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篇一」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滁开管发(20xx)163号),成立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内控评价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步骤,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工作落实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贯彻落实要深刻认识内部控制建设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意义,树立起风险防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强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开展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有关制约内部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规范操作,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切实提高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内部管理水平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xx)212号),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xx)10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自20xx年1月1日实施以来,XX市从动员宣传到督导检查等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截止20xx年底,我市有97家一级预算单位制定并上报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文件,上报率达100%,并将内控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决算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常态化的财政监督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特此通知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篇六」11月4日下午,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组织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学习培训会,会计管理中心全体委派会计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通知》和《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详细讲解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定义、要素、主要任务、运行和评价等知识要点,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让参会同志深刻领会了贯彻实施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方向会议对如何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会议指出,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机制建设的重要手段,全体参会人员要充分认清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大力开展宣传,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强化流程控制,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控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以评促建”发现问题不足、加以改进完善,着力在全县各单位形成管理规范、高效运行的内控环境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xx年8月20日前上报本县(市)区、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二)开展评价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xx年9月30日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xx)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要求,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评分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按照《XX市财政局XX市监察局XX市审计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财会[20xx)201号)精神,市直各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于10月31日前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内控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xx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直各部门可以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部门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四)总结经验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xx年11月10日前,向XX市财政局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县(市)区、本部门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等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地区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按照《XX市财政局XX市监察局XX市审计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财会[20xx)201号)精神,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xx)1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标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是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促进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二是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并“以评促建”,推动各单位于20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评价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单位应当于20xx年10月25日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xx)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外,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中单独说明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定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并以此着重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xx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发现不足、找出差距、查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各主管部门应当在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评分表和评价报告各主管部门可以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进行比较,全面推进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四)总结经验各单位应当于20xx年10月25日前,向佳木斯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报财政部予以推介、推广,并纳入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为加强基础性评价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玉生,副主长乔明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基础性评价管理与推进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本地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市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方式核查各部门、各单位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持续宣传和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采取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篇二」龙海地税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该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工作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顺利实施该局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并在内部网站发布内部控制规范的学习资料通过学习和培训,更新管理理念,培育内控文化,掌握内控方法,在内部营造良好的开展内控氛围,为内控评价顺利实施奠定基础根据上级局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部署,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与上级相关科室沟通反馈,逐条逐项与日常工作进行比照,认真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表》和《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基础性评价补充指标评分表》,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牵头部门加强对各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统筹规划,将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不足和差距,加强指导,督促改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篇三」一是汇聚合力联合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成立嘉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分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的建设工作成立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做好内控规范的指导、实施、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成立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内控建设技术指导二是深入发动印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明确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关制约权力运行和严格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教育将内控规范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围,持续深入地开展培训教育三是以评促建印发《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查找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在20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四是示范建设组织开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内控建设通过调研、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与示范点建设单位沟通情况,研讨问题,配合单位开展内控示范建设工作建立首席顾问制,精心挑选内控专家与单位结对服务,并组织专家对示范建设建立一对一的辅导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辅导培训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篇四」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主管部门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xx)1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辖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各单位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评价工作进行总结,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详见财政部文件要求,并按以下时间报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xx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主管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应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连同省财政厅规定的报送内容(详见浙财函[20xx)129号)一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报送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确定,各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应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以上材料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三、加强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内部控制建设的组成部分,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计划在20xx年9-10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时,对基础性评价工作一并予以检查各地财政部门应认真开展对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篇五」为贯彻财政部《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单位开展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xx)19号)精神,我县将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其目标是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耍求和重点内容,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于20xx年底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坚持四个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提升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整体水平
(二)进行组织动员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xx年8月底,全面启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组织开展评价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xx年9月底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xx)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xx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乡镇、县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作为20xx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xx年11月30日前,向财政局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全面推进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通过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通过面向单位内部和外部定期公开内部控制相关信息,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20xx年12月10日-12月30日,财政局将分批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对未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未按时上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的单位和部门,财政局将进行重点督查并予以通报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与中期财政规划的参考依据同时,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避免重复检查
五、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相关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