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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与管理学院活动比赛、竞赛量化评分细则(年月日最新修订)2010314评分标准)在省、市级比赛中代表校、院有突出贡献的,并由校方盖章证明的加分11)参加校里的比赛或竞赛类活动并有校方盖章证明一等奖加二等奖三等
20.5,
0.4,奖
0.3o)参加校里的征集、演讲类活动并有校方盖章证明一等奖加二等奖三等
3050.4,奖
0.3o)参加院级各个部门组织的竞赛类活动有各部签字或奖状的一等奖加二等
40.3,奖三等奖
0.2,
0.1)参加院级各个部门组织的征集、演讲类活动有各部签字或奖状的一等奖加
50.3,二等奖三等奖
0.2,
0.1注本细则由财经与管理学院分团委组织部拥有最终解释权财经与管理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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