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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毕业年级学生奖惩制度
一、嘉奖制度
(一)口头表扬凡未能到达通报表扬的先进表现或模范行为,班级或学校在知晓后,都应当进行口头表扬
(二)通报表扬凡符合以下条件,学校应赐予通报表扬嘉奖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者
2、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者
3、主动组织或参与读书会、学科爱好小组等有益的社团活动(要有明确的活动布置,有活动效果)
4、主动参与学校或社会公益活动者
5、有其它先进行为者获此项嘉奖者,可视情况获得个人操行积分1-3分,其中,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表现比拟突出的,最多可获得10分个人操行积分0
(三)颁发奖状、奖品凡主动参与校级各次竞赛活动,成果优良者,学校应赐予颁发奖状、奖品嘉奖获此项嘉奖者,可视情况获得个人操行积分2-4分.
(四)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果显著者,学校应授予“三好同学”、“优秀少先队员”各项主动分子等荣耀称号或报请上级机关赐予嘉奖获此项嘉奖者,可视情况获得个人操行积分4-6分
(五)对于学校渠道取得的竞赛荣誉,林州市级(含林州市级)以上的,学校要在第
(三)项规定基础上嘉奖个人操行积分
2、
4、
8、12分;对于非学校渠道取得的荣誉,将视详细情况嘉奖个人操行积分
1、
2、
4、
8、16分;对于在各级媒体发表作品者,将视详细情况嘉奖个人操行积分
1、
2、
4、
8、12分对于难以界定的应获奖行为,可以通过摸彩券(包括1-10分十张彩券)的形式嘉奖积分凡受嘉奖的一律填入同学个人档案
二、惩办制度凡违反《小同学守则》、《小同学日常行为标准》,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赐予必要的处分
(一)批判教育
1、凡发现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本校制订的在校行为标准和其它校纪校规的都应按时赐予批判教育
2、同学每次犯有较明显的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判教育,由班主任同意记录在班级日志和同学档案“批判惩处”一栏上并由同学写出检讨,影响较大者要在全班或班级会上作检查受批判教育者,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1-2分
(二)警告
1、批判教育本学期累积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发现恶语伤人、恐吓他人、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出入网吧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忙仍不情愿改正者;
3、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影视录像者;
5、本学期旷课累计三节以上者;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报德育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同学家长,记入本人档案受警告处分者,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3-5分
(三)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打架斗殴致他人伤残者或者发生较严峻的偷窃行为被治安部门传讯者;讹诈别人钱财者
3、不遵守社会公德,恶意损坏百姓财务或公共设备,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者
4、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录像者
5、学期内旷课累计六节以上者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德育处备案,班级公示,记入本人档案,并书面通知同学家长受记过处分者,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6-9分
(四)记大过
1、经记过后仍无效者
2、纠合校外人员打架斗殴者
3、发生其他严峻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造成很坏影响者
4、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门拘留者
5、学期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记大过由班级组长上报材料,德育主任批准,德育处备案,张榜公布,记入本人档案,并书面通知同学家长受记大过处分者,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10-15分
(五)开除留校观察连续两次被记大过者,学校要赐予开除留校观察处分,德育处上报材料,德育主任批准,德育处备案,张榜公布,记入本人档案,并书面通知同学家长受开除留校观察处分者,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16-20分
(六)其他同学在开除留校观察期间,仍然有警告规格以上(包括警告)处违纪行为的,或在开除留校观察处分解除之后,又受到记大过(含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学校要通知家长,由家长指导同学从以下处分中作出选择
1、开除学籍(学校不负责办转学手续,不办理毕业证);
2、劝退(学校负责办转学手续和毕业证);
3、缴纳守纪信誉押金500元(毕业之前再有记过以上处分者,押金归学校,如无,毕业后全额退还家长),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20分;
4、暂扣毕业证一个月,家长在教室陪读一周,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25分;
5、暂扣毕业证一个月,停学一周(要求家长签字确认),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30分上述处分一经确定,由德育处上报材料,校长批准,德育处备案,张榜公布,记入本人档案,并书面通知同学家长
三、其他规定
1、处分一经确认以后,即进入考察期各相应处分的考察期依次为批判教育——三天;警告——五天;记过——十天;记大过——半个月;开除留校观察——一个月;其他——至少两个月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的表现或有明显的进步,经自己向德育处提交申请,可视情况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
2、到个人操行积分结算时止,积分仍然为负值的,扣发毕业证;积分低于-10分的(不含-10分),扣发毕业证和新生检测准考证注依据市教体局规定,两证为升初中必备条件
3、凡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者,学校要恰当布置一点劳动任务或分配一点责任,以起到肯定警醒作用
4、答应同学之间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积分交易,交易标准为每1分操行积分价值10元人民币,但这项交易要由家长在学校监督下按既定程序完成,然后由家长提交申请由学校更改或注销处分
5、每一阶段,各班积分最高的前二十名同学具有转让积分资格,有购置积分意愿者,需要从上述同学中抽签选择
6、同学操行积分从XX年元旦开头,大体按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第一次为3月31日,第二次为新生检测前两天,第三次为发放毕业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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