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L目的根据《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员工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I,提高员工对工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使全员重视安全、关注安全,做好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预防工作,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
2.适应范围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各部门以及安全教育培训部门3,制度内容
3.1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和种类
3.
1.1外部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3.
1.2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安排好对设备及设施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专业上岗资格培训(含特种作业、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安全主任培训I、救护员培训I、消防员培训、特殊工种培训等)
3.2内部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3.
2.1安全教育需求计划根据各部门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和安委会共同编制,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具体安排培训的组织工作和确定相关被培训对象,并做好对培训人员签到记录,由安委会负责委派讲师担任讲课;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专业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全员普及安全教育,特定人员安全教育(领导层、班组长、义务消防员、保安员、外来施工人员等),各项培训分别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
2.3安委会负责建立每个员工的一级培训档案,并至少保管到该员工离开本企业一年后安委会要做好对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危害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永久保存;
3.
2.4具体安全培训内容由公司安委会委派的讲师制定;
3.
2.5“三级安全教育”分别是班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本岗位工艺流程,本岗位危险因素,本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所采取的事故预防措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本部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本部门的危险场所、危险岗位和危险设备,所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注意事项)公司级安全培训(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的特种设备、危险设备,职业病防治,消防知识培训及防火管理等);
3.
2.6认真做好工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3.3宣传培训措施
3.
3.1为进一步落实好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切实履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对无故不按计划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教育的,将追究其责任
3.
3.2需要相关部门的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或其它宣传教育活动时,组织部门应当提前两天通知相关部门主管生产和主管安全的领导,相关部门应安排好时间,务必通知到该培训的员工准时参加
3.
3.3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在培训前由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向安委会或人力资源中心请假,并说明情况,下次务必参加补培训,否则,将按本制度
4.4和
4.5条款处理
3.
3.4按规定时间未参加培训的员工,责任部门相关领导又未向安委会和综合管理部请假的,安委会将在当月的安全检查中扣其责任部门“安全管理内容”的分值,缺勤一个扣
0.5分(累计),已请假后补培训的不扣分
3.
3.5由于该部门相关领导无故未按时间通知到应参加培训的员工,安委会将追究其相关管理者相应的责任员工无故未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的,责任部门应追究其该员工的违纪责任,并且不得上岗作业,否则,上班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关领导的直接责任
4.相关文件无
5.相关记录
5.1《新进员工班组级安全培训》
5.2《安全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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