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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员工考勤工作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病假情况
1、临时病假教职工临时疾病确实不能坚持工作,需临时到医院诊断治疗,申请病假一天以内者
2、短期病假教职工因病确实不能坚持工作,在医院建议下需住院治疗,申请病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
3、长期病假教职工因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工作,在医院建议需住院或转院治疗,申请病假三天以上者二审批程序
1、临时病假:教师撰写病假条且将自行调课情况一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就医
2、短期病假教师将医院开具的证明、病历、医生建议治疗情况一并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同意后报校长办审核,校长签字以后,方可办理正式病假手续
3、长期病假教师将医院开具的证明、病历、医生建议治疗情况一并报校长办,经校长办审核同意后,出具相应证明到县教育局局长签字以后到人事股办理正式请假手续,并将正式请假手续复印件交付教务处,由教务处视情安排调课
4、临时突发严重疾病者病假手续应与住院当天告知学校主要领导,并在三天内根据病假按短、长期病假审批审批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5、凡因对证明、病历、医生建议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旷工(课)处理,并报县教育局
二、事假(-)事假情况临时事假教师因临时有事确需亲自处理,需临时请假一天以内者
2、短期事假教师因临时有事确需亲自处理,需临时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包括周末)
3、长期事假教师因临时有事确需亲自处理,需临时请假三天以上者(包括周末)
二、审批程序
1、临时事假:教师撰写请假条且将自行调课情况一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
2、短期事假:教师撰写请假条且将自行调课情况一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校长审批通过后方可离校
3、长期事假教师撰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批通过后,出具相应证明到县教体局办理正式请假手续,并将正式请假手续复印件交付教务处,方可离校教务处视情安排好课程
三、产假
(一)产假情况
1、育龄女教师环孕后,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带薪休产假,可享受6个月的法定假期产假以教育局签订的日期算起,跨寒、暑假休产假的,寒、暑假时间一并计算在产假之内
2、男教师在妻子临产期可申请陪护假,假期根据妻子临产地点分区内、区外两种情况在区内生孩子者,可以准许7天的陪护假,在区外生孩子者,可以准许15天的陪护假
(二)产假审批程序
1、育龄女教师在怀孕六个月后,因身体较弱,在出示医院开具的孕检结果证明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视情给予一定减工作量照顾
2、育龄女教师、陪护男教师在申请产假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出示本人或妻子孕检结果证明,经学校校长签字后,到教育局办理正式休寒假、陪产假手续,并将正式产假手续交付学校,方可离校
3、育龄女教师、陪护男教师在休产假、陪护假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时间休假,确因本人或妻子身体原因需住院治疗或陪护住院,在医院开具证明后按病假程序审批,可按特假对待其它情况按病假、事假对待
四、婚假婚假不分区内、区外,一律可以准许7天的假期区外教师的婚假原则上放在每年寒暑假
五、丧假丧假是指在子女、配偶、同父同母兄弟姐妹、本人及爱人父母亲去世后给予处理丧事的假期按亲疏远近、区内、区外分两种情况
1、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区内准假20天,区外准许30天的假期
2、配偶、同父同母兄弟姐妹去世的,区内准许10天,区外准许20天的假期
六、修建房假是指教职工在岗期间一次性享受的自建房、装修房时是的假期,按区内区外分两种情况区内可以准许15天的假期,区外可以准许20天的假期修建房假可累计算,但在岗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超过部分按事假程序审批、对待
七、请假、续假、销假的相关规定
1、各种请假得以批准后,先有教务处考勤员负责登记,然后每月底由教务处将全体任课教师的考勤情况同意公示后,报校财务室各项扣(罚)款事宜,不得徇私舞弊
2、不论因何种原因请假,假期结束后,务必立即到校长办销假,休七天以上者到教育局销假后,到学校校长办报到,否则将按旷课处理
八、考勤办法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课一节扣50元,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会议缺勤一次罚款100元
2、请假不准,强行离校者,按旷工节次的两倍扣发工资
3、病假一天,扣30元
4、事假一天,扣100元
5、每月累计5—10天以上者每天扣60元
6、病假(非住院治疗)每月累计5—10天以上者,每天扣50元(注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或药费单,否则按事假处理)考勤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并将作为教师聘任和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之
一九、全勤奖
1、学期全勤奖500元、年全勤奖1000元,可兼得
2、每学期,学年全勤人员,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十、考勤情况必须每两周公布一次,接受全体教师监督,并当事人签字,每月兑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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