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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书最新范文2022劳动仲裁申言青书最新范文正文内容申^人o性别男年龄26o工作单位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区路o垂B编100000被申^人: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o性别男年龄26o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tt区tt路<1$o唾6编100001劳动仲裁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人支付申^人医疗费
49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言青人支付申告青人扣发的工资
5899.8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
7374.78元;
3、请求裁决被申^人支付申tt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人支付申tt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It人支付申言青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人承担申tt人申言青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申诉人于2003年1月10日参加被申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200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2003年11月22日由tt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3年12月29日经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人未能及时为申^人申报工伤,致使申^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
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o《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言青,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I•青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言青人于2003年3月扣发了申言青人工资
564.42元(税后)、2003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人工资
5335.41元,合言十
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吉青人工资至今根据《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告青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告青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言青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市实施lt;工伤保险条例gt;辨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告青人还应支付申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申^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由于被申^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言青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言青人的请求!此致北京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劳动仲裁申言青书最新范文.docx》劳动仲裁申^书最新范文正文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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