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2023年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是我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正常行使其对全院药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应听取药剂科的工作汇报,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民主地讨论并做出决议
三、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参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3/4o
四、会议的内容审查医院合理用药的情况
1.审查需要淘汰或停用的药品
2.医院不良反应的监测情况
3.每年一次重新审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4.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事情
5.
五、相关部门整理好需讨论的议题,提前一周交药剂科,药剂科负责汇总,于会议召开前报主任委员审阅,并按委员人数印制,发给全体委员审阅
六、会议决议会议的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以上委员3/4的同意方可通过
七、会议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决定事项、内容简述、解决(改进)措施、应达到的标准、责任人、落实时限、检查与监督
八、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负责会议通知、资料准备与发放、会议记录、全部文件的建档和保管等工作
九、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合并进行会议各工作组秘书负责会议通知、资料准备与发放、会议记录、全部文件的建档和保管等工作
十、会议记录应真实、完整,并经适当整理后,编制会议纪要,报主任委员和有关部门
十一、各部门应认真落实会议决议,接受检查和监督
十二、药剂科负责决议落实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指导,遇到不能裁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人员)协商,或向主任委员报告
十三、会议形成的信息中可以公开发布的,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布
十四、医院全体人员均有义务了解会议精神,发现药事管理问题并通过规定渠道向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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