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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共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XXXX为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驾驶员安全行车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公司目标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单车经营者聘用期内的客运驾驶员
二、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严禁超员、超载、超速、客货混装、酒后驾车、将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疲劳驾驶等;严格执行“谁报派、谁驾驶”的原则
(四)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随车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含卫星定位系统),不人为损毁、屏蔽车载监控系统,发现故障及时报修;不改动车辆设施、不私增座位等,确保安全行车
(五)严格执行夜间22时-凌晨6时禁止行驶三级(含三级)以下路面的规定及凌晨2时-5时停车休息规定
(六)严格执行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车辆安全检查
(七)车辆起步关好车门,严禁车辆未停稳时打开车门上下客、站内起步、倒车服从站务人员指挥;非站内停靠,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起步、倒车(A)行驶前做好对旅客安全告知工作,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带及在行车途中遵守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九)按规定线路行驶,不串线经营,不违规超载,不在高速公路上、下客,不占用应急通道
(十)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营运公司技安科报告,不得逃离现场和毁灭证据,自觉接受事故调查和处理(H•■一)自觉排查人、车、路涉及的安全生产隐患并及时处理或汇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十二)严格执行“五不两确保”要求
三、安全目标
(一)全年百万车公里责任行车事故死亡率
0.2人;
(二)全年百万车公里责任行车事故受伤率
1.5人;
(三)全年百万车公里责任行车事故率3次;
(四)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1次;
(五)车载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防滑链、消防安全防滑铲、三角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有效配置率100%;
(六)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七)车辆一级维护计划完成率100%;(A)车辆二级维护计划完成率100%;
(九)应急门、应急窗完好率100%
四、考核内容
(一)车载安全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备或配各失效的,扣100yco
(二)未按时完成车辆
一、二级维护,资审、年审的,扣100yco
(三)未开展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落实隐患整改、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的,扣100元
(四)被交警部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通知经营者解除其聘用关系
(五)不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的,第一次扣100元,后时写出书面认识,并于上车前补学;第二次通知经营者解除其聘用关系
(六)酒后驾驶的,发生饮酒后驾驶营运客车行为的,一律通知经营者解除其聘用关系,并对所驾驶的营运客车作停业整顿5天的处理对于醉酒后驾驶营运客车,属公司职工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事故的处500—1000元;(A)严重交通违章1次以上处1000—3000元;
(九)发生道路运输死亡责任事故的处3000—5000元;
(十)违反公司运营线路管理规定,擅自超越规定线路串线经营的处1000—3000元;
(十一)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处500—1000元;
(十二)夜间22:00时后至次日6:00时前行驶“三级”以下(含)“三级”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上行驶的处500—1000元/次;
(十三)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指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或因当事人投诉并经查实影响极坏的处1000元/次;
(十四)人为破坏卫星监控,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包括屏蔽、断线、移动、遮挡摄像头)处500—1000元/次;
(十五)在驾车行驶途中接打手机、用耳塞听音乐的处100—200元/次;
(十六)驾驶行车中不系安全带的处100—200元/次;行车中违反“十不准”规定(吸烟、吃东西、与乘客聊天)每次追缴违约金100-200元
(十七)疲劳驾驶,违反“84220”规定的每次追缴违约金100—200元;
(十八)“红眼客车”凌晨2—5时不停车休息继续行驶的,处1000—5000元/次;
(十九)站外揽客、装客、乱停乱放、处200—500元/次;
(二十)超速20%以下、超员20%以下处每次200-500元,超员20%以上、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其他公路超速50%以上,追缴违约金1000-3000元,解聘驾驶员,停运整改15天(二H--)客货混装处100元-200元/次;
(二十二)车上带有“三危物品”处200元/次;
(二十三)车上三角木、危险警示牌、安全锤和灭火器等缺损、失效后不及时更换补充的处100元/次;
(二十四)拒载、漏载旅客的处100元/次;新车手续未完善私自营运的处500元/次;
(二十五)违反发班站场规定,使公司受罚的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十六)车辆出站时未接受站场工作人员出站检查,或不符合站场规定强行出站的处100元/次;
(二十七)农村客运无车站的首发班前未按规定对车辆自检的处100—200元/次;
(二十八)不在公司委托和指定的保养场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保养作业的处200元/次;
(二十九)病车上路行驶的处200元/次;
(三十)行车中单手脱离方向盘30秒以上的处200元/次;
(三十一)行车中双手脱离方向盘的处500—1000元/次;
(三十二)停车上下客时,将车辆停在路口、路中央等危险路段,或未开启右转向灯处200元/次;
(三十三)闯红灯被抄告的处200元/次;
(三十四)不按时对车辆审验、等级评定、二级维护、投保的处1000元/次;
(三十五)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延报的处2000元/次;
(三十六)运行途中与乘务员嬉闹、吃零食及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行为,被公司发现或被旅客投诉并经核实属实的处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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