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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文化论纲中国传统法文化自成一系,历余年,始终绵延不绝,而与中国文化相假设的4000其他古国文化,或者已夭折,或者已转易,〃惟独中国能以其自创之文化绵永其独立之民族生命〃(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中国传统法文化适足代表了中国文化的这一特色,可谓悠久而深远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生成要件传统法文化的地理背景中国是一个地处东北亚大陆、资源丰富的陆性国家,长期以来,先民在这块土地上耕织繁衍,生生不息,创造了灿烂的农业文明,也孕育了厚重的传统法文化由于气候适宜,土质松软,只要勤于稼稽,就能从土地里获得丰厚的回报又;因为四围封闭,外出艰难,也惟独勤于稼稽,才干保证最稳定的生活来源这就使得人们安土重迁,世代固定在一块土地上,人们的生活不依赖于市场,商品经济因此不兴旺中华传统法文化之所以长期未受外来因素的影响,以及它在相因的缓慢开展中所表现出来的保守性和孤立性,与地理环境关系莫大〃侬经济的生产方式幅员广阔、相对封闭的农耕环境决定了我国古代的经济形态向来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这样的生产方式中,不容易会萃成雄厚的商业资本,一切资本最后都向田土房宅上靠拢,使得小农经济形态极具稳定性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成为古人普通生活的主要模式合;族而居、同居共财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根本形态重;农抑商成为历代的根本国策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相对稳定的,由此也使得几千年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很少有实质性的变化家族本位的宗法社会形态宗法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由于中国走向文明的特殊途径,使得宗法政治制度化,强调国家相通,所谓〃国之本在家〃,〃家齐而后国治〃,治家与治国,理出于一进入封建社会后,宗法制度不直接表现为政治制度,但是其构造和体系得到继承和发扬,特别是其根本精神和原那末更是渗透到整个社会,封建家长制家庭就是宗法制度的衍生物和宗法社会的缩影以族长和祠长为首领的家族统治既有一定的独立性,又同地方基层官府互相支持,表达了族权与政权的密切结合封建法律从稳固国家统治出发,使亲情义务与国家秩序相统一,不仅伦理法律化,而且确认调整家族关系的家族法在传统法律中占领突出的位置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个性特色在农业经济、皇权专制、儒家伦理等因素的作用下,传统法文化自成一体,饶有特色、法律体系中表达以农为本的色采虽然古代也曾经浮现过商品经济一度繁荣1的朝代,但是在整个古代社会,商业经济在国家经济中的影响甚微因此凝在农业经济根才氐之上的法律体系,必然又以保护和开展农业经济为其根本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的国家政策,更强化了这种农本主义的法律体系就立法而言,土地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物质根抵,也是最重要的资源,因此土地立法备受重视比方西周的〃井田制〃,战国青川木楂的””为田律云梦简中的田令〃和田律〃,西汉的“田令〃,新莽田制,北地令,北齐、北周的田令,隋唐均田令和宋田令等等,都是专门的土地立法除单行法外,历代正律中均用很大的篇幅规定侵犯破坏土地制度的罪与罚,以保证土地法令的贯彻施行与农业生产相联系的水利、环境、畜牧、厩库、天文历法,也都受到历代立法者重视特别是天文历法方面的规定,更能反映这种农本主义〃法律体系的外乡特色史书说夏朝就已经制定出了我国最早的适合农业生产所需的历法夏小正二商代制定了阴阳历,并设专官掌管历法周时周天子根据农时和季节发布有关农耕的法令时第一次颁行了全国统一的历法“颛顼历”,汉以后向来到明清,历朝都制定有历法因为历法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古攵历代法典都对破坏或者私习天文历法的行为赋予极其严重的惩罚这在世界法律史上是很少见的历法的兴旺与法律对它的维护是农本主义法律体系最鲜明的表达、重教化、慎刑罚的人文关心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体,从孔子的“仁者2爰人〃的〃仁学〃到孟子将爱人具体化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仁政主,再到董仲舒的〃法天意而归之于仁〃的〃天人合一〃学说,仁爱忠恕观念始终摆布着中国文化的走势,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局部的法文化也在不同的层面都表现出重教化、慎刑罚的人文关心其一,德主刑辅,,主重教化西周统治者从殷不敬其德,乃早坠其命〃的结局中,制定了克明德慎罚〃的方略至汉代这个观念趋于成熟,形成为了德主开」辅〃的法制模式,之后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认同明德旨在将人们的犯罪意图)I民灭在萌芽状态,而慎罚那末有助于发挥法律禁民为非的教化功能荀子说:明礼义以化之,起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德与刑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建立尚德明法的和谐社会,以维持国家的久安其二,宽仁慎刑,重惜民命历代法律在儒家人本思想影响下表现出重惜民命的特点汉文帝之废除肉刑,北孝文帝之废除门房之诛,其出发点都是强调〃民命为尤〃,借以昭示宽仁慎刑特别是对于死刑的执行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历代在正常情况下,死刑的执行权均由朝廷掌握,而且从唐朝首创九卿议刑〃之制,到明清秋审大典与死刑奏报制度确实立,都表现了对民命的重视其三,矜老恤幼,保护弱小自汉朝起,法律对老、幼、残、疾等社会弱势群体还实行血刑,唐律疏议”以来的历代法典,都规定了对年岁以上、岁以下,7015废疾笃疾和孕妇等社会弱势群体不得刑讯,并可减免刑罚这些规定不断被充实,充分展示了传统法文化中的人文关心、法律义务与伦常义务相交融家国T本的宗法社会形态对法文化的突出影响,3就是法律义务与伦常义务的交融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根本的单位是家,国是家的放大家以宗法血缘为根抵,国以政治伦理来强化规血缘关系的是家法(家族法),规政治伦理的是国法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除国家制定法外,还存在着另一个系统,那末是家法两者是相通的,凡属违反国法的行为必为家法所严禁,而违反家法的行为也必为国法所不容家法同国法一样,承载着教化与处分的双重功能,如果说国法侧重于治国平天下,家法那末侧重于修身齐家对家的伦常义务与对国的法律义务之间,缺乏一条明晰的界限对家的义务,重在孝,所谓亲亲父为首〃,百善孝为先〃,这既是普通伦常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子违反孝道,要处以很严重的刑罚而对国的义务,那末在忠,所谓尊尊君为首〃,臣事君以忠〃在〃朕即国家〃的专制社会里,对国家的义务又转化为对国君的义务法律制度与伦常纲纪都作为〃治世之具〃被君父运用着这两者的相交融成为传统法文化与世界其他法文化最大的区别之
一、引礼入法,道德与法律相互支撑荀子说“治之经,礼与刑〃,清晰地表4达了礼刑二柄在治国中的作用汉以前,礼更多是从正面规定了国家生活的许多方面,并使之制度化,而刑那末是对侵的行为的一种救济礼以〃别〃为本,以差等著3EU称;刑以齐〃为本,以公平闻世礼的差等式规与刑的公平性衡量外表上相矛盾,但实质上未隔刑不仅同源,而且都以维护等级特权秩序为目的所谓天秩有礼,天讨有罪,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正因为目的一致,才有可能引礼入法汉儒家通过说经解律,开辟了引礼入法的重要途径至西晋确立〃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的定罪量刑原那末,标志着引礼入法的重要阶段此后,礼作为制度性建立的作用逐渐减,而作为精神性建立的作用得到开展,成为一种道德体系至唐代,礼的根本规取得了法的形式,构成为了封建法律的重要容,成为传统法文化的一大特色引礼入法,使法律道德化,法由止恶而兼劝善;以法附礼,使道德法律化,违反礼教亦需受到法律制裁,道德与法律相互支撑,正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由此不难理解传统法何以持续年之久而根4000本未发生断裂、法、理、情三者的统一传统法文化于博大之中还蕴含着一种中庸和平之道,5其表现就是法、理、情三者的统一,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过程中,均将这三者综合考量理,主要尉旨以纲常为核心的政治伦理和表达世俗规那末的事理经过汉儒董仲舒的论证,又将纲常之理奉为天理从此,国法也多循三纲之理而制定,并以绸三P纲为使命,表达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天人合一〃的观念至于情,主要是指社会中人与人相处的规,即所谓人情、世情、社情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成为后世处理人情最根本的准那末儒家不仅从社会政治学的角度沟通了理、法、情三者的界限,还从天人感应出发,将天理、国法、人情三者联系起来,使三者协调统一,以确保社会有序,国家稳定循理定法,法合于理,使法可信,增强了法的权威;法顺民情,又使法可行,还赋予法律某种亲和感,使法律贴近生活,凸现了古代法律仁〃的基调在中国法制漫长的开展过程中,形成为了执法、明理、原情的在统一关系法与情、理合,不仅加强了法的权威性,也加强了社会渗透力因此历代圣君贤相都力求做到奉理、执法、原情,并将这三者的和谐统一看做是强国之本、固国之源它不仅是中华法文化积淀中的重要传统,也对儒家文化圈的各国有着重要的影响、皇权至上的法制模式中国无论是奴隶制还是封建政权,均采取专制主义政6体君主口含天宪,具有绝对的权威,君主的意志是法律的根本渊源,君主发布的诏、令、诰、谕、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形式,也是指导国家活动和司法实践最有权威的根据随着专制主义的不断强化,皇帝不仅拥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一切权力,甚至整个国家都被看成皇帝个人的私产作为国家意志的法律是以皇帝个人名义发布的,即所谓〃钦定〃,〃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正可看成是皇权至上法制模式的注脚皇帝又掌握着最高司法权,是大案要案的最终裁判者在漫长的历史开展中,皇权向来沿着螺旋上升的轨迹不断膨胀无论从封建君主制统治的时间和程度还是法律对君权的全面确认来看,任何一国都逊于中国,由此形成为了中华传统法文化所特有的皇权至上的法制模式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价值中国传统法文化是中华民族珍贵的精神财富,许多方面表现了中华民族的先进性,是古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兴旺的产物蕴含于其中的民族性的合理的因素,譬如,重惜民命的民本主义法律观念;注重教化、综合为治的一贯传统;法、理、情相统一以缔造和谐的法律环境引;礼入法,法律与道德相互支撑等等,都是可以跨越时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是可以为现代法治提供历史借鉴的古人说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切不可无视建立现代法治的资源,导致明珠蒙尘〃,否那末就不可能建立出真正适合中国国情的民族法律文化中华法文化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积淀的集中表达,是民族智慧的结晶无论是制度层面还是精神层面,都为保持古代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民族兴旺起到了积极作用尊重和宏扬优秀中华传统法文化,是因为她可以增强民族的凝结力、自豪感和自信心,有效地减少社会离心因素同时批评地总结悠久的传统也往往是我们建立新的法文化的起点凝炼心志,重新审视作为世界法律文明中的中华法文化,取其菁华,去其糟粕,对于我国屹立于世界先进法治国家之林是有所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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