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服务过程和效果控制程序
1.目的为规范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实现培养目标,使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校各类教育、教学、后勤服务过程的监测
3.职责
3.1教务处负责全校学历教育、理论教学、实习教学服务过程与效果的监测
3.2学生处负责学生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监测
3.3培训中心负责短期培训的服务效果的监测
3.4总务处负责后勤务效果的监测
3.5各系负责本系教育、教学过程和效果检查
3.6主管校长负责分管部门的服务过程能力和效果的抽查
3.7综合管理处负责管理体系运行过程能力和效果的检查
4.工作程序
4.1学历教育教学过程控制
4.
1.1学期初检查
4.
1.
1.1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教务处检查学生教材、各系检查学生实习材料及设施设备的准备情况
4.
1.
1.2学期授课计划的审批在开学前一周,各系对教师制定的《文化理论课学期授课计划》、《生产实习课程学期训练计划》进行审核、审批后实施,并报一份给教务处备案
4.
1.2日常检查
4.
1.31教务处、各系通过听课检查评价教师的工作能力、态度
1.
1.
1.
1.1校领导听课不少于2节;
1.
1.2处、系主任听课不少于4节;
1.
1.3教务处副主任、系副主任、教研室主管听课不少于8节;
1.
1.4新教师(分配到我校的应届毕业生、调入我校尚未有教学经历的)前两学年内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其他教师(含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教辅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1.
1.
5.5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课堂听课评价表》,并与上课教师交流意见和心得
1.
1.
6.6听课情况由各系填写《教师听课统计表》,连同各教师《课堂听课评价表》,学期末上交教务处汇总后公布
1.
1.7,检查教师到岗情况及课堂组织情况
1.
1.8教务处、系主任、处系教学管理副主任、系教学干事、教研室主管都要经常巡堂检查教师的到岗情况和课堂组织情况
1.
1.9巡视时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教学巡堂记录》中,对教学事故给出处理意见后报教学系处理,重大教学事故由当场巡视人员直接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报主管校长处理
1.
1.10案检查教案每个学期至少检查两次,由各系检查,填写好《教案测评表》,教务处抽查
1.
1.11谈、评教每学期的第11至14周,教务处统一布置,系组织实施一次学生评教活动,要求各班按学生人数抽学生代表参加30人以下的班抽5名,31-45人的班抽7名,46-55人的班抽9名,56-65人的班级抽11名,66人以上的班级抽15名对照《学生对教学的评议表》,由所教班级的学生给有关科任老师进行评价系结合学生评价组织教师、学生举行座谈会,并将情况记录在《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表》上,及时反映、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解决过程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教务处对学生评教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小结,并将有关材料、小结报主管校长审阅、批示后向老师通报;
4.
1.2,
4.4学生评教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内容之一记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的相关项目中每学年,对两学期学生评教优秀率90%(含90%)以上或综合评教为“优”的教师进行奖励对学生评教结果不佳的教师,系、教研室要多方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将情况上报教务处,经主管校长审阅后收,校长审批,按《聘用、辞职和辞退方案》处理期中检查
4.
1.3」期中前一周检查,教研室主管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系检查教研室主管的、教务处检查系正副主任、各处任课教师、代课教师的教案书写、授课计划执行情况、作业批改情况,检查合格的签名,并填写《教案测评表》、《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及《作业检查情况记录表》不合格的及时查明原因和采取纠正措施
4.
1.
4.2期中后一周,教务处抽查各系的《教学巡堂记录》、《教案测评表》、《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及《作业检查情况记录表》期末检查
4.
1.
4.1学期结束前三周,按期中检查程序进行
4.
1.
4.2试卷的审批见《教学管理规定》
4.143教研活动完成情况每学期中、学期末,教务处对照《学年度第学期系教研工作计划》检查系的《教研活动记录本》,检查合格的签名并注明批准日期设备完好率每学期期中检查时,教学专业学年检查实习设备完好情况,报中央仓库汇总,并填写《设备完好率统计表》交教务处教务处在期中检查后抽查各教学专业学年设备,将抽检情况登记于《设备完好率统计表》后报总务科,总务科报主管校长审核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调整《专业班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的调整规定调整量不超过30%,由系自主调整;调整量大于30%时按照《专业开发指南》的规定,系核准并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实施
1.152编制学期授课计划的调整规定调整量不超过20%,由教师自主调整;调整量大于20%时按照《专业开发指南》的规定,系核准并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实施
1.153授课过程中学期授课计划的调整规定调整量不超过10%,由系教师自主调整;调整量大于10%时按照《专业开发指南》的规定,系核准并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实施
1.154和学生管理过程监测根据《教育过程控制程序》相关条款执行
1.155服务过程监测各部门根据《后勤服务过程控制程序》相关条款执行
1.156体系运行过程监测综合管理处不定期巡查各部门、系质量工作完成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填写《509001质量工作巡查记录表》
1.157门负责人按照《薪酬方案》,检查本部门各岗位是否履行各自的岗位工作职责
1.158结果的处置:按《薪酬方案》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5.相关性文件
5.1《教科研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教育过程控制程序》
5.4《后勤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5.5《聘用、辞职和辞退方案》
5.6《薪酬方案》
5.7《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5.8《专业开发指南》
5.9《教师教学质量量化评估方案》
6.相关记录
6.1《教学巡堂记录》
6.2《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6.3《学年度第学期系教研工作计划》
6.4《教师业务考核登记表》
6.5《学生对教学的评议表》
6.6《评教情况分析表》
6.7《听课记录本》
6.8《听课检查情况登记表》
6.9《学年第学期期未考试考务安排》
6.10《试卷分析表》
6.11《学年第学期科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
6.12《监考登记表》
6.13《学年度学生考试补考统计表》
6.14《学生补考成绩报告单》
6.15《学年第学期试卷格式》
6.16《学生成绩汇总登记表》
6.17《学生生产实习鉴定表》
6.18《IS09001质量工作巡查记录表》
6.19《设备完好率统计表》
6.20《学期学生操行成绩统计表》
6.21《毕业生职业资格通过率统计表》。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