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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草坪小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
二、主要措施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
1.全部入学.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2.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3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4减免其部分费用.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5要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有计划6和总结O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
7.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8负责此项工作.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9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麻栗镇茅草坪小学年月日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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