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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程序IS09001/IS014001/IATF
16949561.目的
1.1用于识别所有产品,原材料;
1.2明确其检验试验状态;
1.3根据标识或记录,用于追溯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或原材料,以减少损失,并为采取纠正措施提供依据;
1.4在各阶段为防止混用,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
2.适用范围
2.1凡本公司进料检验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直至于交货客户等之各阶段识别及追溯;
2.2适用于危害物质的标识与追溯
3.职责
3.1本程序由品保部制订、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2品保部:
3.
2.1负责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可追溯性的控制;
5.
7.2半成品依采购订单号、产品名称、环保标识(如RoH或HSF)、规格、数量,并记录于生产报表上,以追溯质量,参照COP04-01《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5.
7.3使用之原材料,必须追溯至收料,参照SP04-01《检验管理程序》;
5.
7.4成品以最终检验报告日期与相关之订单以追溯质量,参照SP04-01《检验管理程序》,并标识采购订单号、产品名称、环保标识(如RoH或HSF)、生产单号,出货前在外包装标识品名、数量或依客户要求标识,参照COP05-01《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5.
7.5使用的量规仪器须符合SP05-01《监视和测量资源控制程序》
5.8客户退货或抱怨追溯
5.
8.1当客户对本公司质量有抱怨时,请客户提供问题产品的订单号或产品出厂日期及问题点,商务人员将问题点反馈给品保部,由品质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及给出改善对策,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客户及商务人员;具体参照SP04-0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按MP05-01《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执行;
5.
8.2分析时依据订单号或出厂日期追溯制程质量,以便于问题进一步分析;
5.
8.3客户特别要求时,则依客户指示办理,参照COP06-03《客户抱怨管理程序》执行
6.相关文件SP04-01检验管理程序SP04-0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OP04-01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COP05-01产品防护控制程序COP06-03客户抱怨管理程序MP05-01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7.记录进料检验报告IPQC巡验报告成品检验报告标识单RF-SP06-01-01物料卡
1.3仓库课负责做好原材料、外购件、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储存和交付的标识并做相应的记录
1.4模具部、注塑课、表面处理课[含组装]:
1.
4.1负责模具加工过程中,零部件、加工状态的标识以及成套模具的标识;
1.
4.2负责注塑用原材料及其状态的标识、塑胶件的标识,并记录相关的标识,便于追溯;
1.
4.3负责塑胶件加工状态的标识;
1.
4.4负责塑胶件喷涂各种加工状态的标识;
1.
4.5负责产品检验与实验前后的区间、区域、空间的标识与管理
4.标准应用与定义
4.1标准引用
4.
1.1IATF16949:2016(覆盖IS09001:2015)标准之条款:
8.
5.2;
4.
1.2IS014001:2015标准之条款N/A;
4.
1.3QC080000:2017标准之条款:
4.2定义
4.
2.1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记追踪产品历史、应用情况
5.程序
5.1产品标识
5.
1.1产品标识的范围
5.
1.
1.1原材料(含外购料或产品、外协加工零件或产品),如
5.
1.
1.2过程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
5.
1.2产品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
1.
2.1原材料产品名称、环保标识(如RoH或HSF)、编号、接收批号、生产厂家、产品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
5.
1.
2.2过程产品产品名称、环保标识(如RoH或HSF)、编号、批号、工序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失效期等;
5.123成品产品名称、环保标识(如RoH或HSF)、编号、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失效期等;产品标识方法
5.
1.
3.1原材料仓库课人员在收货时应核对供应商的标识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缺失采购人员应马上联系供应商;同时仓库课人员应贴上本公司物料标识;a采购进厂的钢材、五金配件、包装材料类物料,入库前一律以供应商物料标识进行识别,b仓库课收货时必须确认来料标签的完整性,c如不完整的则由仓库课以RF-SP06-01-01【物料卡】(注类似亦可)的形式实施标识;
5.
13.2过程产品a生产过程中的标识由模具部、注塑课、表面处理课[含组装]门人员负责分别进行标识,b标识一般由白色标签进行标识,c适当时可直接在包装上手写标识,但手写标识应内容完整、字迹工整清晰;
5.
13.33成品生产人员负责成品标识;对产品标识的特别说明
5.
1.
4.1适当时,对原料和成品应分别采用专用的印刷标签粘贴,
5.
1.
4.2原料标签上信息应在入库时由仓储部门人员确认填写完成,
5.
1.
4.3成品应由模具部、注塑课、表面处理课[含组装]在粘贴和填写完整;
5.
1.
4.4根据产品及工艺特点和对质量的影响程度,采取适宜的产品标识方式;
5.
1.
4.5对产品过程有追溯性要求时,应对产品实施唯一性的追溯标识,方式如下a物料标识卡、b油漆颜色、c产品标签、d以油性笔实施标识、e模板钢印编号、f RoHS标签等
5.2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5.
2.1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分类
5.
2.
1.1待检验包括未完成检验,以及因一些特殊的原因,如生产过程有异常,或返回的产品,还不能确定其是否合格的状态
5.
2.
1.2合格不合格状态标识的颜色规定
522.1待验/待决(含特采、待处置):黄色
522.2合格绿色
522.3不合格红色
522.4状态标识方法采购产品(含外购外协产品)的标识方法a仓管员将未经检验的产品放入原料库待检区;b化学类原材料,需在每件单个包装上贴上或标上待验字样,c品保部IQC检验后d确定为合格的产品,该批产品的每一个外包装上贴上合格(或PASS或IQCPASSED或QC PASSED),然后仓管员将产品转移至合格品区;e确定为不合格的,其每一单个外包装上需贴上不合格品标签,仓管员将产品转移至不合格品区,并进行隔离;f已确认为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处置方法暂时未明,可施贴空白黄色标签即可;
523.1-补充;特采管理(让步使用)执行g经检验产品,出现让步使用,外箱贴绿色标识单之标识,并在备注栏说明;过程产品的状态标识方法a工序产品(含在制品)由模具部、注塑课、表面处理课[含组装]分别对生产的产品的进行过程自检,然后b各车间的产品经自检确认合格后,装入相应的容器或放置于待检区域,并在相应的容器上予以标识,等候IPQC或车间全捡QC进行检验,c各车间的产品将自检确认不合格品放入贴有红色不合格品字样的容器(或红色容器)内或放置于待处置区域;d各工序外发电镀、镭雕等加工处理的产品执行之abc;e品保部IPQC对前款之b进行检验和实验,结果合格的让相应车间或岗位将此移入合格区,不合格的移入不合格区或待处置区;最终产品的标识方法a生产车间将包装好的产品放置于成品待检区域,等候品保部QA或OQC进行抽样检验和或验证;品保部对最终产品检验后b确定为合格产品的,对该批产品施贴合格(或以QA PASSED等类似标志);c判定为不合格的,对该批产品施贴不合格(或以QA REJECTED等类似的标志),生产车间将产品转移至不合格品区,并隔离和标识待处置字样;d召回/客户退回的产品,无法马上确定处置方式时,仓库课人员应将此放置于待处置的召回/客退区域,等候处置;e最终成品模具部、注塑课、表面处理课[含组装]门全检包装好后,贴上产品及其状态(非检验状态)的标识,并通知QA实施检验,合格则由QA于现品标上盖上QA PASS”章,反之贴上不合格品标签;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保护未经品保部有关人员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撤销、撕毁或更改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5.2A2如在搬运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了标识,则应立即报告品保部有关人员,并进行纠正及措施;不合格品状态的标识
5.
2.
5.1来料及厂内各工序产生之不合格品依上述规定之要求标识,客退品由仓库指定客退品区域放置标识;
5.
2.
5.2依据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不合格品检验状态有以下标识a为特采品时,由品保部贴上特采标签以示区分;b为返工、退货品时,由品保部贴上不合格品标签以示区分;c为报废品时,必须指定报废区域放置
5.3可追溯性
5.
3.1追溯要素,包含名称、型号/规格、供应商/代码、生产商(加工商、生产车间)/代码、客户(贸易商)/代码、订单号/合同编号、生产指令单号、发料单号、入库单号、出库单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数量等,但不限于此;
5.
3.2追溯要素最低要求名称是必须的、除此之外其它要素至少应用不得少于3个,每个场所可以自由组合使用要素;
5.
3.3追溯覆盖范围原材料、过程产品、成品以批为单位追溯;
5.
3.4追溯要素填写要求填写表单/记录时,至少采用上一追溯记录/表单使用过的一个要素;如无上一信息,则应尽可能多的使用追溯要素,便于下一级能有效采用,
5.
3.
4.1示例a某车间YYMMDDNN(时间/流水号)从原材料仓领用了X物料,b则某车间的所有有关表单/记录应至少填写原材料仓YYMMDD对此X物料的追溯要素,如日期、或订单号、或生产指令单号……等
5.4其它标识
5.
4.1物料时间标识
5.
4.2环保(含材料、产品、设备以及其它、可同时使用)如下
5.
4.3物料卡(适用原材料、半成品,白色底)
5.5包装鉴别方式
5.
5.1材料供应商所交材料至少应标识品名、规格、材质、数量;
5.
5.2成品在存放区域标识要有产品名称、环保标识(如RoH或HSF)、规格、数量、生产单号,出货前在外包装标识品名、规格、数量或依客户要求标识
5.6标识与区分
5.
6.1经检验之物品,合格品存放于合格区域,不合格品移到不合格品区域;
5.
6.2经检验之物品,为待处理物品在外箱贴黄色标识;
5.
6.3若客户有特别要求时,则按客户要求执行
5.7品质追溯
5.
7.1原材料出入库及使用登记依采购订单号、品名、规格、数量、送货单号等以便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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