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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维修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内部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根据学生手册宿舍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学生宿舍的维修委托鸠兹物业维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一)宿舍楼及宿舍内的门窗、玻璃、家具、桌子、床、凳子、水电及消防设施等均为学校财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改换、调整、故意打砸破坏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二)学生入住时要根据学校的寝室财产交接单的内容对宿舍内的家具、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如有配备不全或未经使用已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如未报告登记,视为齐全完好三)学生住宿期间宿舍内家具或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报告登记维修四)水电维修人员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每天到值班室领取学生的报修单并签字确认在正常情况下要及时维修,确保水电正常供给五)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单后要及时安排维修一般维修要在小时内完成;如水管破裂冒水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损坏、电48线路损坏等要在小时内处理如不按时处理,因此浪费的水2电由维修人员负责发生事故由水电维修部门承担责任;对于疑难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研究解决方法;维修单据要规范整理并妥善保管备查六)没有按要求及时维修的,学生投诉经查属实的,按委托维修《合同》规定进行处罚七)学生正常的使用损坏,实行免费维修八)人为故意损坏或不负责任的使用行为造成的多次维修,经总务处及相关部门调查确认的,责任人缴纳成本费,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处罚九)需交费维修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及时维修责任人到学校财务处缴纳费用十)维修材料的提供按委托维修的《合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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