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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11篇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东至,西至(大一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o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1231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以上后再60%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1、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2、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3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5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XX法定代表人郭,执行董事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XX X XX XX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XX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O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1231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o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以上后再60%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1、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2、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3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盖章)XX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XX XXX XX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1231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以上60%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1.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2.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3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年月日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7甲方—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村村民委员会(—村民组)法人代表人(村主任)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开发使用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顶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事20养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废石池,废石渣场
二、承包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2020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荒山亩计人民币元(大写)20为一年承包费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月210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20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养殖需要设置建筑物、开挖水道以及养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利用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同时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1231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以上后再60%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策允许的养殖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1、甲方或者乙方名称改变;2
十三、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乙方分离或者合并均要继续承担实现合同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继续承包事项,同等条件甲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十五、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设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设施、建筑物归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书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图》《关于正兜村坑仔顶荒山承包决议书》附件份2
十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一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县—镇—村村民委员会(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20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8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的利用山地资源,甲方免费提供荒山林地给乙方承包开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免费提供荒地,供乙方开发经营
二、在合同承包期内,乙方拥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所有权
三、承包合同期为年,合同期满,甲方按利润的提成,作为该3030%地的报酬
四、土地的四止界限为地名北东南西
五、合同期内,甲方及本组村民不得任何理由及借口对乙方进行干扰、破坏,如出现纠纷,甲方须负责解决,若导致乙方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国家建设(或其它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9发包方—县镇村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该幅集体荒山为界二组责任土—为界,西面—为界,北为界
1、承包年限为一年,从—年_月_日,至年_月一日止22020—、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一万一仟元整(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4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5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6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7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8不得有争议、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米,96长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6、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10拾万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11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10甲方乙方市乡村村民小组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o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月12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1、乙方名称改变;
2、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3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市乡村村民小组(签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11甲方乙方为搞活林业经济、提高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甲方乙方
二、承包事项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200不流转,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乙方必须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米,成活率保持在以上,2X385%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四、双方责任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协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项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1.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2.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3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2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款每年元,组集体收20—51520—5153000入元,看管山户户主,陈国共收入元,五年合计元100020xx15000o
三、付款办法自年月日全清20—515
四、四至及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所有权;1)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2)甲方可在所发包荒山上放牧;3)甲方应给乙方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的环境协调好本区治安环境4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乙方拥有四至范围内的荒山经营权;1)足额及时支付承包金额;2)遵纪守法、安全生产3
七、其他事项)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群众,并做到合情、1合理;)因国家基建等情况,承包期内补偿归乙方,永久性征地补偿,甲、2乙双方应和谐共同协商;)承包范围内耕地甲方农产,若乙方需用时可与农户协商,不予干涉;3)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安全方面的事故与甲方无关;4)承包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包、分包,也可以有偿流转5
八、违约责任)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撕毁合同,若单方终止,造成损失,1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2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页九条,并附民主议定同意书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日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3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明?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1231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0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以上后再60%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小南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1、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2、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3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4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执行董事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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