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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学科竞赛奖评定细则(年月日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2013712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培养专业创新意识与能力,积极参加由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组织的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各类单项学科竞赛活动,并为学校争得荣誉;同时,为加强基础课教学,调动学生学习基础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支持和推动《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结构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计算机程序设计》、《外语》等基础课的课程建设,特设立学科竞赛奖第一条参加对象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校内各项基础学科单科竞赛参加对象不包括竞赛学科同名相近专业的学生)第二条竞赛与评奖方式市级以上单项学科竞赛按组织者制定的竞赛及评奖方式进行校内基础学科竞赛由教务科牵头组织,并聘请有关专家命题,试卷难易程度相当或略高于工科硕士生入学考试要求竞赛方式以笔试为主,阅卷工作由教务处委托有关专家审阅获奖名单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定后送学生处审核第三条单项学科竞赛奖励办法市级以上单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奖励办法
1.()市级小组奖一等奖奖励元/人1600二等奖奖励元/人400三等奖奖励元/人200鼓励奖奖励元/人100()市级个人奖各等奖项的获奖者按上述标准加倍奖励2()获全国比赛奖的按上述市级奖励标准加倍奖励3校级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奖励标准由竞赛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并落实,由教务
2.处负责认定获单一学科不同等级奖的仅按最高奖金额给予奖励
3.第四条凡新增申请学校学科竞赛奖的各类赛事,需在竞赛开始前一个月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备,经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审核通过后,方可列入评定范围第五条本细则自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之日起施行原年月日颁布的2004614《同济大学学科竞赛奖励条例》同时废止第六条本细则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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