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三公经费预算标准不宜作为部门预算的标准
一、审计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
(1)部门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从年度部门预算情况看,每个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一年只有1至3万元,交通费预算数(含公车运行费)一年4万元,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通常没有预算经费,而且项目支出预算中未明确编制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数额“三公”经费预算标准过低,明显不切实际、不合法理二是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未明确细化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非税收入具体内容金额,未明确细化项目经费支出具体内容金额,部门预算收支及追加预算弹性空间过大
(二)超预算支出的资金来源不正当为解决“三公”预算经费不足、支出数额过大的收支矛盾,部门单位只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有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的甚至设置“小金库”隐匿收支
(三)法规滞后,支出控制乏力一是目前通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为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即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基建项目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是1998年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的,即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目前沿用这一标准衡量定性被审计单位虽然合法但不太切合实际,法规效力o“打折”二是2006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公务接待的范围和相关开支标准”,但是目前本地党政机关未制定相应的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及开支标准三是公车运行费、出国(境)公务活动费同样缺乏行之有效的支出控制标准
(四)会计核算反映不真实、不合法一些单位出于规避监督检查的目的,对“三公”支出进行所谓的“技术处理”,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三公”支出的真实情况一是将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分解到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费用以及项目支出中列支二是将相关费用摊派到下属单位、内部食堂、内设机构(工会、协会)列支报销三是部分单位在代收代付等往来账目上列支公务接待费四是某些单位往往把许多不能真实反映的违规开支,通过非正常手段取得餐饮娱乐业发票,再以正常公务接待的名义报账列支
(五)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一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没有细化具体内容,管理措施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缺乏持之以恒的执行力,对开支项目时常放松了约束、突破了规定,支出的审核把关不严,已经发生的支出往往得到默许管理制度的执行缺乏长效性,缺乏奖惩问责追究
二、加强预算管理
(一)建立会签制度除按正常流程签批报销外,建立每月一次由党委书记、财务分管领导、监察室主任参加的会签制度,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会签日”,对上一个月的财务支出、报销等情况进行集体监督、会签
(二)规范预算编报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切实增强“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
(三)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严格“三单”制度,控制接待标准,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集中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四)规范车辆管理日常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
(五)公开三公经费一是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细化具体内容,完善管理措施,例如对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派车集中管理和派车单制度;对公务接待实行派餐“四单”管理、烟酒茶集中管理、限额包干管理等措施二是应当严格审核监管,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奖惩问责,提高管理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三是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每季度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经费收入支出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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