但必须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假期计算从请假之日起至销假之日止(含双修日)
2、凡不请假者,或无书面假条,或不按程序逐级请假的均视为旷课或旷工无病假相关证明的,视为事假处理
3、请假人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的,应提前一天办好续假手续,以便安排工作
4、学校及教研组,处室的各种活动、会议均为考勤时间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请假期满,应及时向各处室主任销假
6、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时,应全面了解请假人的工作情况,协商工作调整方案(含调课处理意见),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领导对准假后造成误课、误工的,将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请假待遇
1、婚假职工晚婚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给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非晚婚给假3天,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寒暑假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2、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给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不给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7天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教职工,给予产假90天(遇寒暑假可顺延),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晚育的(女24岁以上初产妇)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腹、IH度会阴破裂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15天计划生育严格实施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的节育措施,带环受孕,人工流产(不满四个月)的给假15天
4、产假期满后,上班母乳喂养婴儿的,每天给上下午各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作正常出勤处理,独生子女不满5周岁患病住院可给予夫妇一方3-7天公假陪护
5、教职工本人生病住院,年内可给7天以内的病假(重大疾病患者,学校将酌情另行处理)
6、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大病,住院手术,可请护理假2天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7、因工作调动或拆迁需要搬家的,给予2天以内的搬家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
8、子女考上外地大学,一次性给予2天以内的护送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最多不超过4天注以上待遇假均为连续假,本市内一律不给路程假对坚持上班,放弃待遇假的教职员工,学校计入个人年度考核,突出者学校将酌情给予奖励
9、在不连续请假,不影响工作(最多只能微调课表)的情况下,工龄10——20年,或工龄20年以上的教职工,每学年可有6天或10天的零星待遇假
(五)病(事)假期的计算连续病(事)假中遇假期的,假期后即上岗工作的,病(事)假算至假期前,假期后仍不能上岗工作的,则应将假期计入病(事)假时间
(六)教学纪律在年终奖和工资津贴的体现
1、教职工病事假一律按30元/天的标准扣发,年终全勤奖按5元/天扣发
2、职工旷工,月工资津贴扣80元/天,年度全勤奖加扣40元/天教师误课、私自调课,工资津贴扣40元/节,年度全勤奖加扣20元/节教师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教职工无故不参加集会,一律按误课一节论处连续旷工15天以上,予以解聘
4、教师上课无教案、接听手机和抽烟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年终奖加扣10元/次
5、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及其以上,视误课一节处理;迟到5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5元/次;迟到10分钟以内,月工资津贴扣10元/次早自习迟到5分钟以上,停发早自习津贴,无故缺席者视误课半节处理迟到时间累计计入年终奖和年度目标考核中
6、教职工擅自拖延报表或计划总结等而影响学校工作进度的,月工资津贴扣15元/天;年终奖,视情节一项扣20元一100元
7、未经授权,任何人私自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除退回全部费用外,月工资津贴扣200元,并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享受年终奖
8、体罚学生,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9、损坏公物(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收费失误者照价赔偿
10、吵架、打架的双方,或在校内骂人、无理取闹、恶意中伤他人或扰乱会场纪律者,除承担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外,工资津贴扣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聘
11、违反计划生育者按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
12、违反操作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月工资津贴扣50—200元/次;年终奖扣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注违纪行为处理程序部门调查一一书面报告校长室一一校办备案、按章执行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六」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o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四)行政处负责通知申请人入住时间及房间号,并发放单身宿舍钥匙第四章退房、续租程序第五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需要退房时,请按以下程序办理退房手续(-)申请退房职工提出书面“退房申请”交行政处
(二)行政处将职工“退房申请”转后勤保障处,后勤保障处负责收回房间钥匙,并进行房租、水、电及天然气等费用的结算
(三)行政保障处通知职工到机关服务局综合处交齐各项费用后,到行政保障处办理退房手续第六条租住协议到期后,继续租住的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续签协议第五章日常管理第七条行政处根据单身职工的变化和单身宿舍的使用情况,随时对单身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第八条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满庭芳园物业管理规定
(二)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单身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爱护公共财产(电器、家具、炊具、卫生洁具、房门钥匙、电费卡以及宿舍内其他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四)宿舍内各房间的家具、电器等均按规定配备,不得私自挪用、转让
(五)不得将来访的客人留宿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虬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抠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抠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笑道,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云卫生要求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八」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必须事先办理正式请假手续因不可预料的原因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及时和相关领导电话请假,回校后应在当天补办请假手续,超过一天未补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请假时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凡未办理手续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者,必须事先向校长请假大型检查、学校重大活动、质量检测、监考、阅卷等活动期间,请假必须由负责此项活动的领导批准再由校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
1.请假半天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报副校长室审批
2.请假一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报校长审批
3.请假七天以上按规定报上级审批
4.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5.中层干部外出办公事必须事先向校长报告
四、请假的程序先到分管领导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由请假期间课务(或其他工作)委托人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由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最后将请假条交至校务办公室备存
五、因公外出、教研活动等仍需正常履行请假手续,按出差处理
六、凡未按规定请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由请假人负责
七、超假未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课)处理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九」
一、备课制度第一条教师必须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第二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第三条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第四条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反思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第五条备课时光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供给各种玩具、材料第六条坚持团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每周一次平行班团体备课第七条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第八条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二、听课制度第一条每学期组织教师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第二条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20次以上,教学主任干事下班听课4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提议和期望第三条骨干教师每学期必须做示范课一次第四条青年教师每周自觉听老教师活动,并主动征求意见
三、教师考评制度第一条凡本园教师都必须按时理解工作质量的评价考核第二条幼儿园成立工作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各组组长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拟定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
2、确定考核方法
3、定考核时光
4、研究奖惩办法
5、写考核总结
6、根据考核中发现的情景提出改善、提高工作的意见和提议第三条考核资料包括出勤情景、工作态度、履行本岗职责情景、工作效果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一样时期的要求拟定详细考核提纲第四条考核结果填入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职称评定、选先进及选送外出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教育教学评估制度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幼儿园逐步开展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工作第二条成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长担任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参加第三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在全面教育质量评估的基础上参考本园每个学期教育工作重点,研究确定评估的资料,制订评估标准,确定评估的方法及时光,并将评估后的材料进行分析,做出评估总结报告,提出本园改善教育工作的意见及提议第四条每学期末开展评估活动第五条教育质量结果与奖惩制度挂勾第六条每学期教育质量评估总结应作为下阶段制订教育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资料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十」为了贯彻落实神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严格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根据《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违者按《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对应处理教职工上下班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一、请假审批权限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2天教务主任同意报分管副校长批准,1个月以内病事假由校长批准,请假都要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一个月以上的报请教育局审批、备案;“三查”女工须同时提供计生干职办审批手续会假(例会、教研活动等)由主持人或负责人批准,升旗请假(与会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长批准
二、请假时限
1、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礼在假期举行
2、育龄女教职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产假90天,24周岁以上女职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增产假20天
3、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间,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时间)
三、请假期间工资待出
1、事假开学时、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这谁先到按谁执行)、工作紧张时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续,病历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公疗手续等证明材料到单位和教育局销假请病假后未住院治疗或虽住院治疗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事假对待,门诊病假按事假对待
3、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期间的工资照发,但不计工作量,不发奖金,绩效考核中不计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对待
4、教职工请假期间,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励、奖金、福利不予发放
四、考勤奖罚
1、学校实行出勤奖金,每学期每人500元,请假(包括婚嫁、产假、计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发放
2、迟到、早退、脱岗从打预备铃后10分钟之内进入校园为迟到从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铃前10分钟之内离开校园为早退进入、离开工作场所(课堂、会场等)迟到、早退的时限为2分钟脱岗为中途离开工作场所或无课出校外办事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50元,查岗一次不在岗扣100元,因特殊情况提前向校长请假者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脱岗每学期累计15次以上者不予发放出勤奖
3、旷工距上班(课)超过10分钟,进入校园(课堂)视为旷工(课),职工旷课1节(含升旗、各种会议)扣款50元,旷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
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绩效奖,实行待岗
五、本制度从XX年2月开始执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会负责解释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十一」为加强和促进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供应更好的满足广大师生的就餐要求,特制定宜生阳光教育机构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的监查,及时查处卫生管理和食品质量管理存在的漏洞,确保幼儿园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组长(各园园长)副组长(各园后勤主管)组员(各园保健医生、园长助理、厨师、厨工)
(六)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七)注意室内用火、用电、用水安全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第九条单身宿舍水电费、热水费、天燃气费的计算与缴纳
(一)单身宿舍的电费缴纳宿舍为磁卡式电表的,由各宿舍职工自己按规定购电;宿舍为普通电表的,由后勤保障处按规定收取,收取时间以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准
(二)单身宿舍的水费、热水费、天燃气费等费用
(三)每套单身宿舍的上述费用由本套宿舍的所有租住人平均分摊
(四)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上述费用;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上述费用第十条房租费计算与缴纳
(一)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X
3.05(元/m2)其中
1.租住面积按《租住面积核算办法》的计算原则计算
2.卧室内有阳台和卫生间的应计入本人使用面积
2.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食堂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
3.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由副组长和组员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完善幼儿园内部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1.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食堂环境卫生做到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
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
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
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设,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
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肌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
1.5%0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十三」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新形势下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完善师资队伍培养体系,积极促进我校新进教师的健康成长,培养一批具有较高职业素质、业务能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更好地为我校职业教育事业服务,特制订此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新教师培养的指导思想是以德为先,能力为本,以老带新,行为规范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使新教师热爱教育工作、熟悉教育法规和教育教学环境、牢记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初步掌握高职教育理念及教学改革的基本精神,熟悉所任课程的专业定位、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方法及教材与指导书的要领,掌握授课计划、教案准备、实验实训安排等教学常规文件的编写规范,提高课堂教学的基本能力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让新教师热爱、关心学生,同时也进一步了解高职学生特点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引领广大新老教师,积极投身到产学研工作中去,树立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为社会、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服务
二、实施措施
1.培养对象为学校当年引进、录用到教学岗位的新教师从其他高等院校调入的教师除外,培养期为两年分别以专业教研室为主,根据新教师的工作职责制订培养计划,为每一位新教师委派一名指导教师,明确目标、职责,签订指导协议,颁发聘任证书
2.新教师职责1熟悉所任课程的专业定位、课程标准、教学方法及教材与指导书的要领;2掌握授课计划、教案准备、实验实训安排等教学常规文件的编写规范;3每月至少听课4节,听课对象可为指导教师、本系教研室教师或者在学校教学活动中表现优秀者;4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汇报课;5积极参与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说课、集体备课、教学研讨交流等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6每学期末提交完整的纸质教案和电子教案;7在确保完成常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钻研专业技术,注重对外交流,两年内至少参与一项校内科研项目,或者一项企业技术服务;8提交培养期满时的总结材料;9培养期内担任学生辅导员,并实行坐班制
3.指导教师职责1对新教师在教学文件学习、常规教学文档编写、课堂教学过程等方面给予积极主动的指导、检查;2每学期至少听课四次;3每月审查一次新教师教学文件及其学生作业或报告材料,及时提出改进意见;4多交流了解情况,及时解答新教师提出的各种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被指导对象有严重影响教学或其他工作的行为,及时向所在教研室、科室汇报;5学年末上交一份评价报告及总结材料
4.各教研室及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新老教师的工作职责,及时落实有关教学活动与学生活动,并不定期地给予以督促、检查、指导
5.教务处在学期末组织一次新老教师座谈会,在学年末组织一次新教师讲课比赛及优秀教案评比,并安排考评总结会
三、考评与奖励
1.系、部教研室成立考评小组对新教师培养工作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象分为新教师和指导教师两部分,考评结果设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培养期内,新教师一次考评不合格,延长培养期一年;两次考评不合格,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或解聘对新教师和相应指导教师在年度考评中获得良好以上评价的,可适当予以指导教师工作量补贴
2.新教师考评细则1新教师十项职责执行情况,每项6分,占60%;2学生评教打分折算,占12祝3新教师讲课比赛打分折算,占12祝4新教师优秀教案评比折算,占14%;4获得院级奖励的,每有一项加10分;5受到处分的,每有一次分别扣10分院级或5分系级,有违师德师风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8分
3.指导教师考评细则⑴指导教师五项职责执行情况,每项10分,占50%;⑵所指导的新教师,其总考评分折算,占30%⑶所指导的新教师,其优秀教案评比分折算,占20%
(二)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房租;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房租
(三)租金如遇国家规定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房租费每月25日缴纳,由后勤保障处统一收取第十一条为保证单身宿舍的正常使用,单身职工结婚后(即领取结婚证后),应及时向行政处书面报告,并在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X20(元加2)第十二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因工作关系,调离本单位后,应在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并搬出单身宿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行政处报局领导同意后,可暂时居住在调离职工暂住单身宿舍期间,行政处有权根据单身宿舍的使用需求随时要求调离职工搬出暂住期间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X30(元/m2)第十三条单身职工因故不能按时缴纳房租费、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等费用时,后勤保障处将情况报送局领导批示后由行政处通知财务处从职工本人当月的工资中代付第十四条单身职工入住单身宿舍后应遵守本规定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机关服务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0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本办法依据行政院颁事务管理规则「宿舍管理篇」订定第二条本校单身宿舍由学校指派宿舍管理人员,以宿舍全体借用人卷服务对象,依据「宿舍规则」,管制^杂人员进入,保管公共财物,防范失窃,维护宿舍公共安全及清洁卫生第三条借用人除负责其个人室内整洁,实践「宿舍规则」外,并应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盥洗室及厕所之清洁卫生,并不得在宿舍内或遇围饲养宠物第四条本宿舍仅提供借用人居住,不得将宿舍出(分)租、转借、调换、转让、增建、改建、经营商业或作其他用途第五条借用人每月除依行政院规定每月扣缴房租津贴外,应自行负责缴付水电费与管理费,借用人应缴之费用,按月自薪资中扣缴因第七条各款事由迁出者,应预缴水电费新台币伍佰元,待月底结算后多退少补管理费纳入校务基金,做悬单身宿舍维持费用,其金额由教职员工宿舍调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六条宿舍检查及修缮
一、总务处每年至少检查「房屋及水电」、「管理及服务」、「借用收回管制」一次,并先期通知各宿舍借用人协助配合
二、检查结果列入「检查报告单」,有修缮之必要时,应即依规定签请修缮
三、除定期检查修缮外,借用人发现有修缮必要时,应填具「宿舍修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人员办理第七条借用人如有左列事故,应按规定期限迁出,将宿舍交还学校
一、调职、离职及退休时,应在三个月内迁出
二、受撤职、免职处分时,应在一个月内迁出
三、因资格消失或未续约之现职借用人,应在一个月内迁出
四、因「留职留(停)薪」赴国内、外进修达一年(含)以上者,应在向进修学校(单位)报到前迁出第八条借用人迁出宿舍前,应将所借公物(含保俱)交宿舍管理人员点收,如有短缺或故意损坏者,应依规定赔偿第九条借用人迁出后,其留置於原借用宿舍之私人物品,三日内不搬离者,应即依约办理,视卷抛弃,任由学校处理第十条每位借用人均须每年签订「单身宿舍借用契约(如附件)」,若有违约情事,应即依约办理,其悬现职人员者,得视情节签请议处第十一条本校单身宿舍之贵宾房仅供短期借用,每日得酌收清洁费新台币参佰元整,并以左列人员卷服务对象
一、应本校有关单位邀请之客座教师、杰出学人或到校参与各项活动者
二、本校兼任教师
三、其他公务机关到校公务视察或访察者
四、其他(经签呈核准者)短期彳系指借用一个月以内者,超过应重新申请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教职员工宿舍调配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行政会议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三」
一、教职工就餐管理
1.用餐时间:113012:40〜
2.教师应按时就餐,禁止无故提前或延后就餐如有需要应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就餐教师应文明就餐,不准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就餐教师应按照自己的、饭量菜量盛饭盛菜,避免造成浪费教师用餐后必须将自己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位置
3.严禁私自带领校外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方可就餐
4.任何人不许私自从食堂带走饭、菜、餐具等物品
5.就餐教职工应主动刷卡,每位教职工每天只能使用一次,限本人使用
6.就餐教职工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就餐教职工每人每天就餐费定为8元,个人每餐出资2元
2.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让就餐教师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3.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4.加强防火、防盗、防毒自觉养成用后随手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教师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四」师德
1、教师要具备能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责任心、事业心
2、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3、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5、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家长送孩子入园,教师要热情迎接,主动接过书包,引导孩子入座对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6、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7、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8、幼儿教师需具备“八心”爱心一一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童心一一把自己融入到孩子的世界里去;关心一一能体贴入微地关心孩子各方面的成长;耐心一一不厌其烦地帮助和照顾孩子学习、生活;细心一一能非常细致地发现、并挖掘孩子的潜能;专心一一专注本职工作,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知识;公心一对所有的孩子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好心情一天天能给孩子们带来阳光般的灿烂感受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促进每个幼儿的身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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