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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学驻校辅导员管理制度为构建我校远郊办学条件下的小时育人模式,切实加强24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育人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驻校辅导员队伍是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学校非工作时间段学生思想政治的引领者、安全稳定工作的守护者和文化建设的指导者,以对学生进行教育、关爱、严管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驻校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深入了解掌握所负责楼栋学
1.生的情况,做到“同住、知情、引导”,积极主动地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做好所负责楼栋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2结合学生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认真分析、排查宿舍内存在的违规违纪、不文明行为和安全隐患问题对所负责楼栋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势,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并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每周至少次深入宿舍进行安全和卫生检查、1与学生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楼栋内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指导所负责楼栋的学生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工作与各3学院辅导员协同做好学生社区文化建设.指导所负责楼栋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4范的养成教育,要结合生活园区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引导学生从内务卫生、生活自理、礼仪规范等做起,着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依托辅导员工作室、品牌工作坊、党建工作室等物理空5间开展以党建和思政教育为主体,融合心理健康、学业发展、就业创业、资助帮扶、科创或社会实践等相关内容的各项活动,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的思想、学习、生活需求,为学生提供精准服务和指导学校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加强与楼幢管理员、物业公司的联系和沟通,收集学生6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反馈.实行驻校辅导员在校园指定区域图书馆、教学楼、体育7馆、各学院学生活动场所指定时间的轮班巡查17:00—22:00机制,并建立巡查记录台账
二、选聘办法和程序.选聘办法学工部每年月启动一次驻校辅导员选聘工16作,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必要性按需启动.选聘程序辅导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2审核同意后报学工部审核批准,由学工部统一安排负责楼幢.除以上选聘办法外,对于新入职专职辅导员,学工部将3按需择优选派驻校辅导员
三、工作纪律和要求.驻校辅导员须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做学生的表率1若有轮班巡查期间未经请假擅自脱岗、或经请假未联系他人顶岗、或不履行职责、或发生突发事件时未及时到场、或晚上没有按规定住在楼幢宿舍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均按缺勤论处,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驻校辅导员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驻校辅导员队伍如有2特殊原因需退出驻楼,以学期为期限,须在前一学期末向分管院领导提交申请,报学工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退出未经批准必须按学校规定坚持驻楼驻校.驻校辅导员须保持通讯工具小时畅通(含节假日)因324出差等事宜离开学校,须向大学生园区教育服务中心请假,并在返校后进行销假
四、工作考核及待遇.驻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楼内学生、楼1内学生所在学院及大学生园区教育服务中心评分等三个部分组成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与辅导员年度考评、辅导员评优等挂钩.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对驻校辅导员岗位予以解聘2()驻校辅导员工作考核不合格;1()被发现三次以上不在岗,且无正当理由;2()违反《**学院辅导员公寓住宿协议》规定等,且造成3不良影响;()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影响恶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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