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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审计的问题与对策“三公”是指政府机构的三项公务费用、公务车辆的购置和运营费用以及公务接待费用三大公共消费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这一现象的持续存在无论是对干部,还是对社会、对人民都会造成持续的不良影响,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2012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要求地方公布“三公“经费为进一步提高公用经费支出的透明度,充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就如何搞好“三公”经费审计,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项目的审计是“三公”经费支出的深度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三公”经费要求,在实施财政“同级审”时,将“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情况列入重点审计内容要把“三公”经费审计调查是与财政“同级审”一并进行的,其目的是了解县本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总体规模、分配标准,分析预算分配的公平合理性,检查经费支出预算是否明确细化等情况要对有资金分配权的单位、部门,如发改、人劳、建设、教育、交通、民政、环保和林业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通过横向的多年支出比较和纵向的单位与单位支出的比较,从中找出预算安排上的不平衡和支出上的差异性通过审计,了解县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的总量、结构、资金来源和预算管理情况对“三公”支出的真实、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从政、廉洁从政通过审计,找出“三公”经费支出在机制上、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分析“三公”经费支出难管理的深层次成因,并有针对性提出治理“三公”经费支出的审计建议和意见,以期有效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以严控行政成本,确保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被压降“三公”经费支出首先要全面、准确的统计“三公”经费的实际数审计发现,有些部门为了避免“三公”经费的账面反映数据过大,往往将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计入“三公”经费科目统计核算,如将招待费放在会议费中核算,将出国费用放在培训费中核算等,甚至有些部门将招待费放在下属单位报销,人为压降“三公”经费规模;其次在关注行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合规、合法性的同时,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三公”经费控制情况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指标,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从而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从政、廉洁从政;最后从“三公”经费机制、制度上着手,深入挖掘分析成因提出建设性建议通过审计,找出“三公”经费支出在机制上、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分析“三公”经费支出难管理的深层次成因,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防腐败、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各部门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及时堵塞“三公”经费支出中的漏洞,不断提高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与水平
三、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管理问责制近年来,政府部门资金浪费严重、资金使用不透明、决策失误率居高不下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制,政府部门乱花钱,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撤职处分建议县级党政机关的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情况也应适时向社会公开要通过问责来强化各部门的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尽快形成“谁办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机制为保证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推进和落实,政府应尽快研究建立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以绩效为核心确定资金的投向和数量,对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的编制形成约束,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管理结果好的部门项目,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同时,县人大将促进政府加大预算绩效问责力度,加快制定预算管理问责办法,建立和完善绩效问责机制,把预算绩效问责作为行政问责的核心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算目标或规定标准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实行绩效问责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以至撤职处分总之,对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既要做到公开透明化,又要推进“三公”经费审计制度化;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要继续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要加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根本上控制“三公”经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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