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医院财产和驾乘人员安全,逐步完善车辆使用、维修、燃油及车辆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保证领导和各科室的行政用车
2、驾驶员不得私自用车,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于他人驾驶,节假日统一上交钥匙,统一管理
3、领导和行政科室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领导签字后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轻重缓急,综合平衡
4、驾驶员出车完毕,应格车辆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随处将停放车辆
二、车辆维护、油料使用
1、车辆维修或需要保养时,由驾驶员根据车况,书面提出维修申请,写明维修的项目、价格,交院办主任初审,院办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提车时由驾驶员认定维修情况,确认价格无误后签字,由财务科统一结算如外出突发故障时,应及时报告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修理
2、车辆加油每车一卡,月底上报公里数、读卡,逐车核算,一般情况下不再报销油票和过路费特殊情况下需出具具体情况说明,由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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