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推动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包括省级财政拨款、投资津贴、贷款优惠、科技创新支持等第三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由省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第二章申请条件和程序第四条申请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省内注册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
(四)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第五条中小企业可以向省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申请程序包括
(一)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提交申请材料至省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经省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资金支持协议第三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六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用于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技术改造、市场开辟、人材引进等方面第七条资金使用条件包括
(一)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具备申请资金支持项目所需的条件第八条资金支持可以通过直接拨款、贷款优惠、投资津贴等方式实施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九条监督和评估工作由省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
(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编制资金使用年度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第十条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对资金支持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为后续资金支持提供参考依据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制定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省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所有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
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对企业的规模、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进行划分的标准
2.资金支持协议省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申请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签订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直接拨款将资金直接拨给中小企业,由中小企业自主使用
4.贷款优惠将资金以贷款形式提供给中小企业,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利率和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5.投资津贴将资金以投资的方式注入中小企业,成为其股东之一,并享有相应利益分配。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