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员工外出工作程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适用于所有因工作而外出的员工
二、职责分工
2.
1、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员工的外出原因及外出地点严格审核后签字同意
2.
2、行政中心负责收取各部门外出员工的相关单据并填写员工实际返回时间
2.
3、行政中心人事专员负责对相关单据的时间、地点及归来时间等进行复核,并及时在系统中维护考勤异常
三、审批流程与规范
3.
1、外出相关单据在填写时须写明员工姓名、工号、部门、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3.
2、部门负责人外出办公外出相关单据须报总经理审批;非部门负责人外出办公,外出相关单据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若负责人不在,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签字,各部门所指定的人员应报行政中心备案
3.
3、外出相关单据应于出门时交于保安,外出回来后到保安处登记回来的具体时间,并交行政中心人事专员核实与备案
3.
4、人事部门人事专员于当日完成考勤系统内维护,并将相关单据与月考勤明细表一并存档
四、员工外出分类
4.
1、因公外出办理公事,时间不超过4小时者,填写《员工外出放行条》
4.
2、因公出差时间超过4小时以上者,填写《出差申请单》
4.
3、员工因出厂办理私人事情,填写《请假条》按请假管理规定处理
4.
4、员工因事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等假期),需填写《请假条》
五、检查与考核
5.
1、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代签人员)应对员工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严格审核,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者,将对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代签人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给予50元/次的罚款
5.
2、行政中心保安对员工的外出归来时间应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或不负责任地填写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后补办相关单据,行政中心人员应予以拒收或拒签否则,对签署人处以通报批评并给予20-50元/次的罚款
5.
3、员工本人办理外出手续时须如实填写,一经查出不实情况,当时按旷工处理,并予以记过处分,记入员工档案
5.
4、人事专员对员工外出归来后提交的外出相关单据须按规定进行复核,并及时维护,避免考勤异常对于考勤异常产生后所上交的外出相关单据,人事专员一律不予认可对有异议的外出相关单据应及时与相关人员核实,严禁弄虚作假对异常产生后没有任何外出相关单据或是也无其它情况说明的而直接维护为正常的,一经查出将对人事专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给予20-50元/次的罚款
5.
5、对于没有外出相关单据而私自外出者,发现后一律视为未刷卡,按旷工处理
5.
6、外出相关单据在领用时行政中心做好登记台帐,使用时须按编号顺序进行使用,外出相关单据使用完后一律以旧换新,行政中心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外出相关单据,请各部门妥善保管和使用外出相关单据
六、相关表单
6.
1、《员工外出放行条》
6.
2、《出差申请表》
6.
3、《请假单》
七、其它此项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并列入日常工作检查的一个项目,每月行政中心对此项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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