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专业类别及对应工程范围
一、岩土工程专项施工类
(一)深基坑工程
(二)暗挖、盾构、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对应工程范围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盾构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相应危险性较大的岩土工程
二、模架工程专项施工类
(一)模板及支撑工程
(二)脚手架工程
(三)幕墙工程
(四)钢结构安装对应工程范围: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 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4.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5.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6.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
7.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8.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相应危险性较大的模架工程
三、起重吊装和拆卸工程专项施工类对应工程范围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相应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和拆卸工程
四、拆除和爆破工程专项施工类对应工程范围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相应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和爆破工程
五、深基坑工程支护设计类对应工程范围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六、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工程安全监测类对应工程范围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地下暗挖工程、盾构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